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概念股龙头重组概念股有哪些重组概念股一览表
国资重组概念股 上海国资整合路线图 1.集团资产平台相关个股: 锦江集团:锦江股份(600754)、锦江投资(600650)华谊集团:氯碱化工(600618)、三爱富(600636)、双钱股份(600623) 百联集团:百联股份(600827)、友谊股份、上海物贸(600822) 光明集团:光明乳业(600597)、金枫酒业(600616)、海博股份(600708)、上海梅林(600073) 电气集团:上海电气(601727)、上海机电(600835)、自仪股份(600848)、海立股份(600619)、SST中纺 仪电集团:广电电子、广电信息、飞乐音响(600651)、飞乐股份、上海金陵2.集团资产注入预期个股: 包括上海地产集团的中华企业(600675)、金丰投资(600606);上实集团的上实发展(600748);久事公司的强生控股(600662)(前述个股近期已停牌重组);城建集团的隧道股份(600820);交运集团的交运股份(600676);建工集团的上海建工(600170);华虹集团的上海贝岭(600171);兰生集团的兰生股份(600826);建材集团的棱光实业(600629)等。www.***.cn 3.区国资委旗下个股: 如金山区的金山开发(600679);闸北区的**城投(600773)、ST二纺;黄浦区的老凤祥(600612)、新世界;崇明区的亚通股份(600692);卢湾区的益民商业;静安区的上海九百(600838);浦东新区的上工申贝(600843)、浦东建设(600284)广东国资整合路线图 省国资委直属集团控股控股或参股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弘控股(000529)(00529)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金岭南(000060)、风华高科(000636)、广晟有色(600259) 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星湖科技(600866)、佛塑科技(000973)、省广股份(002400);生益科技(600183)(持股)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粤高速A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粤电力A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白云机场(600004)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粤水电 深华发A,深物业A(000011)),特力A,沙河股份(000014),世联地产(002285等。
国企改革重组概念股有哪些?
0463)、北京城建(600266)、北京城乡(600861)、北巴传媒(600386)等; 上海:隧道股份(600820)、上海建工(600170)、嘉宝集团(600622)、华域汽车(600741)、申通地铁(600834)、上港集团(600018)等; 广东:韶能股份(000601)、白云山(600332)、海格通信(002465)、珠江实业(600684)、深物业A(000011)、风华高科(000636)、特力A、华发股份(600325)、广州浪奇(000523)、深圳燃气(601139)、盐田港、广汽集团(601238)等; 福建:紫金矿业(601899)、青山纸业(600103)、*ST南纸(600163)、福能股份(600483)、星网锐捷(002396)、福建高速(600033)、福日电子(600203)、厦门钨业(600549)、金龙汽车(600686)、福建水泥(600802)、中国武夷(000797)等。
次新股关乎新一轮行情
次新股关乎新一轮行情
股神名言:我只跟市场走,不预测,不操纵。
瑞鹤仙说:水平低的人,股价启动时买进患得患失,犹豫不决,因为水平低,没有深刻的洞察力,因此,只看到了不确定性,看不到确定性,然后三个大阳线后彻底改变了世界观,终于跟随,此时,别人却把货倒给你。所以,炒股需要大*观。毕竟,赚大钱,需要大格*。
大*观:
0802成都路桥、欣龙控股见顶,0802**浩源启动首板。
0803斯太尔复牌跌停,0803东方新星启动首板。
0806次新股天地数码启动首板,0807中欣氟材首板。
0809**浩源见顶,0809次新股集体启动,0809芯能科技启动首板,新周期开启,下一批龙头可能在次新股中。
目前热点在以下板块:
1、次新股:芯能科技2、春秋电子、金奥博、南都物业、中石科技、联合光电
2、股权收购重组:东方新星6、腾信股份4、汇金股份3、赫美集团2、华明装备、英力特2、冀凯股份2、中潜股份,谷歌概念:腾信股份4、焦点科技3、
3、芯片:高升控股、科达股份、奥普光电、丹邦科技、台基股份,嘉楠耘智概念:高升控股、科达股份
4、高送转填权:中石科技、英科医疗、冀凯股份2、华明装备、高升控股、金财互联、延江股份、美格智能、台基股份2、联合光电、超频三、东方新星6、赫美集团2、
5、5G:邦讯技术、中石科技、美格智能、
确定龙头:
次新股+科技龙头:芯能科技2板
重组+送转填权+低价龙头:东方新星6板
嘉楠耘智7nm芯片龙头+送转填权+超跌低价龙头:高升控股
谷歌概念+超跌低价龙头:腾信股份4板、焦点科技3板
高送转+5G龙头:中石科技(次新)、邦讯技术1+1板
龙虎榜解读:
东方新星
收购重组复牌。参考欣龙控股前期一字板。一字板通道d做的。
0807无榜
0808无榜开板可以接力。轻仓。
0809章盟主主封,明天可能还要上板,上板轻仓。
0810无榜
芯能科技
0809无榜
0810游资主战场,南京、杭州环球、连板王、孙哥、宁波悦盛等游资主封,安定门外、砸盘泥石流、环球清仓,清仓的都是昨天干的。其中环球早盘清仓,上板之后又打回来。游资合力票,能否开启次新股新行情就看芯能科技了。
腾信股份
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0808军师主封,关键看明天能否上板。
0809军师加仓,环球清仓。谷歌概念龙头,超跌低价股,继续上板可干。
0810一字板,无榜
焦点科技
谷歌回归概念,换手接力板。
杭州飞云江、淄博、广州封板,环球清仓。最近环球的票很受欢迎。
高升控股
嘉楠耘智芯片龙头,但是龙虎榜都是隔夜排单的一字板抢筹通道d,非主流。
科达股份
同样的嘉楠耘智芯片龙头,但是龙虎榜上游资众多。
三里河、校长、王海洋、南昌游资都来封板,游资合力,大家都在抢筹。二板可干,新概念,低位加上超跌低价,小市值,有潜力。
邦讯技术
世纪大道主封,5G消息刺激。
奥普光电
欢乐海做的首板,涨价概念,芯片。最近市场超喜欢欢乐海的低位首板票,例如西安饮食、西安旅游等,后面至少三板,所以,二板可干。
英力特
清扬和孙哥做的票,涨价概念,能上三板且强势可干。
看市场
政策底之后的资金底确立,新行情来临,主打次新股、芯片5G、重组
今天详细说下大盘,大盘真正的反弹可能才刚开始。
参考2010年
2018年,现有政策接连利好,政策底部确立;再有资金进场,资金底确立。后期就看资金力度多大和更多的政策配好。
热点(热点一目了然,意思很明白,如果你是短线客,干的票不是热点中的也不是热点题材涉及到的,说明你打偏了,不赚钱很正常。八年十万倍的赵老哥说过:热点就是提款机,想不赚钱都难。)
今日热点:
(选中了市场热点,就有人来抬轿;选不中热点,就会被莫名其妙地砸死)
总空间:目前空间6板
六连板:东方新星
四连板:腾信股份、
三连板:焦点科技、
二连板:英力特、冀凯股份、芯能科技、赫美集团、台基股份
短线机会(策略只是预案,仅供参考,盈亏自负)
0810复盘,0813机会
炒股票,超短线,就是从别人口袋里抢钱,次日策略就像股神AK说的一张白纸一样,懂得人只言片语即可,不懂的人解释再多也没用。文章中都是机会,没有粗略统计,从2017年写文章以来,几乎每天文中次日都有涨停板,看得到,抓得住,就赚钱;抓不住,练练手,也无妨。时间长了,一朝开悟,短线的暴利机会很有可能就来了。
当天复盘只是预案,关键看自己次日的临盘应变能力,但是预案越深刻,对次日的帮助越大,炒股票也一样,靠天赋,但是付出也是有回报的,只是时间问题,需要开悟的那一天。(养家心法)
当年,低吸鼻祖乔帮主当初为了转型打板,用了六个月的时间来反复练习,损失了六个月的巨额收益,但是练成之后,一个月的收益就超过之前七年的收益之和,一旦开天眼,你的收益将无法预测,为了未来,大家一起努力吧。
对于新手来说,没有捷径,只有经历才能理解,至少经历完整的一轮牛熊,最好两轮以上,然后自行归纳总结。想从别人口袋里抢钱,首先的自身功夫足够硬才行。
对于热点,为什么每天只看涨停股?
八年一万倍的赵老哥名言:只有新题材才能凝聚市场里最敏锐最犀利的那股资金(热钱),这股资金以亿为单位,所到之处只有涨停。所以,连涨停都没有的股票,是热点的可能性很小,热点就是印钞机,想获利,必须抓住热点,抓涨停。
高手买入龙头,超级高手卖出龙头
1、热点机会主要有
1、次新股:芯能科技2、春秋电子、金奥博、南都物业、中石科技、联合光电
2、超跌:腾信股份4、好当家、英力特2、冀凯股份2、焦点科技3、英特集团、康泰生物、富瑞特装、中远海科、澄海种业、金财互联、延江股份、超频三、**城投、厚普股份
3、股权收购重组:东方新星6、腾信股份4、汇金股份3、赫美集团2、华明装备、英力特2、冀凯股份2、中潜股份、
4、芯片:诚迈科技、必创科技、高升控股、科达股份、奥普光电、丹邦科技、台基股份
5、谷歌概念:腾信股份4、焦点科技3、
6、嘉楠耘智概念:高升控股、科达股份
7、房地产:南都物业、沙河股份、深物业A、珠海中富
8、其他:可立克、
9、高送转:中石科技、英科医疗、冀凯股份2
10、医疗:卫信康、英特集团、英科医疗、华森制*、康泰生物
11、5G:邦讯技术、中石科技、美格智能、
2、龙头股龙虎榜
游资就像一条嗅觉灵敏的一条狗,帮助我们快速寻找当下最热的机会,无利不起早,游资不会毫无缘故地在一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投入上亿资金。龙虎榜选股,每日必看。
今日龙虎榜明星-中建投杭州环球中心
股神名言:选股要选大众情人,做的话,做最强!
3、超级核心机会
操作:
腾信股份
焦点科技
科达股份
芯能科技
深圳深物业金领(首页网站)深物业金领|楼盘详情/最新价格/户型图_手机搜狐网
【深物业金领开发商售楼处电话:400-811-3080中介勿扰】
温馨提示:本楼盘暂不接受临时到访,过来看房请提前来电预约,谢谢配合!
开发商:深圳市皇城地产
占地面积:12599㎡
建筑面积:183423㎡
性质:70年产权,限购
总层高:48层
物业:皇城地产物业
物业费:5.9/月·㎡
停车位:地下室-1至-5层,共1132车位
绿化率:32%
售楼处电话:400-811-3080
深物业金领(又名名金领假日公寓或皇御苑6期)位于滨河大道与皇岗路交汇处东侧
深物业金领由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房地产开发区域公司,为广东省三级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2004年以深圳市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资质年审排名第17名,晋升深圳品牌发展商“甲A”阵容。
项目打造了8000㎡的园林景观,包含山花园、海花园、村花园及绿地广场,还定制金领花园,融入“风、花、雪、月”四大元素,休闲娱乐设施完备。在林荫小道边、在园中木椅上,静享诗意生活。
项目邻近深圳中心公园,中心公园占地面积147公顷,呈南北长条形分布,北接笔架山,南临皇岗口岸,长约2.5公里,东西最宽处约800米,故习惯称之为"800米绿化带"。于深物业金领,赏中心公园风光。
项目地处福田中心区+皇岗口岸片区,邻落马洲河套地区,是深港城市交汇处。福田是集经济、文化为一体的城市多元中心,也是深圳的企业总部聚集地。
深物业金领邻近福田皇岗双口岸,距离皇岗口岸约700米(来源:距离由百度地图测量),皇岗口岸与香港新界落马洲口岸相对,是大规模的客货综合口岸,24小时全天候通关。
项目距离福田口岸约1.5㎞(来源:距离由百度地图测量)。邻近双口岸,可快速到达香港,畅享深港双城生活。
项目周边小学有知名度较高的福民小学等,初中有知名的福田南华实验学校等,此外还有皇御苑学校等。周边名校林立,属于教育强区,构建了良好的教育氛围。
开发商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房地产开发区域公司。深物业金领是皇御苑的6期项目,是深物业在皇岗口岸开发的第6个项目。国企深物业集团,深耕深圳多年,契合深圳人的居住和生活方式,用匠心打造品质住宅。
深物业金领邻近滨河皇岗立交,邻滨河大道和京港澳高速等快速干道,自驾可以便捷到达罗湖、福田及南山科技园等区域。项目距离7号线皇岗口岸地铁站约700米(距离由百度地图测量),快享城市生活。
项目自身配备商业,可享皇御苑休闲、娱乐、购物、餐饮等成熟的生活配套。离沃尔玛(福星店)约800米,2公里范围内可到cocopark购物公园、卓越intown购物中心等。(以上距离由百度地图测量)
交通:双地铁,双口岸
深物业金领毗邻深圳地铁4号线和7号线双地铁,交通便捷可以缩短出行时间,方便日常生活和工作;距离皇岗口岸直线距离约700米,未来皇岗口岸引入3条城际轨道和2条地铁线路,深圳地铁4号线、7号线将与香港落马洲支线、香港西铁北环线等最终形成多线汇聚的*面,快速通达深港两地;有“滨河大道”和“京港澳高速”等快速干道,自驾可以便捷到达罗湖、福田及南山科技园等经济核心区域。
免责声明?:
情侣分手后还可继续做朋友吗?可以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我个人认为几率是很小的喔。要看你们恋到什么程度。反正咧,看个人喜好拉。
深物业集团是谁的子公司?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3.45亿股,占比57.96%。
深物业全称: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深圳市国有企业。截止目前公司管理园区面积800万平方米、住宅面积800万平方米、商办200万平方米、文旅200万平方米,公建40万平方米。2022年第一季度季报显示,资产总计145.48亿元,公司实现营收12.56亿元,同比增长29.99%。
深物业A(0000乎会农关流是11)怎么又停牌了,知道什么时候复牌?
展开全部刊登落实股改承诺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继续停牌公司a、b股股票预计将于2010年7月22日前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交易。
深物业为什么下跌?
深物业下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的。可能是经济环境导致的。可能是投资者撤资导致的
资产审计报告范文10篇(全文)
一、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创建于1958年,位于五一东路2号,法人代表xxx,现有职工总人数164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8人。
该公司自创建以来主要担负着农*、化肥、农机具械的经营,在计划经济时期,销售按照**的指令性价格销售,相当部分商品实行价格倒挂甚至亏本销售,主要是考虑服务农业、贷款甚至由**安排。二十世纪末以来,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计划经济的取消,农资市场放开,农资企业历史遗留的潜伏包袱,亏损都由企业连年背起,造成企业连年亏损,负债累累,人员富余,经营资金严重缺少,继续经营难以维持。
经公司申请,市社研究决定,对其截止2005年6月30日的财会报表,凭证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就地审计,其审计结果如下:
1、资产类,如下表(金额单位:元):
2、负债类,如下表(金额单位:元):
从上表得知,企业全部实际资产总额为12572201元,企业全部负债总额为35622444元,全部资产与全部负债对比是:12572201-35622444=-23050243元,负债比率为:35622444÷12572201=283%。
负债类表中应付工资项目包括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175号文件规定对除离退休人员、提前退养人员外其余企业职工按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标准给予的最高不超过36个月的安置补偿费,离退休和提前退养人员预留10年养老保险金上缴社保*的养老保险费;提取总额为14870941元,如果剔除提前提取工资及福利因素实际资不抵债为8164302元。
该公司属于负债大于资产23050243元的资不抵债企业。企业包袱沉重,负债累累,欠银行借款19243000元,职工工资福利7949774元,职工集资款849000元,利息65212元。由于**指令“三农”政策性倒挂1463291元,**财政也无法予以补贴,致此企业亏损累累,加上银行借款断档,职工工资福利要继续发放。因此,企业面临逼债形势是相当严峻,继续经营艰难。
该公司由于历史的政策性及国家体制的转变等诸方面因素已属于资不抵债企业,难以维持继续经营。按照耒阳市委、市**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向司法机关申请依法破产。
审计组人员:xxx
一、案情陈述
A公司是一家建材超市有限公司,由6家股东组成。为了共同转让各自的股权给B公司,A公司于2000年1月,委托S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199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进行审计,同时委托某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净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自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事务所依据审计报告,出具了A公司净资产评估报告。
2001年1月,B公司以“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严重失实;全体被告隐瞒重大事项,共同实施欺诈”为由,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将A公司原6家股东列为第一至第六被告,资产评估事务所列为第七被告,S会计师事务所列为第八被告。请求第
七、第八被告对原告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1750万元和经济损失670万元,与前6位被告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B公司诉称,1999年12月,原告与A公司6家股东共同达成受让其所持A公司51%股权的《意向书》。基于充分信任中介机构,原告同意股权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A公司审计和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2000年2月,原告与前6位被告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审计报告确认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以审计报告为依据做出的净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确认A公司51%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50万元。原告依此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后,成为A公司控股股东。B公司随即对A公司的资产、负债等状况进行了审查,发现A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严重不实,审计、评估结果严重失实。主要事实如下:①征地劳动力安置费903万元应作为负债处理,而不应列入资本公积,导致虚增净资产;②1998年末,公司开业仅一年余,违规将420万元存货作盘盈处理,导致虚增利润;③1998年末,公司会计在无任何原始凭证的情况下,违规将一笔应付账款71万元直接转为营业外收入,导致虚增净资产。
上述严重问题,审计报告均未披露,也未作任何调账处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与A公司资产实际价值相差达1800余万元。
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会认为,本案诉讼标的是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该协议是原告与第一至第六被告所签订,而会计师事务所仅与前6位被告投资组成的A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据以承担审计业务,这是两个主体不同,内容独立的法律关系,彼此并无必然联系。因此,在程序法上不构成共同诉讼之被告地位。况且审计报告明示会计报表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在委托审计业务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客户声明书”明确承诺:“本公司管理当*对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所以,在实际处理上,审计单位不应承担当事人在股权交易中应由自己承担的交易风险。
然而,基于以下事实和法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恐怕很难摆脱被告的地位。①《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②《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A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审计报告是股权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告是审计报告的直接使用者之一,会计师事务所既然接受了审计委托,出具了审计报告,就应当对其产品--审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共同侵权人构成民事诉讼共同被告。
如果原告能举证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明知审计报告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章确认审计职责的,或在业务约定书上明确审计报告将用于股权转让价格的,可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将审计报告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仅是股权转让与受让双方的约定而未告知会计师事务所的,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本案中,由于审计业务约定书未就委托目的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在原告无力举证证明审计报告将用于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约定书未约定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过错。
审计单位对客户的责任,包括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责任,是建立在委托合同关系上的,由于审计业务不同于其他商业行为,审计业务的委托常常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合同,取而代之的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的业务约定书。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定约束力。”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合理、无误,该准则第一章、第二章还对签订业务约定书的程序和基本内容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业务约定书是审计业务执行的必要环节和审计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将会十分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准则中,关于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以便查清委托审计的目的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使用责任等案件事实。
在S事务所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把“委托目的”条款变为“业务范围及目的”,条款全文如下:“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从文字表述上未清晰反映委托人委托审计的目的。而委托目的的约定,直接影响到审计报告的用途,判定委托人是否合法、适当使用审计报告,以及由于使用审计报告不当所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在“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条款中,则约定为:“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四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也未对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因此,条款中关于“使用不当”的责任,也无从区分。由于S事务所提供的业务约定书采用格式条款订立,按照法律关于“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规定,因此,在诉讼中,原告关于审计报告是作为股权转让价格依据,审计单位应当承担审计报告失实的民事责任的主张,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报告使用不当的后果与己无关的抗辩,法律可能会向原告的主张倾斜。
由于审计业务委托人,以及审计报告的直接使用者或潜在的使用者对委托目的具体要求不同,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也会千变万化。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重大审计业务或特殊用途的审计业务时,尽量避免使用格式条款业务约定书。而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的规定,事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经初步评价审计风险后,以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客户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并认真签好审计业务约定书。同时,对目前正使用的格式条款约定书,进行必要的审查、修订。这些格式条款业务约定书,有的是依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业务约定书》制定的;有的甚至根本不符合准则的规定,但均为格式条款形式;有的规定了免除自己的主要责任;有的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这些条款,依照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均应认定无效。因此,应当注意到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业务约定书也应该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调整。
原告认为经过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应该是挤干“水分”的。而会计师事务所却认为,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用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委托方的会计责任”。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仅以此为抗辩理由,主张造成A公司资产、负债、收益不实的责任在委托方,自己应当免责,则显得苍白无力,很可能不被法庭所接受。
在法庭上,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充分应用其专业知识,举证证明审计是严格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并确实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特别需要举证证明审计人员已经充分注意到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和舞弊》,以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违反法规行为》的规定,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和实施了审计计划,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错误或舞弊是否存在,或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了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对一些特殊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对客户选用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作出恰当的评价。使法官充分认识“审计固有的风险”。弄清会计信息失真的真实原因。
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的“真实性”问题的抗辩中,应该改变职业思维定势。如果仍以为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的会计报表,只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谨慎执业,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则审计报告就符合“真实性”的要求,而不应该承担由于会计报表虚假而致使审计报告失实的责任。以这样的理由抗辩,肯定将会招致对方律师有力的反驳,亦难为法官所接受。法律界一般认为:“不真实”是指审计报告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即“虚假”。这也是法律界在这个问题上的思维定势。会计界想在这个问题上以自己的思维定势来改变法律界的思维定势,特别是要改变掌握审判权和裁决权的法官,恐怕不切合实际,难以奏效。法庭对审计报告的关注,首要问题是审计报告是否具备预期的质量和功能,而不仅是审计的程序是否符合准则。只要不真实的审计报告提供给了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他们据以作出的决策遭受了损失,注册会计师就难以以恪守了执业准则为由,来主张免责。
从理论上讲,审计准则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是能够有效地保证注册会计师在特定的审计成本下取得真实的审计结果。当注册会计师严格执行了法定审计程序时,得出的应当是真实的审计结果。但是,这并不排除审计固有的风险,以及被审验单位的会计责任。因此,在诉讼中,会计师事务所要证明自己严格执行法定审计程序,没有过错。并假以完整、规范的工作底稿,论证这一事实,非常重要。这样,独立审计准则的权威性也得以充分的展示。反之,如果审计单位不能提供完整、规范的工作底稿,来证明自己的审计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规范性。那么,本身就违反了准则的规定,只能咎由自取。
然而,“不真实”的审计报告,只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上认为“不真实”的审计报告,是否需要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证明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故意或过失),以及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只有同时具备了侵权行为全部的要件,才能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最终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类型确认
一、审计意见的相关理论
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其根本的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可知,审计意见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类。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要判断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否影响重大,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如果某项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要,预计也不会对未来各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的比较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断或决策。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会计报表项目的性质和自身的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的金额和性质,并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或净利润的5%~10%等,确定重要性水平。验证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适的方法是将其纳入计算财务指标体系中,观察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测试时,运用的财务指标既涉及资产负债表又涉及利润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时更加有效,如净资产收益率。
下面将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影响的金额不大,远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因而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金额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办公用品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因其金额很小,错报就不重要,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错报金额重要但就会计报表整体而言是公允的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但对会计报表整体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已将其用作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但没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其他商业银行利用该会计报表进行贷款决策,因不了解存货已作抵押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存货的错报并不影响现金、应收账款和其他会计报表项目以及整个会计报表,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合适的。
(3)错报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非常广泛以至会计报表整体公允性存在问题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又非常广泛,将会全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很大,远远超过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货出现错报,对会计报表许多项目乃至整个会计报表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存货错报对净资产、流动资产、营运资本、资产总额、销售成本、利润总额、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综合影响。在判断综合影响时,必须考虑该项目对会计报表其他项目的影响程度,亦即牵扯性。现金和应收账款之间的分类不当只会影响这两个账户,因此并无牵扯性;而一项重要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影响应收账款、流动资产、资产总额、销售收入、所得税、利润总额、净利润、留存收益等,因此牵扯性很广。一项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产生的牵扯性越广,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对现金与应收账款的分类不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对相同金额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实际工作中,确定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因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判断错报金额产生的影响:
(1)将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比较。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的错报金额与推断的尚未发现的错报金额综合起来,判断是否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影响,并重点考虑错报金额的牵扯性。
(2)确定错报的可计量性。有时,错报金额是难以计量的。例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披露当前的诉讼案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购入的公司。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判断事项涉及的金额可能对会计报表使用人决策造成的影响。
(3)确定错报的性质。错报性质的不同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的影响不一样,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类型的影响也不一样。
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由此引起的错报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并考虑其牵扯性。与前一种情况引起的错报相比,注册会计师判断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引起的错报更加困难,主观性更强。
当注册会计师认定整个会计报表是公允表达的情况下,由于某种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表达,注册会计师会对影响事项提出保留意见。而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整个会计报表存在严重错报,以致根本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注册会计师才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实务中,由于两者的界限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曾出现许多用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和对相似情况发表不同审计意见的事项,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效能。
在实务中,根据资料一般会算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意见时,一般将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同时考虑该错报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程度以此来判断意见。,注册会计师运用重要性水平时,下列错报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性质上考虑其重要性:(1)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2)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3)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4)不期望出现的错报。例如: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120万元。当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小于120万元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当少提坏账准备140万元时,错报大于重要性水平,则发表保留意见;当有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未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也是发表保留意见。到底错报高于重要性水平多少时发表否定意见,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在审计实务中,意见的判断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以“已”之心度公众(报表使用者)之腹(影响决策的错报),不同注册会计师针对同一错报可能得出的意见不一样。若出现错报影响到原财务报表盈亏互转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发表否定意见。
注册会计师2009年4月18日完成了对XYZ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发现如下情况:
第一,2009年2月5日经最高法院判决,XYZ公司2008年3月涉及的侵权赔偿诉讼败诉,赔偿105万元,XYZ公司于实际支付时计入2009年2月份的帐上,注册会计师建议XYZ公司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遭到拒绝。XYZ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91万元。该事项属于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如果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将使利润盈亏逆转,利润总额由91万元变为-14万元,属于性质严重的错报,毫无疑问应该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该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60万元,该公司侵权赔偿金额为70万元,应当作为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进行处理,需要调整的金额超过了重要XYZ公司性水平,但不至于发表否定意见,因此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某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时,确定其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为450万元,主要是关注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该公司2008年停止使用且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在2008年没有计提折旧570万元;二是该公司对合同约定采用到岸价格的一笔2008年12月25日发出的销售给英国B公司的业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2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的类型时,认为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情况会导致出具保留意见,但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多计收入情况会导致出具否定意见。最终,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实务中,能够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的会计报表错报分为两种:(1)金额重要但对整个会计报表影响不大;(2)金额重要且广泛地影响会计报表总体的公允性。一般讲,注册会计师对第一种情况的错报会发表保留意见,对第二种情况的错报会发表否定意见。如此区分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对错报项目是否具有牵涉性(或弥漫性)的判断。一项错报越具有牵涉性,则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的可能性越大。在该事项中,少计提折旧和多计收入的金额都超过重要性水平。特别是不予调整的多计收入情况,不仅会影响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核算,也会影响存货、成本等核算,进而影响到资产总额和企业的盈利情况,具有很大的牵涉性。因此发表否定意见的可能性大。
审计报告意见汇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数据,截止2014年4月30日,共有40家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25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这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包含有2450份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5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2份保留意见,以及5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与此同时,截至2014年4月30日,共有40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来自深市与沪市的114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这一千多份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有1096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5份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份否定意见,以及1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汇总同时被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2011年没有,2012年只有6家,在2013年却达到了21家。
(1)内部控制缺陷造成影响逐渐增大。近年来内部控制的相关法规细则不断颁布出来,从框架结构到具体内容不断细化。尤其是在2014年最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构成要素,说明了需披露的内容及要求,并且还提供了可供注册会计师参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模板。因此,内部控制评价向着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2)审计意见的客观性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专业性越来越高,经验越来越丰富,同时职业道德也有所提高,敢于披露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缺陷。
(3)企业内部控制重视程度提高。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接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计划和方案。
二、内部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表案例分析
华锐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企业,主要进行不同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华锐风电公司在2013年度被同时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化妆品行业中第一家上市企业,产品覆盖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等,拥有国际水准研发以及广大的消费市场。上海家化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却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1.华锐风电
(1)华锐风电公司未能对实物资产实行有效控制,在对2013年年末的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后,发现了账实不符的情况,实物相比较账面金额,存在126853.54万元的短缺。由于公司对于存货盘点结果尚未核对完成,因此,在尚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从而对于盘点结果以及由此所影响的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无法确认。并且在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时,发现了较多往来不符的情形,在该情形下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华锐风电公司2013年年末在其母公司财务报表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32924.13万元。但在此之前华锐风电已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其中母公司在2012年与2013年分别取得利润总额为-71011.26万元和-331244.50万元。因对华锐风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不确定,注册会计师认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恰当。
(3)华锐风电公司于2013年5月、以及2014年1月分别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两封《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开始对华锐风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到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仍未结束,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调查结论可能对华锐风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1)由于上海家化并没有披露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的关联交易事项,并且于2013年11月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上海家化在2009年至2013年与沪江日化发生的关联交易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对关联交易未能进行有效控制,并且由于关联方交易的未能及时识别会影响财务报表中与关联方有关的数据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导致内部控制设计的失效。虽然上海家化在2013年12月表示对上述缺陷已进行了整改,但因为运行时间不长,因此不能认定整改有效。
(2)注册会计师认为上海家化在2013年以前及之后与代加工厂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不一致,由此认定部分上海家化子公司并未建立销售返利以及运输费等有关的内部控制。这一缺陷会导致财务报表中涉及销售费用和运输费用等相关交易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截止性产生偏差,因此认定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失效。
(3)注册会计师发现在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财务人员将本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费用计入了应付账款科目,影响到财务报表多个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因此认为上海家化的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造成会计处理的差错。注册会计师说明在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因此,否定的内控审计意见并未对上海家化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产生影响。然而在华锐风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看出,由于对存货等实物资产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一、二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产生重大影响,这些重大缺陷都是属于财务报表层次产生的。因此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关系紧密,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会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产生重大影响。
华锐风电公司与上海家化公司201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被出具了否定的意见,华锐风电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是保留意见,上海家化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却是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文分析,只有当内部控制出现财务报表层次缺陷时,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从而引发财务报表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现。在关注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时,应注意报告中所涉及的缺陷是否为财务报表层次的缺陷,如果是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大;如果否则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影响较小。另外,即使企业当年被出具了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且内部控制缺陷为非财务报表层次,但由于其所具有的滞后性,仍然有可能会影响到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意见。
一、内部审计报告的经济权威性
判断单位内部审计报告的经济信息权威,关键在于内部审计的经济权威。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情况下,高校经济活动由单一性向多样性方面发展,经济实力有了较快增长。但是经济发展需不需要内部审计,答案是肯定的。现代经济管理告诉我们,内部审计是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内控制度需要而设置的,也是规避经济活动风险的重要监督环节。因此,如果按照上述认识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机构,其在单位内部的经济权威是毫无疑问的。从另一个角度讲,内审人员看重的正是内部审计的权威性,而被审对象惧怕的也是审计的权威性。所以,如果要让内部审计报告的经济信息具有价值,首先要规范我们的审计机构,提高审计权威。否则人微言轻,审计报告中的经济信息价值就难以得到体现。
内部审计报告和单位财务报告一样都存在一个信息质量问题。我们知道一个单位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真实与否直接影响到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问题,如果是对外的财务报告信息有误还会导致投资者的损失。与其一样,审计报告中所提供的经济信息真实与否,不仅仅是针对被审计对象的,也不仅仅是是否影响审计权威的问题,关键是这个审计报告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具有多大的价值,信息质量如何。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审计报告所提供的经济信息真实可靠,含金量较高,那么对经济管理的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不仅领导会认可采纳,也使审计报告具有严肃性和威慑力。
当然,审计报告的信息质量高低,除了关系到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外,信息质量的评判标准也相当重要。在现实工作中,同一份审计报告,被审对象和委托者对于报告中的经济信息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这是因为他们所处的地位不同决定的。但是,对于任何一方来讲,审计报告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信息应该是清晰、简明、易懂,应该客观、公正、真实,这是最基本的判断标准,也容易被大家认可和接受。
对于审计报告中的经济信息评判,审计报告的编制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审计业务中,象财务收支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项目专项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审计报告中都包含了众多的有用的经济信息。在审计实务操作过程中,被审对象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审计人员是难以认定其真伪的,这就象上市公司中的造假行为一样,一时是难以发现的。所以,我们希望审计报告内容真实,首要前提是假设被审对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被审资料真实,否则审计披露的经济信息就没有价值。因此,审计人员应该以自己的专业判断能力,认真加以识别被审对象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这是写好审计报告的前提。
另外,当收集了大量的财务数据后,还有一个确认和分析过程,审计人员出于职业习惯,总希望把所审计内容,以文字加以说明,或以经济数据加以清晰列示,但是这些文字说明和分析确认的数据,一定是要体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或《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行业分类会计、财务制度或其他相关财经制度原则和要求。只要依据充分,分析严谨,计算正确,那么所构思撰写的审计报告必然会充分反映审计内容,从而就会大大提高审计报告中经济信息的质量,为被审计对象和委托者接受和利用。
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一项经济活动都有一个成本与效益的关联问题,审计活动也不例外。对于每个审计项目,审计人员几乎都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体现的是审计价值和审计成果,精明的管理者是会充分意识到审计报告中的经济信息价值的,他们会听取和采纳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去改进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但是,确实也有不少单位的管理者没有意识到审计报告中的经济信息价值,没有去认真研究审计报告,更谈不上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了,如此这样的*面维持下去,审计自然成了摆设。这些单位的主要管理者所以会在认识上有偏差,是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具体原因有:
1.所有者主体缺位。我们知道高校的校长或医院院长,并不是单位资产的所有者,公有经济下的高校和医院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他们只不过是受托经营者,这样的运行体制导致了管理者没有内在的追求效益的动力。就象包装上市的股份公司一样,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没有改变,上市只不过是一种圈钱行为罢了。上市公司暴露出来的众多问题已经说明这种体制下的企业经营就是缺乏追求长期盈利的内在动力。
2.专家、学者治理。高校和医院都是知识密集型事业单位,这些具有高学历、专家型的业务专家,对于教育、医疗、科研的重视和全身心投入远远大于经济管理。这种“差别服务”导致了他们对于经济管理缺乏了解,也缺少资产运作能力,他们整天忙于业务,哪有时间坐下来看你写的审计报告,更不会静下心来分析审计报告中的经济信息了。这种采取行政任命的主要领导当然只能对上级负责了。
3.偏重于财务管理。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重点放在了财务方面,只要确保收入实现,收支平衡,领导自然会满意。至于对资产运作的质量、收入是否流失、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成本效益和内控制度建设等现代经济管理要求,似乎研究不够。而在事业单位体系中,教育和医疗又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再加上**的支持,使得高校和医院收入年年在上涨,结余年年在增加。日子好过了,就缺乏发展审计工作的紧迫感,更谈不上重要与否,有些单位就是设置了审计机构,充其量也不过是个摆设的“花瓶”。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难以估计;(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4)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强调某一重大事项。从审计报告的质量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准确,用词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定性不准,逻辑不清,表述不当,用词晦涩,难以理解和使用。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不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拒绝表示意见,以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从我们的分析看,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底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对于上市公司拒绝就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做出调整,或者调整后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仍然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进而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立即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处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纠正。在这种压力下,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动机明显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压力也大大增加。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一来,就回避了对上市公司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当然,根据有关部门的核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样存在着一定问题,这种报告的隐蔽性更大,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的危害也更大。为此,我们进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01年之前的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现对其中的几个共性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与大家讨论,并就如何出具审计报告谈一些意见。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问题并不针对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而是希望通过讨论,引起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注意,使审计报告质量在以后年度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1997年到2001年约有150份审计报告明确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其中55份为拒绝表示意见,4份为否定意见,61份为保留意见,30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或在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极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说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大不确定事项。对不确定事项,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时,两个审计意见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审计意见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审计意见的种类,可与以前发出的相同或与以前发出的不同。在审计本期会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影响用于比较的前期会计报表的情形或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该前期会计报表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指明该会计报表已经重新编制,并对该重新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认可被审计单位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但对当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尤其对比较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只字不提被审计单位重编会计报表的事实,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明明记得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怎么在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变成了无保留意见?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要求:如果被审计单位已经在当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编制了前期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指明发表不同意见的所有主要原因。该说明段应当披露:(1)前期审计报告的日期;(2)前期发表的意见类型;(3)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不同意见的情形或者事项;(4)注册会计师对于重新编制的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先前发表的意见。
1.1假设演绎
基于市场半强势有效性的假设,即股票价格能够及时并充分反应公开披露的信息,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披露是能够引起股价的波动。根据陈宋生,郭京晶(2011)所述,目前学者们对强制与自愿披露信息哪种更能得到市场的认可存在争议,即市场力量和监管的博弈。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披露优于自愿披露,即支持监管有效。该观点认为市场是存在缺陷的,管理者存在投机行为。现行的管理者薪酬大多是以净利润和股票价值作为衡量标准,为了避免不良的业绩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而降低自己收益,部分管理者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径,少披露或不披露负面信息。这使得证券市场不能有效地反映公司真实价值,误导投资者行为,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在市场缺乏有效性的背景下,要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从外部来讲强制措施能弥补管理者管理者信息披露意愿的不足,使投资者拥有足够的信息加以投资决策;从内部来讲,强制措施能使管理人员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披露报告之前,他们会采取额外的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改善财务状况。但是有投资者担心管理层并不是出于自愿的完善措施只会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相关的报告也只能是其掩盖错误的“遮羞布”。Li&Madarasz(2008)就认为,强制披露引致各方利益冲突,而不能有效帮助各方达成想要的结果,因为它导致了各方交流的减少。另一种观点认为,自愿披露更能获得市场的认可。该观点源自自我选择理论,在有效市场的前提条件下,市场有足够的内在动力敦促“好公司”披露“好消息”,市场会对披露的“好消息”作出积极反应即股价的提升而对没有披露信息的公司不做反应甚至认为是“坏消息”而使股价下跌。根据学者们的实证研究结论,在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不存在严重内部控制问题的公司更愿意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因为管理层将自愿披露信息作为一个有效的工具来降低资本成本。所以,与强制披露相比,投资者更看好自愿披露。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假设1: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小于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
1.2研究设计
研究方法:(1)事件研究法。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检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前后的股价波动,对比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来的累计超额收益,同时利用单样本T检验说明累积超额收益偏离0的程度,以此来判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是否具有信息含量,从而验证假设。由于沈菊琴等(2013)认为我国的上海股市和深圳股市属新兴市场,风险系数α和β极不稳定,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回归方程的拟合度较低。而运用均值调整模型可以更有效地达到探测股票价格事件性表现的目的,且非参数符号检验时也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因此本文也采用均值调整收益法计算超额收益率,方法如下:第一步,确定各窗口期。本文将时间窗定为(-70,10),共计81天;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日定为第0天,事件研究窗口定为前后10天,即(-10,10);正常收益率的估计期为(-70,-10)。第二步,计算第i种股票的日收益率。Ri,t=Pi,t-Pi,t-1/Pi,t-1(其中Pi,t和Pi,t-1分别是第i家样本公司第t,t-1天的收盘价)第三步,计算超额收益率:股票i的超额收益率:AR,Ri,t-Ri,T,(Ri,T表示估计期内股票i的平均收益率)样本组平均日超额收益率:AARi,t=1nni-1ARi,t事件窗口期样本组累计超额收益率:CAR(t1t2)=t1t2AARi,t股票i的累计超额收益率:CARi,(t1,t2)=t1t2ARi,t(2)多元回归模型。由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往往与年报接近甚至一致,为了进一步检验事件期的累计超额收益是否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引起,本文在事件研究法的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累计超额收益比较容易受到公司业绩、资产规模、审计意见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了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是否亏损、审计意见作为控制变量,形成了以下回归模型:CARi(t1,t2)=β1+β2MOV+β3ROE+β4LNSIZE+β5LEV+β6LOSS+β7AUD+ε其中MOV代表自变量强制或者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mandatoryorvoluntary),强制披露时为1,自愿披露时为0;ROE代表净资产收益率;LNSIZE是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代表公司资产规模;LOSS表示是否亏损,亏损时为1,否则为0;AUD代表2011年度审计意见,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1,否则为0。
1.3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由于2011年是第一年要求部分公司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获得的样本数量有限,所以本文选择被强制要求出具201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同时选取与研究样本同一年度、同行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样本,剔除数据不全、事件公告日出现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司,最终得到研究样本47家,控制样本47家,共计94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巨潮资讯网,由手工整理获得;公司每日的收盘价、回报率来自数据库;数据分析和回归检验分别运用EXCEL和EVIEWS3.1软件。
图1和图2分别反映了样本公司和对比公司在公告日前后十天的AAR、CAR的波动情况,比较图1、图2和表1可以明显地发现: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CAR值除了披露前第十天以外都是负值,越接近公告日CAR越低,公告日前两天CAR为-3.1991%,显著为负(在5%水平上显著),公告日当天CAR达到最低值-4.5%(在1%水平上显著),然后CAR在-4%左右徘徊3天后迅速回升,此过程说明市场对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反应是消极的,如果投资者在事件窗口期前购买强制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会损失4.5%。相比之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CAR在公告日之前基本呈上升的态势,公告日前第三天CAR为1.5099%(在10%水平上显著),公告日当天为2.7423%,公告日后一天CAR达到最大值2.8594%,此后CAR迅速回落,到第七天CAR值已不再显著,根据有效市场假说,证券市场能够反映已公开的信息,但是在公告日之前市场已经做出积极反应,说明存在消息提前泄露的可能或公司内部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投机的可能。经过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小于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验证了假设1。但是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负累计超额收益却出乎了我们的意料,经分析原因可能如下:首先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价更容易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2011年低迷的国际金融市场也影响了国内股票价格;另其次根据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的统计,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比例最高,为26.47%,但是只有一家公司(新华制*)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但是据统计当年出现财务问题的远不止一家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低质量以及对强制披露措施的可行性的质疑导致了投资者对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不看好。最后,由于这些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的内控缺陷即“坏消息”使得股价有所下跌。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有一定信息含量的结论与前人的研究结论一致。但是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累计超额收益则需要进一步的检验。
表2是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都较小,均在可控范围内,说明各变量具有相互独立性,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不会影响回归结果。本文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多元线性回归,表3是回归结果。回归结果表明:D-W检验值为1.6824,说明个变量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F统计量为2.745,P值为0.017209,说明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F检验,模型整体的显著性较好,具有统计意义。根据回归结果进一步分析,发现MOV的P值为0.5943,并不显著,说明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是形成超额累计收益的主要原因;净资产收益率(ROE)和审计意见(AUD)与CAR均不相关;资产负债率(LEV)和是否亏损(LOSS)分别在10%和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即资产负债率高或者亏损的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较低,说明公司的杠杆水平和业绩会对累计超额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规模(LNSIZE)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可能是由于规模较大的公司更容易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其信息泄露较为严重,市场早已消化信息,使得信息公布后引起的累计超额收益较少(陈共荣,刘燕,2007)。
本文通过事件研究法对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进行比较,发现强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小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累计超额收益;再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强制或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累计超额收益率均不显著,说明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能引起市场反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具有信息含量。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具有信息含量,不被市场所认可,说明现阶段我国的内部控制建设存在明显的不足,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目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内控信息只停留在形式而缺乏实质内容,评价标准的不统一使得基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而形成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缺乏可比性和信息含量。监管机构需要尽快制定出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使得上市公司能够客观地评判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同时也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度,防止部分公司“报喜不报忧”。(2)目前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存在“折价出售”的情况,即注册会计师为了拉拢客户,在为客户审计财务报表的同时以较为低廉的价格附带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导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可信度降低。建议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核查,加大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意见的法律责任。由于2011年是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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