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珊珊家暴怎么处理(如何利用《反家庭暴力法》保护自己拒绝家暴-法律知识|华律网)

如何利用《反家庭暴力法》保护自己拒绝家暴-法律知识|华律网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家暴的相关证据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并争取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3、家暴行为有轻有重,强烈建议每一个受害人在第一次遭遇家暴的时候就选择立即报警。

毕竟出警记录和《告诫书》是法院认定家暴事实的重要证据。

有些受害者因客观原因无法报警,对于这种情况,希望受害者的亲人、朋友能向他们伸出援手,替他们报警。

有些受害者基于各种原因不愿报警,希望这类受害者能意识到,如果你选择了反抗,你很可能就此结束这场噩梦,如果你选择忍耐,你面对的很可能是即将到来的更严重后果!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到华律网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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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昂律师,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邹炳昂律师法律基本功扎实,从业经验丰富。对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均具备较高的执业技能,目前担任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多次办理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案件。详细>>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

报警

[2/4]《反家暴法》的出台就能避免董珊珊的悲剧吗?

交流会第一个环节由冯媛老师主持,大家一起观看了法制记录片《十个月的黑色婚姻》。

↑↑↑↑↑点击观看影片《十个月的黑色婚姻》↑↑↑↑↑

案件简介

董珊珊,26岁,北京人,2009年10月19日因持续的家庭暴力导致死亡。

董珊珊与丈夫王光宇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王的殴打。从这时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王的暴力行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

这次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于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宇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董珊珊遭受的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出台前,我国约有十部法律中的十个条款提及家庭暴力,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很模糊。现在有了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反家暴法》,就能避免出现像董珊珊这样的悲剧吗?站在不同角度的人或许会得出不同的答案,而冯媛老师给出的答案是“不能”,“如果当事人或者相关机构不去理解、使用法律条文,它是不会主动发挥作用的”。

冯媛老师分享了她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只有先了解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然后对应法律规定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才能看到《反家暴法》的作用”。

冯媛老师分享她对《反家暴法》的看法

董珊珊在结婚前后以及提出离婚期间,经受了各种各样的暴力。对身体的伤害最为明显,直接导致了董珊珊的死亡。然而家庭暴力的伤害往往不是单方面的,董珊珊婚后长期处于担心、害怕、惶恐之中,被威胁伤害她的家人,因此而得了抑郁症,这些都是对她精神造成的伤害。

性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通常表现为以对方不愿意的方式或者在不情愿的时间、地点、场合强行发生性行为。片中有一个场景,王光宇让董珊珊一丝不挂站在落地窗前展示了两个小时,表面上没有发生性行为,但这同样属于性伤害。

分别从身体、精神、性的单方面分析董珊珊受到的伤害,会发现她曾被关王光宇关起来几次,她逃了几次,最后一次被关一个月,连父母都以为她跑掉了,这是明显的限制人身自由。

家庭暴力的其他表现方式

辱*在家庭暴力中很常见,诋毁对方的名誉,侮辱对方的人格,“觉得你又丑又坏或者没人要你,没有任何价值”。

利用孩子控制对方、要挟对方的情况不论是在婚姻中还是双方关系解除后都会出现,通过法院判决了孩子抚养权执行起来却很难,“有些人不把孩子交给对方,不让对方与孩子见面,同时在孩子面前说对方坏话,严重的是把孩子藏起来,把孩子带走”。

身体暴力比较容易理解,人们对精神暴力、性暴力通常没有太多的认识,更不用说经济控制了。“在有些农村地区,所有的家庭开支可能都是女方负责,女方一年能拿到手多少现金呢?300块,多一点给1000块。300块钱用来购买整个家庭的基本生活用品够吗?”“有些人平时不给家用,控制对方的花销,自己拿着对方的钱出去吃喝玩乐。”“不问你要钱,但在给亲朋好友送礼或援助时要用钱却不允许。”“当婚姻发生变故,或一方配偶出了意外,得不到应属于自己的财产。”所有这些都是经济剥削和控制,家庭暴力表现形式之一。

识别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并不等同于家庭纠纷、家庭矛盾。家庭矛盾可能是在家务事、照顾孩子老人、家庭经济、待人处事上面的分歧。一旦发展到一方对另一方身体上的攻击、人格上的侮辱、贬损,或者对另一方身体自主权的控制和限制,就是家庭暴力。《反家暴法》中给家庭暴力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侵害行为”是行为的性质而非伤害后果,指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人身权利、人体完整和人格尊严,从这个角度能帮助我们识别身边的家庭暴力。

除了个人的原因,家庭暴力的产生有更广泛的社会背景。比如性别的不平等,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研究表明妇女死于她的亲密伴侣或者前亲密伴侣和前夫前男友之手的可能性高于车祸和谋杀”。家庭本来应该是相亲相爱的场所,反而成为对妇女最大的危险。24-60岁的已婚妇女当中,至少有24.7%,相当于四个当中便有一个遭受了家庭暴力。

很多人觉得打*老婆是家庭暴力,打*孩子就是管教。按照《反家暴法》来说,打*孩子也属于家庭暴力,要克服这种通常的行为方式对父母的挑战很大。有些人认为暴力是最方便的解决问题方式,包括管教孩子,其实那是最无效的。不管对方是女性还是男性,小孩还是老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凌驾于别人权利之上加以伤害。

各机构职责分工

有时政策、法律、社会制度不够健全,这种不够健全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放任了暴力,甚至可能是默许了暴力。在暴力环境中,没人能够幸免,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反家暴法》的出台弥补了法律上的不健全,通过预防来避免这样的悲剧。

家庭暴力常常不是一个机构就可以解决的问题,遭遇家暴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受伤后到医院接受治疗,有时矛盾需要调解,有时又需要上法院,还有心理辅导、庇护、就业等多方面需求要多机构合力解决。于是《反家暴法》让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为多机构合作的牵头部门,协调指导反家暴工作的开展,让我们来看看各机构都有哪些职责。

多机构合作制度图片来源:腾讯网

(http://news.qq.com/zt2016/jb/)

公安-不止于出警 

过去有家暴,首先想到的是妇联,认为家庭暴力、性别平等是妇女的事,妇女的事就是妇联的事。随着**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现在越来越多人在遭遇家暴会求助于公安。公安接到家暴报警后要及时出警,这些年来公安很好地完成了及时出警的职责。从董珊珊案件中可以看出,不是出警就能解决问题。董珊珊报警八次,警察出警了却无济于事。要解决问题,警察在出警后需要询问、记录现场,对于没有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轻微暴力,有权出具告诫令。《反家暴法》规定了警察要协助制止家暴,按照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伤情鉴定等。“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颁发的,之后要抄送到有关的部门,警察还要协助执行法院的保护令,因为警察是全天候24小时、一周7天待命,在保护令的执行当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妇联-推动**购买服务

妇联现在依旧是主要的家暴求助渠道,除了为家暴受害人提供帮助“像云南有的少数民族妇女不会写汉字,妇联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妇联在内的一些组织应当对加害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妇联可能会缺乏专业人才和条件,既然法律让各级人民**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有了这种需求可以利用**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来弥补。我们可以呼吁做这样的事,按照法律规定这是我们的职责,是我们需要做的事。法律也规定了各项责任,除了加害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以外,有关机构如果没有履行这个法律规定的职责,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在离婚案件中认定家暴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反家暴法》的一大亮点,由法院受理和执行。保护令有多种内容,“可以让施暴者搬走,迁出去,迁出令。就不是妇女走,不是妇女带着孩子走,不是受害者走,而是施暴者走。有一种是限制施暴人,我不让你走,你不可以打,不能*,你可以生活在一起,你违反了就有更严重的处罚。还有禁止接近,比如说禁止在几百米、几天内接近你。保护令不仅是对妇女,还可以对孩子进行保护,有的时候对方会抢孩子,就禁止他与孩子接触。”

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家暴案件很好判定,然而在涉家暴的民事案件,以离婚案件为例,70%离婚案件是跟家暴有关,法院认定这些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不到10%,有的法院执法只有2.3%。离婚中认定家暴会让财产分割更加公平,甚至取决于受害人的要求,获得孩子的直接监督权和过错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离婚可能导致家暴升级,比如支付抚养费就是给加害人的机会,法院在判定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考虑尽量减少受害人遭受暴力的机会。

社工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反家暴法》将社会组织,包括社工机构以及其他的咨询机构的职责纳入其中,尤其提到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而社工机构在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儿童和残障人士遭受或疑似遭受家暴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还包括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居委会/村委会-协同开展反家暴工作

居委会、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从家暴预防宣传,协助申请保护令,到查访监督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协助执行保护令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职责。当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民政-庇护是一项系统工程

民政部门负责建立救助机构,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临时的庇护所。庇护所不仅仅只是一个落脚的床位,受害人可能还需要心理疏导,孩子需要上课,之后还会面临着生活、就业的问题,这些都是庇护所应该提供的服务。

人民调解组织-暴力不可调解

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纠纷,但家庭纠纷没有得到很好的调解容易升级为家庭暴力。矛盾到了一定的程度自己不能解决,一方可能就会用武力去控制*面,或者用精神上的控制或者辱*方式来控制*面,让自己在家庭矛盾当中占上风。传统的调解是“各大50大板,各自剥夺批评,回去好好过日子”。一般的家庭纠纷可以调解,调解的是关系,但暴力本身是不能调解的,面对家庭暴力就是要表达对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如果想要好好过日子,家里人还相亲相爱,前提是停止暴力,在停止暴力的基础上那我们再看调解怎么样做。”不管是人民调解组织,警察、法院、居委会、司法所、工作单位做出的调解,都要立场鲜明地抵制暴力行为。

学校-预防家暴的前线

预防家暴,学校首当其冲,从幼儿园到各级各类的学校,将家暴自救和求救的知识列入学校课程、安排讲座开展反家暴教育。很多情况下受害人被控制,都是通过孩子报警救助。

医院-辨识家暴致伤很重要

医院也是一个重要的宣传预防场所,常常可能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第一个,甚至是唯一一个和外界接触的机会。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能够辨识哪些伤可能是家暴情形下对方造成的,或者通过自伤自残来要挟、控制对方,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用人单位-制止家暴责无旁贷

有人不理解用人单位为何需要给予家暴受害人帮助,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暴。家庭暴力带来的后果不光是影响到直接的当事人,有时加害人不光*扰到工作的场所,也会*扰到同事,受害人不能工作、缺勤都会给单位效益造成影响。此时制止家暴等于间接提升了单位效益,是一举两得的事。

冯老师表达了自己对《反家暴法》的理解和看法,留给大家进一步思考和探讨,如何才能结合自身的职能将《反家暴法》落实,发挥其真正效用。

与会者在聚精会神地听冯媛老师解读《反家暴法》

问&答

老师(联家小学校长张明):学校有哪些方法、渠道进行宣传教育,该教给学生什么知识?

冯媛:目前在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教学大纲或者教学指导,可以从教孩子正常、平等、尊重的家庭是什么样的,识别一般的吵架与家庭暴力的区别。不同年龄的孩子可以教他们一些应对的方法,特别小的孩子教他自助和求助,大一点的孩子可以运用孩子的力量来制止家暴。国内有预防家暴,认识自己的身体,预防性侵的教材,也可以找社工,在学校开展专题小组教学或事后的危机干预。

警察(王家桥派出所副所长李林峻):学校有责任教育孩子什么是暴力,怎样处理日常家人、同学、朋友和睦相处的关系,当他们长大**以后,成立自己的家庭、面对社会,这些暴力事件也许可能相对减少。学校学校应该多加关心、留意学生的身体、情绪方面的变化,比如有严重的外伤、经常缺席,需要高度重视,向警方报告。警方第一时间有针对性介入,能及时预防更严重的事情发生。

鸣谢

乐施会

五华区妇联

普吉街道办事处

关注家暴受害人权益的社会各界人士

★下期报道

听来自基层不同部门的与会嘉宾讲述开展家暴工作的现状与困境,面对现场观众犀利的提问,坦诚应答。

如果遭遇家庭软暴力该如何解决那?

告他

遭家庭暴力后怎么办

面对家庭暴力,许多人为了孩子忍受了很长时间的痛苦,想离婚又放不下他,不离婚又害怕挨打,这种矛盾也是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普遍存在的矛盾,而选择哪条路都必定会受伤你所要做的并不单单只是逃避或忍受。首先,要认真对待第一次家庭暴力。第一次家庭暴力往往是施暴者在家里实行强权统治的第一次尝试,如果容忍了这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家庭暴力,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因此,一定要对家庭暴力说“不”。如果第一次没有这样做,那么就把下一次当做第一次发生的那样做。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来自觉、自主防范家庭暴力?提出以下几种方式以供参考:第一、要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险,要大声求救,尽可能让邻居听到或寻找机会拨打报警电话“110”。第二、如果暴力发生,就应该注意:受伤后,要及时去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求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为进一步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条件。如有可能,最好在24小时之内到住地的派出所,请求他们开出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为今后寻求法律援助保留有利的证据。第三、做好自我保护,如果家里不安全,要尽快离开;请求所居住社区的相关机构或有关援助机构出面协商解决。

【么姐闲聊】20160409董珊珊家暴致死,其丈夫出狱后娶23岁少女,再次暴力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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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事件解读:被家暴致死的北京女孩,动手的男人后来咋样了?_法律律师咨询

2009年10月11日,一个年轻的女孩被紧急推进了重症监护室,她浑身乌青,肚子鼓得老高,任谁看了都只会以为这是一个,被严重伤害过的孕妇……但其实,她并没有怀孕!高肿的肚子里,藏着的都是血块……

入院诊断书上详细地描述了病人当时的状况:

腹膜后巨大血肿,头面部多发挫伤,多发肋骨骨折,肺挫裂伤,四肢多发挫伤、淤血……

短短的38个字,可以说字字泣血,让人听了之后不寒而栗!

医生说:她腹部里面的血液,是因为肺部裂伤导致的……

2009年10月19日,入院仅一周的女孩就此离开了人间,年仅26岁……

Hello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Z计划,今天我要讲的是一起骇人听闻的家暴史……

上面我说的那个女孩叫做董珊珊……在警方的尸检报告中这样写到:董珊珊符合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也就是说董珊珊是被人打死的!而把她活生生打死的,正是她的丈夫王光宇。

董珊珊,1983年出生于北京,她是一个地道的北京女孩,长相甜美,人也单纯,她与万千少女一样,总在幻想自己的白马王子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但她不知道,这次她等来的不是骑白马的王子,而是索命的修罗!

彼时的王光宇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他有一辆宝马车,全身名牌,打扮的非常时尚!……他是外人眼中的成功人士,而且他身强体壮,非常符合董珊珊的择偶标准。

当时董珊珊,还跟自己的闺蜜说:反正不管干什么出去,只要有他在身边,我就很有安全感,因为这个男人能保护我,最起码假如我受到什么欺负的时候,他肯定能挺身而出,打倒一片!当时的董珊珊天真浪漫,欢喜得像一个孩子一样……

两个年轻人的感情进展得很快,他们在认识9个月之后就结婚了。当时所有人都觉得董珊珊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们出入成双成对,恩爱异常,我们甚至可以透过两人结婚时的笑容,看出他们当时真的非常甜蜜……

2009年3月28日凌晨一点多,董妈妈接到王光宇的电话,说珊珊离家出走找不到人了。

董珊珊的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后,感到非常吃惊,她不明白刚刚结婚才三个多月的小俩口发生了什么,王光宇也闭口不谈,只是说俩人挺好的。

家人连夜开始寻找董珊珊,可是三天过去了,依然音信全无。

7天后,董珊珊自己回到了娘家。女儿告诉妈妈:她离家出走只是想逃开丈夫王光宇,因为王光宇经常打她。

董妈妈说:当时她只是觉得女儿很不正常,大眼睛瞪着,蹲在墙角,一会儿底下一泡尿,晚上睡觉时董珊珊突然被噩梦惊醒,然后拼命哀求自己的母亲,说:求求你,别打我了,别打我了……恐惧到极点的董珊珊缩成一团,抱着脑袋藏在床底……浑身不停地在颤抖着,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当时董珊珊的状态已经差到了极点!她已经开始出现小便失禁的症状了!但王光宇在别人面前表现得太完美了!这也就致使董妈妈并没有意识到,女儿的问题可能是由于王光宇造成的!

董妈妈觉得珊珊可能是结婚之后不适应,所以出现了心理疾病?于是她带着董珊珊去看了心理医生,经过分析,医生给出的结论是董珊珊有重度抑郁和中度焦虑。

这个时候董妈妈觉得不对了,因为她了解自己的女儿!透过盘问,董妈妈才确定女儿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居然是自己的女婿家暴?

但即使是得知了真相,董珊珊的妈妈也始终想不明白,女儿性格温柔乖巧,从来不惹是生非,为什么王光宇总是无缘无故的打她?

董珊珊猜测这一切可能源于丈夫的自卑性格,她说:王光宇是被抱养的孩子,从小就怕别人看不起自己,他年轻的时候还因持枪被判入狱两年,

在警方的笔录中,王光宇交代他第一次打董珊珊是在结婚前。

有一次,他因为应酬半夜才回家,到家之后,就把已经熟睡的董珊珊从床上“拎”起来“扔”到了地上。请注意这里有两个动词,“拎”“扔”!这是对待一个活生生的人能做出的事情吗?这种行为真的是一个人类,能对自己的妻子做出行为的吗?

事后王光宇很快向董珊珊道歉并且写了检讨书,保证以后不再犯,天真的董珊珊觉得王光宇作为一个男人,在外辛苦工作,压力肯定很大!情绪失控也就在所难免,董珊珊看他态度诚恳就原谅了他。从此刻开始,对董珊珊而言,命运的大门也就此彻底地关死了……

家暴只有0次和N次之分,别觉得男人信誓旦旦说的好听,一时心软又原谅了他,这种纵容行为发展到最后,往往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董珊珊的善良、一再的忍让,并没有让王光宇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到最后简直变了态。

有一次王光宇打了董珊珊整整半夜,董珊珊当时已经被折磨得精神有些恍惚了,但王光宇依然不放过她,他开着大灯拉开窗帘,然后强令董珊珊一丝不挂地贴在落地窗前将近两个小时,说句实话,我觉得这种行为真的是禽兽不如。

2009年4月8日,结婚不到4个月的董珊珊就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

然而离婚诉状递交上去的第三天,王光宇就带着人出现在董珊珊的娘家。

这伙人上来,拽着董珊珊的头发就往外拖……董妈妈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她慌忙之间报了警。

但因为当时的法律不健全,即便是警察来了,也只能以调解为主,警察们说:因为两人还没有解除婚姻,所以这样的事情他们真的爱莫能助……说到这里的时候,董妈妈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

最后董珊珊还是被王光宇带走了,家人从此和她失去联系。

一个多月后,2009年5月12日深夜,董妈妈突然接到了女儿的电话,女儿在电话中说她和王光宇刚回家,求爸爸妈妈赶紧去接她。

父母接到女儿的电话后,赶忙来到了女儿家,两位老人当时的忍耐已经达到了极限!所以刚到女婿家就和王光宇起了冲突,董爸爸当时气急了,他顺手抄起了一把水果刀,拿起来朝着王光宇就扎了过去,但王光宇毕竟年轻太多了,最后仅仅只是他的手被划破了而已。

这场冲突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直到王光宇的精神状态发生了异常。董珊珊的父母才借机带着女儿逃离了那里!。回到娘家后,董珊珊说:在被王光宇带走的这一个多月里,他一直在逼自己撤销诉状,如果不同意,就拳脚相加。同时王光宇还恐吓董珊珊,说如果离婚的话,他不会放过她的家人。

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董珊珊撤销了离婚诉状。经过此事后,离婚是不可能了,董珊珊只能选择逃走。

2009年5月17日,董珊珊留下一封家信,不告而别。董珊珊在信中说:我觉得事情解决不了了,我怕面对他,不想和他在一起生活了,也许只有选择离开才能解脱,我知道这次出走一定有伤透了你们的心,你们就当没有我这个女儿吧,对不起,对不起,不孝女董珊珊2009年5月17日夜

董家人当时还长出了一口气,他们觉得董珊珊远走他乡之后,就可以离开王光宇了,可是万万没想到,2009年8月11日(距离离家出走仅仅三个月),董珊珊再次出现在家人面前,而此时她的样子已经让董家人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董妈妈说:她当时就是浑身青紫,肿胀,离远一看,根本看不见眼球。

实际上这次离家出走,她只躲了一个月就被王光宇找到了。在此后的50多天里,她一直被王光宇控制且遭到了多次严重殴打。其中被打得最重的一回,是2009年8月5日左右

董珊珊描述到:王光宇当时就跟疯了一样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把我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她到底被踢了多少脚……

之前我说过了,因为当时的法律不健全,警察没有权利处理王光宇家暴事件,董妈妈也说:他们曾经8次报案,但是全都不了了之,最后这次报案,警察说先住院治疗,让医院鉴定一下是轻伤还是重伤,出院后带着单据来报案,轻伤的话还是只能以调解为主,但如果是重伤的话,凭借医院的证明,王光宇会被判刑。

可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这次住院后,董珊珊没能撑到出院报案的那一天。

住院后的第八天,医院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之后董珊珊就撒手人寰……

王光宇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董XX,张XX(珊珊父母)81万元,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双方的父母都觉得不能接受。董珊珊的爸妈觉得女儿被王光宇打死了,不应该才判6年半,要判就应该判他死刑。董妈妈哭诉说:太轻了,我觉得最起码这应该是死罪!

王光宇的妈妈也知道儿子打过儿媳,但是她不认为儿子性格上存在什么问题。记者电话采访王光宇妈妈的时候,她还在极力袒护儿子。

王妈妈当时说:我们家孩子各方面都特别懂事!同时王光宇的妈妈也觉得董珊珊的死和王光宇没有关系,她承认自己的孩子打过儿媳妇,但她却不认为儿媳妇是被王光宇打死的。当时有记者问:您觉得是王光宇打死的董珊珊吗?王妈妈斩钉截铁的回应:不是!

当记者问道:判他6年半,你觉得重吗?王妈妈斩钉截铁的说:重!

后来有媒体报道说,王光宇出狱后又结识了一个23岁的年轻姑娘,她的遭遇与董珊珊的遭遇如出一辙,这个姑娘也被严重家暴?她要离婚也是要被杀全家?但是这个新闻我没有找到出处,所以无法证明真假,但是我个人感觉,王光宇是极有可能再次做出这种行为的!

因为对于他来说,第一次的犯罪成本太低了,王光宇怎么可能从中吸取到教训呢?

最后我想对所有人说,我们不要恐婚,我们真正要做的应该是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王光宇与董珊珊之间从恋爱到结婚,中间用的时间太短、太短了,你根本无法确定对方到底是什么人?什么性格?

还有,王光宇家暴事件是在同董珊珊结婚之前就有过的,所以,我们不能防止家暴者挥出第一拳,但是我们应该对家暴者采取零容忍,我们应该阻止对方挥出第二拳而不是漠然视之或者默然受之……

董珊珊如果第一次被家暴时,就离开王光宇,说不定她现在的人生还是非常完美的……

看了今天的视频之后,你对这起家暴事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关注、留言、转发,因为这样会让更多的人看到!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我们下期节目再见,拜拜……

重庆女子不堪7年家暴给丈夫喝毒酒又救回被判缓刑,被家暴的人为什么不离婚?

首先想补充一下,所谓“家庭暴力”,并非只有男人打女人,也有女人打男人。这也显示了“家庭暴力”的另一面:配偶一方忍受家庭暴力,并不是简单屈从于暴力,因为离婚了一半就可以远离另一半。要讨论这个问题,必须剖析婚姻的本质和现实生态。

另外,也并非只有肢体殴打才算家庭暴力,言语攻击,比如男人的辱*指责,女人喋喋不休的啰嗦,对小孩的怒斥和体罚,无法给小孩提供健康营养的饮食,代之以垃圾食品等,都属于“家庭暴力”。

我们就谈谈中国式婚姻吧。中国式婚姻的社会角色和法律定位,并不是为了爱情而设定,而是为了生育,还是接受**规制的生育——比如非婚生子办理户口非常困难,至今还得缴纳巨额罚款。婚姻的本质,也变成了资源不多的一对男女搭帮生养孩子。

一般来说,都是男人提供房子和钞票等生育必需的物质保障,女人则提供子宫和产后对孩子的抚育。女人为什么要嫁给有钱人,原因正在于此。反过来,富裕的男人以相貌选择配偶,并在家中说一不二,大兴男权,也是这种交易必然的规则。

当代女性在婚姻中地位有所提高,并不影响婚姻作为一种交易的本质,其原因在于:一来中国人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男女比例高达130:100,越来越像“女方市场”。二来,也有很多女性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与男方持平甚至超过男方,她们在经济上摆脱从属地位后,不再是、也不甘于仅仅作为子宫载体参与婚姻。近年来,女权呼声日隆,尤其是大中城市出现大批宁愿单身独居也不愿意婚育的所谓“剩女”,正说明传统的婚姻交易规则亟需更新迭代。

现在成为重要议题的“家庭暴力”,在过去的年代里几乎都不算个事儿。因此,你要问为什么身遭“家庭暴力”的人不选择离婚,很简单,要么在思想上,要么在经济上,在生存状况上,他们还身处过去的、那个应该被改变的年代。

特别是有了小孩之后,在中国离婚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容易。而中国人倘若选择丁克不生育,都是深思熟虑过的。选择生育,则不需要思考,顺大流集体无意识即可。说到底,谨慎结婚,更谨慎生育,便是远离“家庭暴力”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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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暴案,是根据09年董珊珊案件的“董珊珊家暴致死案”改编的,现实中,董珊珊因为爱和丈夫结婚,以为婚后会是甜蜜幸福的,结果没有想到却是面对丈夫一次次的毒打,丈夫还威胁她,如果她报警或者逃跑,就打死她,导致她一直郁郁寡欢的,最后她受重伤逃出去以后,父母看着她伤势很严重,就送去医院抢救,最后抢救了2个月,因为多器官衰竭,导致死亡。最后丈夫入狱服刑,但是董珊珊案件他并没有因此反悔,出狱以后找到新的女朋友,对她进行家暴,新的女朋友因为受不了,直接报警了。虽然剧中加以修饰了,没有让妻子被打死,而是逃离魔爪了,但是当她看到另外一个被丈夫家暴的女人,产生了同理心,利用自己作为诱饵,把家暴丈夫引到自己家长,联手董珊珊案件他现任女朋友,一起杀了家暴丈夫,还为了她肚子中的孩子,相互认罪。

2.千面绑架案,是根据导演在西安听到的,凶手先绑架了银行行长的儿子,每天把儿子的裸照发给他的家人,在拿到赎金以后,成功逃脱,这让他有了一丝优越感,准备干一票大的,他准备了一年的时间,首先他先在女孩的大学里给女孩送了一年的情书,在情书中他塑造的形象悲苦凄凉,在情书中他提到,一看到女孩的背影,就会想起自己的亲人,在情书情话的作用下,女孩渐渐的由同情转变为爱情,最后凶手约女孩见面,他本来身高不是很高,但是为了显很高,他穿了8厘米的增高鞋,然后把单眼皮贴成双眼皮,还带了假发,化了妆,一套下来,一个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男子就出现了,在他们交往期间,他有塑造了两个不同形象了人,一个是社会大哥,一个是被迫犯事的小弟,。最后,他绑架了女孩,但是在绑架女孩的过程中,因为觉得女孩的手太好看了,就下意识的松开了绳子,就这样,女孩逃到了警察*。在剧中,编剧改编了凶手的背景,把他塑造成了被冒名顶替的人,也为这个人物增加了一丝同情。

3.骗婚案,可能是根据劳荣枝案改编的,因为剧中的名字都有一点像,劳荣枝利用色相,和男友联手犯下了几起仙人跳的谋杀,男友被逮捕后,劳荣枝潜逃20年。

4.操场埋尸案,是根据近年来各个地方的校园凌霸等改编的,这一段最让人感动,任晓玄接受不了蓝心是女生的事实,最后自杀身亡

5.最后给大家安利这部剧,剧情不拖拉,一环接着一环,让人欲罢不能。

董珊珊,女,北京人,2009年10月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其夫王光宇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董珊珊与丈夫王光宇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王的殴打。

从这时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王的暴力行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这出戏成功并不奇怪,不仅演员演技在线,剧本也很扎实,每个案件都很烧脑,将悬疑感拉满不说,每个案件背后都有深层的含义。

然而,当看到该剧总编剧贾东岩,发布的消息时,小七明白了为什么这部剧如此吸引人,为什么每一个案件都感觉似曾相识,因为这些案件都是真实事件改编。

贾东岩分享了他写《绑架案》时的感受。他说这是他听过的最奇怪的案子,奇怪到他一度考虑是否真的把它写进剧本。在贾东岩的描述中,网民们还了解到“绑架案”是作家们去西安旅游时获得的真实案例,作家们只是做了最小限度的润滑和修改。

看了单位《绑架案》,很多网友一度认为这个故事是编剧杜撰的。毕竟一个人以变脸的形式变成了三个人,导演一场绑架案,自己设不在场证明,真的有点奇怪。

所以,要完成这次“完美绑架”,需要周密的计划和漫长的等待。嫌疑人要设计好每个“假人”的身份,利用化学物理知识做一个“假脸”,然后策划一场绑架。

因为陌生,观众会好奇,会怀疑。就连总编剧贾东岩,也怀疑这是真是假。如果不是采访记录,很难让人相信。根据贾东岩描述,“绑架案”只做了小幅修改,编剧组会去实地进行巡回采访,因此可以推断剧中每一个案件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

另一位编剧张帆,透露,单元《朱迪斯》的原型是2009年的《董珊珊家暴死亡案》,董珊珊被婆家暴力杀害。她的丈夫王某出狱后,有一个热线电话,为妇女寻求帮助,从家庭暴力,她是王某的后续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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