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简介
公司覆盖爱建信托、爱建资产、爱建产业、爱建租赁、爱建资本、爱建财富6个领域。
2015年爱建股份股票可以买吗
下周20家ipo发行,近2万亿资金冻结一个星期,下周缺乏资金操作拉动,不建议近期操作。而且,也不属于热点,风险太大,你可以持续观望。等一等。
上海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06-06在上海市徐汇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99号601室。上海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10407120692XY,企业法人张建中,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上海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询,工程管理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730063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756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上海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6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上海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爱建股份是做什么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按批文),商务咨询等,目前公司投资1500万元持有上海国际信托0.40%股权;投资1150万元持有申银万国证券0.88%股权。公司出资2.2亿元,持有爱建证券20.23%股份。公司持有爱建信托100%股份,注册资本10亿元。曾经有重组预期,6月的时候重组预期搁浅了。
富安达智优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_手机新浪网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4日
1、富安达智优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3年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664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4、本基金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交通银行等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规模。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根据发售实际情况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
7、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9、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销售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11、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4、有关销售机构的销售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5、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如需新增销售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6、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富安达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富安达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富安达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19、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富安达智优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18347(A类)、018404(C类)
基金简称:富安达智优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A、富安达智优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C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量化投资精选股票,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直销中心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宋丽韵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微信服务号:富安达基金富管家
客服电话:400-630-6999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服电话:95386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 4008888666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4006600109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服电话:95368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电话:95525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010-85632771、95510
传真:010-85632773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服电话: 95579或4008888999
2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电话:95519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号楼1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 95396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服电话:4008-918-918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客服电话:95564
注册地址:**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37-38楼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95537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952555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95733
3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热线:400-118-1188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楼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客服电话:400012589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电话:021-34013999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B栋 B3-1106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张开兴
客服电话:400-9302-888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95177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20号楼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400-001-1566
4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 643 3389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 号2 号楼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 号环球财讯中心A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号楼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服电话:010-83275199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180-888
5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庞文静
客服电话:400-003-581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400-799-1888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 26 号院 2 号楼 17 层 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B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服电话:400-893-6885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客服热线: 400-080-3388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大厦2405、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大厦24F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客服电话:400-6099-200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服电话:95230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61、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服电话:400-666-738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 010-66154828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路 336 号 1806-1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路 336 号 1806-13 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21-60608983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008-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客服电话:400-100-266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售期不超过三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9:30-17:00,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银行、证券公司等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基金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1、在发行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T日的认购申请,销售网点核查后当场受理并出具认购业务受理单据。投资人可根据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查询认购接受结果,并可于基金成立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认购份额确认书或查询认购份额确认信息。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收费方式为前端收费。各销售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认购费率予以优惠。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表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结构表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0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0%)=99,009.9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00)/1.00=99,059.9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0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可得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99,059.9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可得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5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1)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以撤销。
(6)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首次募集规模的限制。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8)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按业务需要);
如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五)专业投资者的要求,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0)提供个人金融资产证明不低于500万元(加盖有效印章)或公司开具的最近3年个人年均不低于50万元的收入证明或工资卡流水(加盖公章或人事部业务章或工资卡开户行印章);
(11)提供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加盖有效印章)或提供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部业务章)或提供担任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管证明或提供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会和律师证明。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申请人划款必须使用开户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如需新增银行账户,则需要增开新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10683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142165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25767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29282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银行账号:216200100103411307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智优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8347(A类)”或“018404(C类)”。
(2)个人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面签的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于直销柜台提交认购申请需要全程录音录像。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5)直销中心与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完整填写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完整填写的《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完整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加盖公章);
(9)完整填写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14)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加盖公章,金融机构提供);
(15)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
(16)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董事会、股东、股东会、股权结构及投票表决权的相关章节(加盖公章);
(17)股东、董事会及高管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加盖公章);
如开立理财产品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20)该产品的成立、备案证明或验资报告和产品成立公告(一对多)或资产缴付证明和成立书面通知(一对一)(加盖公章)。
如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四)专业投资者的要求,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提供近1年末的净资产证明不低于2000万元及金融资产资产证明不低于1000万元(加盖有效印章);
(22)提供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加盖有效印章)。
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集合理财产品开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以及外汇登记证、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资格证书、集合理财产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24)托管银行营业执照及托管资格证书(加盖托管银行章);
(2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投资管理人授权托管银行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26)托管银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银行章及负责人签章);
(27)托管银行经办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加盖托管银行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申请人划款必须使用开户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如需新增银行账户,则需要增开新的交易账户。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智优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8347(A类)”或“018404(C类)”。
(2)机构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邮寄的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购买低风险等级产品须临柜/面签/传真(签订传真协议)办理,录音取证;购买非低风险等级产品:须临柜/面签办理,并全程录音、录像。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4)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登记机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基金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张睿
设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宋丽韵
电话:(021)61870999-6210
传真:(021)61870888-6210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宋丽韵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30-6999 (免长途)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十)点"其他销售机构"部分。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睿
电话:(021)61870999-3602
传真:(021)61065222
联系人:孙爱民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陈颖华
经办律师:陈颖华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法人代表:李丹
电话:+86 (21) 2323 8888
传真:+86 (21) 2323 8800
联系人:林佳璐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林佳璐
总部在武汉的证券、期货公司有哪些?
总部在武汉的证券公司有长江证券,天风证券,总部在武汉的期货公司有美尔雅期货,长江期货总部在武汉的银行有汉口银行,湖北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股市公告-金投网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3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600643证券简称:爱建集团公告编号:临2023-043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本公司总裁蒋海龙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李兵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
1.电话:021-64396600
3.联系部门: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0643证券简称:爱建集团公告编号:临2023-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进出口公司”),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900万元(合计),具体情况为:(1)为爱建进出口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人民币3900万元的担保;(2)为爱建进出口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1月15日,接爱建进出口公司报告,爱建进出口公司与上海农商行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合同项下最高额融资额度为人民币7800万元,爱建集团与上海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最高额融资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爱建进出口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爱建集团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
2、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
(1)为爱建进出口公司向上海农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的担保;
(2)为爱建进出口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2023年3月29日,爱建集团九届6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99亿元。其中,爱建集团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6.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班子根据业务以及担保发生情况,在相关额度范围内调整对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爱建集团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对外披露的临2023-010、014号公告)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1.基本情况
爱建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日,注册资本为3,4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层758席位;法定代表人吴宪华;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从事出口基地实业投资业务,金属材料、钢材、焦炭、冶金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石油制品、建筑材料、汽车、汽车配件、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的销售,商务咨询,煤炭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三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爱建进出口公司目前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融资期间内发生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3.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的最高余额为折合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合同主体: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授信人与受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
3.担保金额:
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授信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次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爱建进出口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之需,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爱建集团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361,10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8%。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2015年6月停牌的爱建股份到底什么时候复牌
这个要看看公司公告,没有公告出来,是没有其他信息可查的哦
爱建证券佣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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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振幅大换手率高说明什么?600643还会拉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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