上市公司皮良牛工吧成印此是级还分拆子公司上市对母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分拆上市有可能使母公司股票上涨,也有可能使母公司股票下跌,子公司分拆上市后发展较好,业绩较好就会使母公司利润增加,这种情况会导致母公司股价上涨,子公司分拆上市后发展较差,业绩较差会使母公司利润增加,这种情况会导致母公司股价下跌。子公司拆分上市只是事件性因素,可能会短期影响股票涨跌,股票中长期的涨跌由供求关系、资金量、业绩、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构成。【拓展资】上市公司分拆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深化并购重组功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上市公司分拆的条件: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什么是分拆上市
股权切离又叫分拆上市,是指母公司将资产的一部分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再将子公司股权对外出售,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给母公司带来现金收入的方法。从法律意义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的行为法。认购这些股权的人可以是母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不是母公司的股东。母公司的股东在拥有股权切离方式成立的公司股票后,可以自由改变投资到这两家公司的组合比例,增加投资决策的灵活性而在此之前,这些股东只能通过母公司的投资,才能投资到子公司,其投资活动是单一取向的。
分拆上市母公司要停牌吗?
肯定不是,但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还不是很健全,散户对公司没有多少发言权。
分拆上市母公司原监事因个人行政处罚对子公司分拆上市影响
分拆上市母公司原监事因个人行政处罚对子公司分拆上市影响
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被个人行政处
罚对子公司分拆上市影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分拆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料”)在创业板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中国经济网”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的《紫江企业分拆新材料上市涉内幕交易原监事陈虎被罚》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2021年8月10日,中国经济网发表题为《紫江企业分拆新材料上市涉内幕交易原监事陈虎被罚》的文章,文中提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陈虎、吴荣光内幕交易“紫江企业”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天津监管*拟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罚款。
针对上述事项,安信证券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紫江企业是否已经及时提醒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等;
2、核查紫江企业是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以及本次分拆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上市是否已经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3、查阅本次分拆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上市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判断内幕信息形成时间、敏感期间以及实际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4、查阅相关主体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分拆自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和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声明与承诺,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等资料,明确买卖股票人员名单以及买卖股票的数量、时间;
5、针对核查范围内存在买卖股票行为的人员、紫江企业及紫江新材料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其是否泄漏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股票、日常股票交易习惯、买卖股票的原因、账户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
6、访谈紫江企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了解紫江企业是否收到上述内幕交易的立案通知书及行政处罚通知书;
7、查阅《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及相关会议资料,确认陈虎的离职是否已经过适当的审批流程、紫江企业是否已履行披露义务及相关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8、查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了解案件全过程及最终处罚决定。
安信证券作为紫江企业本次分拆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在创业板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是针对陈虎和吴荣光相关个人内幕交易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紫江企业事先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的立案通知书,事后亦未收到相关监管部门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分拆上市的相关法律文件在发行条件方面未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违法犯罪作出规定。安信证券本着谨慎性原则,参照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第二条上市公司分拆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要求(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分拆,应当参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充分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和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所有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后至向中国证监会或本所报送申请文件前,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上市公司应当暂停本次重组进程,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就本次重组可能被终止等情况进行风险提示......”,鉴于紫江企业本次分拆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在创业板上市事项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不存在应当暂停本次分拆上市进程的情形;
2、内幕交易事项被处罚人陈虎自2017年6月26日至2020年7月23日担任紫江企业监事一职。根据《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陈虎已于2020年7月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存在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终止本次重组,并及时披露,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内幕交易事项被处罚人陈虎为公司前监事,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因此不存在应当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情形。
3、紫江企业在分拆紫江新材料上市筹划及决策程序的信息传递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尽到了保密义务,并且提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内幕交易事项被处罚人陈虎作为紫江企业前监事,其相关内幕交易行为属于个人行为,相关案件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紫江企业本次分拆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料在创业板上市事项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故紫江企业分拆紫江新材料上市事项不存在应当暂停亦或终止的情形。
上市公司分拆旗下资产上市,我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我的股票的净资产不就降低了吗,???
分拆出的资产会变成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帐面净资产不会降低。
陆金所分拆上市对平安股价的影响
你好!这个不是很清楚。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分拆上市好吗?
所以,对于分拆上市我们也要冷静看待,到底是否分拆上市,还需好好分析,分拆上市是否对母公司的业务整合和长远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
拆分上市对小股东有什么好处?
拆分后母公司市值增大,股票上涨。
分拆上市对母公司的影响是什么
1、分拆上市对母公司的影响主要有三点:第一是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让其更快更好地发展;第二是财务更加透明,这样就便利了投资人去了解上市公司具体情况;第三是给多元化经营的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路子,这些公司可以让自身业务有着更为透彻的定位。对此,分拆上市对于母公司正面影响会比较多。 2、虽然正面影响比较多,但是其实分拆上市对于公司的负面影响也是有的。分拆出去公司要是能够符合IPO条件的,那么它们都是上市公司旗下的优质资产,营收增长和利润增长往往都是上市公司中较为优秀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高科技公司,一些技术含量不高成长不突出的资产是不会存在的。 3、那么这就意味着该公司在为了上市而进行股份制改后,上市公司对于其子公司的掌控力度也会相应降低,自然这也是分拆上市不好的一点。总而言之,分拆上市虽然可以通过分拆上市快速做大市值,出现短期利好,但未必就是中长期的利好,毕竟能分拆的资产不可能是不好的资产。
分拆上市有哪些好处和弊端啊?
所以,对于分拆上市我们也要冷静看待,到底是否分拆上市,还需好好分析,分拆上市是否对母公司的业务整合和长远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