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是利空还是利好(【案例】要约收购的应用及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要约收购的应用及经典案例分析

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选择,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收购模式。

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但是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对股价来说,属于利好消息,有利于股价上涨。

要约收购又分为主动和被动:

1、主动的情况是股东在多种收购股票的渠道中主动选择了要约收购这个渠道,其他购买股票的渠道包括股票市场直接购买,从其他股东手里协议购买等;

2、被动的情况指的是某个股东在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达到30%以上时,就需要对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这是一种义务,因此称为被动。

帝亚吉欧触发对水井坊的强制全面要约收购,是因为受让了水井坊母公司全兴集团的股份后,对全兴集团的持股从49%变成了53%,从而形成了控制,从而间接持有了全兴集团持有的水井坊的30.71%的股份。一笔过30%,触发全面要约义务。

全面要约多少都有点被迫的,有点不情愿。一旦被全部执行,既要支付巨额的收购款,又要失去一个由上市资格的“儿子”,得不偿失。所以收购人一般都寄希望于市场给力股价给力,能走在要约价以上,这样就不会有人接受要约了。

水井坊从公布收购摘要书,到最终获批,历时两年多,中间股价跌跌涨涨,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要约价格以上的。中间无论是在商务部获批还是最终证监会批准,都引发了股价的暴涨。进入收购期以后,股价远在要约价格以上,一直没有人接受要约,貌似安全。但是最后一天突然风云突变,股价开盘后便持续下跌至21.48,离要约价只有3分钱的差距,这个时候“神秘资金”出场,轻轻一拉,股价收于21.75,这也导致最后一天几乎没有人接受要约。从最后公布的结果来看,只有3154股接受了要约,相当于0%。

美的集团要约收购

小天鹅A、B

由于美的集团对小天鹅原先持股比例超过30%,故再收购超过5%以上比例的股份必须以要约收购的形式进行。虽然要约收购的形式是强制的,但是美的集团收购小天鹅股份的意愿是主动的。这一点从要约价比停牌前收盘价溢价较多,便能看出诚意。这导致公布消息后股价立即连续暴涨触及要约价。之后一直在要约价格下方的一个区间内运行,受到要约价的压制。而在这一期间,大盘从2000多点反弹到了2100多点。

要约期限的最后3天是不可撤销的,很多投资者也是选择在这几天判断是否接受要约。在最后一天,股价在最后一小时,突然涨停,冲破要约价,导致最后一天只有3户接受要约。最终只完成了12.59%股份的收购,未达到20%的拟要约比例。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布后,股票价格会迅速逼近要约价格。此后如果相关行业股票处于平衡走势,则通常要约收购会成功;但如果相关行业股票是处于牛市或者熊市,则要约收购存在失败的可能。

例如水井坊的案例,由于同期白酒股走牛,水井坊要约收购期间,股价在大多数时间高于要约收购价格,导致要约收购失败。而全柴动力,则是由于收购方熔盛重工所处行业严重不景气,导致其终止要约收购,结果全柴动力的股价出现雪崩,差不多跌到要约收购价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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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要约收购是好是坏?

答:山东能源收购齐翔腾达不是利好的。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齐翔腾达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齐翔腾达股份比例低于齐翔腾达股本总额的10%,齐翔腾达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若齐翔腾达出现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的情况,将有可能给齐翔腾达投资者造成损失,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豁免要约收购对该股票有何影响

“要约收购义务”是指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

要约收购也拦不住股价跌停!原因竟是……看看其他要约案例股价表现都咋样

5月2日盘前,京威股份公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之际,同时公告股东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投资”),拟以8元/股的价格,要约收购公司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亿元,资金将来源于中环投资自有或自筹资金。

中环投资要约收购的利好,并未能阻止京威股份股价今日跌停。以一字跌停板开盘后,京威股份早盘曾一度打开跌停板,但随后又封跌停,直到收盘仍处于跌停状态。

京威股份一季报显示,中环投资持有京威股份4.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3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京威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内容显示,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卡威专汽和文安钢铁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和10%的股权,若交易完成,江苏卡威将成为京威股份全资子公司。但经过公司与标的公司反复沟通与磋商,交易双方在业绩承诺方面未达成一致,最终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市鸿臻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王强认为,要约收购和增持的实际意义差不多,一般情况下,对上市公司股价会形成一定的利好。

某私募投资机构负责人也表示,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股东发布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可能是为了稳定公司股价。

这些公司正在推进要约收购事项

除京威股份外,今年以来,宁波中百、钱江水利、人民同泰和哈*股份等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仍在推动中。

(以最新修订的要约内容为准)

4月26日,哈*集团为控股股东的人民同泰与哈*集团同时公告,中信资本医*对国有控股企业哈*集团进行增资,尚需黑龙江省国资委、***国资委等部门审批,能否获批或何时获批存在不确定性。

4月25日,宁波中百公告显示,宁波鹏渤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而本次要约生效的条件,则是要约期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宁波中百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5304.91万股(占宁波中百股份总数的23.65%),即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宁波中百不低于28.00%的股份。

4月19日,钱江水利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今年4月17日至5月16日。

从市场对于要约收购内容的反应来看,宁波中百公告要约内容至今股价上涨11.26%,而钱江水利、人民同泰和哈*股份等股价则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

建新矿业年内完成全面要约 全面要约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一般而言,要约分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前者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面股票,而后者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

大多数情况下,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以部分要约为主。而全面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股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后,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再发出全面要约的申请。

以年内完成全面要约收购的建新矿业为例,在收购人完成整个全面要约收购的流程后,建新矿业的上市地位并未受到影响。

收购人: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

收购对象:建新矿业

要约收购期限: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4月10日

要约收购价格:9.77元/股

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671155753股

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9.01%

作为建新矿业的要约收购人,国城控股在今年初并未持有建新矿业股份,而是作为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取得建新集团多数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建新矿业约4.66亿股的股份(占建新矿业总股本的40.99%)。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月14日至4月10日的要约收购期限内,净预受要约股份共计3.75亿股,占预定购股份的数量的55.898%,占公司总股份的32.99%。截至4月17日,国城控股已全面履行完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建新矿业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总股本比重26.02%,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未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整体上来看,经过国城控股的全面要约收购后,对比2017年报可以发现,建新矿业前十大股东当中仅剩下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城控股,而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0.99%建新矿业的股份已为国城控股实际控制,也就是说国城控股实际上已经持有建新矿业73.98%的股份。

什么是股票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何谓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二、邀约收购特点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三、邀约收购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四、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

 

1、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而后者是更市场化的收购方式。从协议收购向要约收购发展,是资产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的目的。收购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但是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选择,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收购模式。

2、与协议收购的区别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易场地不同。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二是股份限制不同。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

三是收购态度不同。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

四是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协议收购方大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

五是收购性质不同。根据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部分收购是指试图收购一家公司少于100%的股份而获得对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它是公司收购的一种,与全面收购相对应。

 

3、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是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是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是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是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是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是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是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是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4、全面要约收购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于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进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终止上市的风险、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及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

收购人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作出类似安排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报告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未取得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取消收购计划的报告,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 

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文章来自网络

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对股价影响吗

没有影响,一般只看作中性消息,所谓的豁免要约收购是由于某一个公司的主要股东对该公司的股票的增加持有行为导致触发相关的要约收购条款,由于这股东的增持行为只是属于一般增持,并不是想完全收购该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故此这消息一般是中性消息。

钱江来自水利要约收购是利空还是利好

利好。收购成功之后钱江水利就会从地方企业变成央企,福利待遇和技术支持可以更上一层楼,流动资金会更多可以扩大企业的发展,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进行投资,股价会上涨,公司盘会越来越大。钱江水利是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等联合发起设立的,公司股票是在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要约收购是利空还是利好?

股票被要约收购一般认为是利好。强势股东入驻将会带来重组,资产注入的预期,股价也会上升的。要约收购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扩展资料要约收购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要约收购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多

要约收购期满停牌是利好还是利空?

要约收购是指一家公司向另一家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希望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要约收购期是指发出要约后,股东可以在此期限内进行决策是否接受要约。停牌是指公司股票在股票市场暂时停止交易。

一般来说,要约收购期满停牌可能对目标公司的股价产生不确定性,并且可能导致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受限,因此被认为是利空因素。停牌可能会阻止投资者在停牌期间进行交易,从而影响价格发现和市场流动性。

但具体的利好或利空效果也会因市场情况、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有时,停牌可能有利于要约方在要约期满后更好地评估目标公司的情况,以便进行决策。因此,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对股价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要约收购案例,股东和投资者应根据公开信息、市场表现以及公司公告等来源做出判断,或者咨询专业金融机构或投资顾问的意见。

今日利好利空消息-今日上市公司重磅消息:五大利好PK四大利空! - 股市要闻 - 至诚财经网

开山股份公告,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印尼SMGP240MW地热发电项目”。公司股票将于6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主要从事空气压缩机、螺杆膨胀发电机等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是国内最大的空气压缩机制造企业,也是国内产销规模最大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制造企业。公司自2011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着眼于螺杆膨胀机组的低温热源回收发电技术的开发。

公司多年来在钢铁、炼化等领域余热回收项目和地热发电项目的应用,在多种复杂工况场合的技术实施,以及持续的优化设计,公司的螺杆膨胀机组的发电技术已日趋成熟。

面对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坚定执行既定的战略目标:开拓布*海外地热发电市场;加快开拓海外市场,构建海外市场营销网络;加快新产品开发,开拓新市场,进入新领域,培育新产业;巩固并稳步提高螺杆空压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印度尼西亚地热发电量与地热发电能力皆位居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和菲律宾。2016年4月,公司全资收购OTP公司,获得印尼SMGP240MW地热项目的特许开发经营权。

为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及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在考虑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分析营运资金状况与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提出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海外地热发电项目,进而布*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逐步成长为全球性再生能源开发公司。

出版传媒公告,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4亿元参与设立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保监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占该财产保险公司总股本的14%。该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拟参与设立该财产保险公司的其他股东还包括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投资机构等。

出版传媒表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将抓住国家金融改革的机遇,介入保险等新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实施公司的文化+金融的战略格*,形成新的效益来源,实现多元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财产保险公司,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财产保险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预计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东贝B股:冷机实业控制50%股份触发要约收购

东贝B股公告,控股股东东贝集团的参股股东冷机实业拟收购另一股东江苏洛克持有的东贝集团39.14%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冷机实业将成为东贝集团控股股东并间接控制上市公司50.04%股份,从而导致冷机实业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其对东贝B股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股票将于6月13日复牌。

本次要约收购为全面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东贝B股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如果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东贝B股股份比例低于东贝B股股本总额的25%,东贝B股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此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17,400,000股,其中: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5,000,000股,要约价格为1.723美元/股,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东贝B股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未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400,000股,持有该等未上市流通股份的全部股东武汉市新华冲压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县兴贝冲压件有限公司、浙江力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中科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其不接受冷机实业及受托收购人因本次股权转让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收购要约,不向冷机实业及受托收购人出售其持有的东贝B股任何股份。

中材国际6月12日晚间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院”)与***埃及共和国国防部装备*(业主)在开罗签订了《六条日产6000吨熟料水泥生产工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和调试交钥匙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10.53亿欧元,折算约合人民币78.45亿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4.72%。

公告显示,上述新建6条日产6000吨水泥的涵盖从原料破碎到水泥成品包装发运的完整水泥生产线,包含营区建设、矿山开采平台建设、矿山车间、矿山破碎及厂区的地勘等,生产线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包括设计、设备制造、土建施工、供货和安装、调试和培训;并提供包括GOEARISH二期2条日产5775吨水泥生产线以及本次签署的BeniSuef6条水泥生产线的3年运营和维护。

公告称,此次合同签订及实施将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的水泥工程装备市场提供支撑,同时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形成依赖。

万达院线6月12日晚间发布经营简报显示,2016年5月,公司实现票房收入(含境外)5.3亿元,观影人次1316万人次。

至此,公司今年1至5月累计票房收入(含境外)32.54亿元,同比增长35.3%,累计观影人次7978万人次,同比增长45.5%。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拥有已开业影院311家,2700块银幕。

中房地产6月12日晚间公告称,由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否定结果可能影响减资事宜的后续办理情况,进而可能影响中交地产作为交易标的注入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的执行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原重组预案,中房地产拟以12.16元/股价格,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交地产100%股权,向中房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住兆嘉20%股权、中房苏州30%股权、中房天津49%股权、重庆嘉润30%股权、重庆嘉汇30%股权,标的资产合计作价约64.34亿元(预估增值率28%),合计需增发约5.29亿股股票;

同时,公司拟以同样价格向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温州德欣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约3.5亿股募集配套资金42.5亿元,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融资租赁款。

公告称,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根据中交地产内部重组方案,中交地产将持有的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地产集团,并将持有的中交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交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房集团。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导致中交地产所有者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因此中交地产股东地产集团作出决定,同意将中交地产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减至420,000万元。由于中交地产已于2016年发行2笔公司债券,上述减资事项触发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2016年5月12日,中交地产“16中交债”和“16中交01”已分别召开了债券持有人会议,但其提议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均未获通过。截至目前,中交地产已就其他备选议案与主要债券持有人进行了电话或现场沟通,尚未与主要债券持有人达成一致意见。

中房地产称,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积极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同时公司承诺,自此次公告刊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ST韶钢6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原拟筹划出售全部钢铁业务资产并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宝钢集团下属金融业务资产。但经过充分调查论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后,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6月13日复牌。

公告称,此次重组方案下拟置入资产为宝钢集团旗下的金融业务资产,涉及多个金融行业监管政策及相关证券监管政策的要求和限制。在目前监管政策下,相关金融业务资产作为本次重组标的资产需事先完成大量的资产剥离和重组工作。经各方论证,相关金融业务资产的资产规模较大且涉及已上市公司股份,资产剥离所涉及的审批和操作程序较为复杂,需分别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管理部门、金融及证券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审批,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衔接工作。

另外,根据与相关税务主管部门的初步沟通,相关资产的剥离和重组将涉及较大规模的税务成本。综合考虑相关金融资产剥离和重组程序的复杂性,各方无法在预计时间内完成相关资产的剥离、注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并推出相应的重组预案。

园城黄金公告,公司股东思考投资通过自营账户及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5只基金、信托产品,于4月25日至6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121.14万股,已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减持后,思考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5只信托、基金产品合计仍持有园城黄金股票112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启源装备公告,持公司股份23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46%)的股东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计划在6月至12月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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