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怎样才会出现停牌的情况
当上市公司因重组问题停牌的时候,一般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能达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中国证监才会决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复牌。一般要重组2-3个月。复牌指某种被停牌的证券恢复交易。股改或者对价后,复牌第一天没有涨跌幅限制。而对于非股改情况下的复牌,是有涨跌幅限制的。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广东证券公司最新通知 - 福斯网
最新消息,大家一直等待的5月证券考试确认已经延期!目前协会已经陆续发通知给各公司,大家注意留意公司的通知!以下是某公司内部通知,还未收到通知的小伙伴,可以问一下公司哦!
各公司:鉴于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形势,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慎重研究决定如下:
二是拟取消原定5月26日举办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测试,如公司有迫切测试需求,请于5月11日前与我部联系。
1.夯实基础
基础一定要掌握好,不能急于求成,不要以为把考纲教材刷一遍就可以了,人是有遗忘曲线的,所以需要大家反复复习,尤其是针对重要知识点和考试常考内容。虽然过程是枯燥,但绝对是有必要的,如果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那么想要快速通过考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可以总结为三大要点:第一是考试大纲,第二是做题,第三是总结和归纳。
证券从业考试只有客观题,多做题,特别是做往年的真题,从做题中掌握考试重点内容,熟悉出题的“套路”,绝对是有用的。做题也不能无脑做,要把考题内容和复习到的相关知识点联系起来。做错的题不要只是看一下答案,要分析自己做错的原因,及时发现自己理解不透彻的知识点,查漏补缺。将错题整理好,后把难点、容易混淆的点通过归纳总结梳理,后期复习的时候再拿出来看看。
随着*ST紫晶、*ST泽达先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疯狂造假上市等细节随之浮出水面,后续大概率将被强制退市。这样的背景下,两家保荐机构俨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11月25日晚,中信建投、东兴证券双双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表态要认真反思和整改,配合好监管部门后续风险化解等相关工作,并对投资者表达诚挚的歉意。
此前的披露来看,*ST紫晶、*ST泽达财务造假时间长、幅度大,为A股近年罕见,更是注册制实施以来的首批案例。而身为“看门人”的保荐机构即便没有主观故意,在勤勉尽责方面也难辞其咎。业内人士指,随着后续两家造假公司的正式处罚落地及启动退市工作,两家券商很可能也要被处罚。
另外,两家造假公司的股票都跌得只有高峰时5%-8%的市值,股民损失惨重,不少投资者已经启动诉讼索赔。证券维权律师对中国基金报记者表示,两家券商可能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作为被告起诉。
2022年11月19日,上市公司紫晶存储(即*ST紫晶)发布公告,称其因涉嫌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拟对其采取行政处罚。中信建投表示,作为紫晶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公司对该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中信建投称,自2022年2月11日紫晶存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并深刻反省、查摆问题、全面整改。公司将深刻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努力推动投资银行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更好顺应即将到来的股票发行全面注册制改革,更好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
中信建投还表示,下一步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督促紫晶存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该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东兴证券公告则称,关注到泽达易盛(即*ST泽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泽达易盛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可能因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
东兴证券表示,作为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机构,自泽达易盛被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始终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公司将认真反思,加强管理,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提高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能力。
同时,东兴证券称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泽达易盛的持续督导工作,严格督促泽达易盛做好相关信息披露。最后,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11月19日,*ST紫晶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主要责任人郑穆(公司董事长)、罗铁威(公司董事)被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并被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余责任人被分别处以105万元至22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查明,*ST紫晶《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上市后,其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此外,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重大对外担保的情形。
具体来看,上市前的2017年到2019年上半年,以及上市后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ST紫晶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其单年度虚增的营业收入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最高达到60.54%,虚增利润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最高达到151.1%。
2020年6月上市的泽达易盛,“财务报表”造假的疯狂程度对比紫晶存储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要知道,期间公司的累计营业收入也只不过是6.16亿元,累计利润总额不过2.07亿元,也就是说其超过一半的营业收入和90%以上的利润是编出来的。
上市后泽达易盛也没有收敛,2020年虚增收入1.5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59.5%,虚增利润824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9%。2021年,泽达易盛虚增收入710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266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
除了财务造假,泽达易盛还在招股书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且在招股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但经查,专网通信案的“主谋”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泽达易盛600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达到13.96%。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的重大事实。
最终,证监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对泽达易盛6名董监高警告,合计罚款6250万元,其中实控人林应、刘雪松合计罚款4400万元,董秘应岚罚款1300万元。
不难发现,证监会对两家公司处罚的严厉程度,也同样是近年罕见。
除了作为造假主体的上市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中信建投和东兴证券或也难逃一罚。
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在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的招股说明书里,保荐机构及项目承办人员,甚至保荐机构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都做了如下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保荐人如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出现“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保荐业务资格3个月到36个月,并可以责令保荐机构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业务资格。
在以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中,已出现多起保荐机构被暂停保荐资格的情形。比如,康美*业造假事件广发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而乐视网造假上市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业内人士指,保荐资格的暂停,将直接影响券商所有在会IPO项目和再融资项目,甚至丢掉部分项目,对投行队伍人员稳定也会构成较大冲击。
除了来自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作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东兴证券还可能要面临投资者的索赔。
“一般这类起诉,上市公司是第一被告,同时要求券商承担连带责任”,广东奔_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指出。
实践中,很多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财务早已深陷泥淖,赔偿能力极弱,甚至连监管的罚款都交不出来,何况给投资赔偿,所以很多时候即便投资者胜诉,能否最终拿到赔偿款也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相反,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机构则有较强的赔偿能力。将中介机构列为共同被告,能极大提升投资者最终获赔的概率和成功率。
在此前的华泽钴镍、乐视网、龙力生物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假陈述案件中,相关保荐机构、审计机构也被投资者一同起诉。部分已宣判案件中,保荐机构被判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而更早之前的欣泰电气造假和万福生科造假,则是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和平安证券直接斥资数亿元先行赔付。
刘国华表示,*ST紫晶投资者维权案的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2月12日之前买入*ST紫晶股票,并在2022年2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ST泽达投资者维权案的索赔条件则暂定为在2022年5月11日之前买入泽达易盛股票,并在2022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最新的2022年三季报显示,*ST紫晶有股东1.235万人,最高峰时则达到1.8万人;*ST泽达有股东6538万人,最高峰时有1.15万人。
场外期权是一种合法的金融交易方式,它是一种新型的期权交易方式,得到了相应监管部门的支持和规范。场外期权交易是在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与场内期权不同。它是一种双方独立完成的交易,没有中央交易平台的限制,因此交易过程可能不如场内期权透明。场外期权交易通常由机构投资者之间进行,个人投资者通常无法直接参与,需要通过大型平台进行询价的方式才能完成操作。
根据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经过证监会批准,可以从事股票期权业务。
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可以开展场外期权的一级交易商只有七家,分别是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另外还有一二十家二级交易商,且二级交易商只能通过一级交易商做个股场外期权交易。
中国期货业协会规定,部分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也可以开展个股场外期权业务,有七家公司。
场外期权交易存在几种模式,如下:
第一、合格机构投资者与合法期权经营机构(证券公司)之间的交易模式。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自然人不允许直接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只有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合法参与。合格机构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专业投资机构、非专业投资机构,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这种模式是目前唯一合法合规的交易方式。
第二、机构投资者通过代持或委托理财形式汇集不合格投资者的权利金、交易请求与合法期权经营机构(证券公司)之间的交易模式。
这种模式可能涉及配资,机构投资者通过分账户系统汇集自然人的权利金和交易请求,然后以自己的名义与证券公司进行交易。然而,因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这种模式违反监管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第三、机构搭建交易平台直接以不合格投资者为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模式。
这种模式下,机构虚构与证券公司签署交易协议的情况,非法引导不符合合格投资人标准的自然人直接参与场外期权交易。这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和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使用欺诈手法进行非法集资,涉及金融领域,扰乱金融秩序,侵害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此类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刑罚。
场外期权入门的十个问答:
1.场外期权合法合规吗?
-是的,场外期权是由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是合法合规的金融产品。
-投资者可以通过法人机构(532)和基金产品(525)等方式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并与相关机构签署SAC协议以开通交易权限。
-投资者可以选择投资商品期货、指数、股票ETF以及大部分两融股票等标的资产。
-是的,投资者可以使用看跌期权来做空指数和商品,一些头部券商也开始推出看跌个股期权。
-大部分期货交易商提供T+1行权,而证券交易商通常提供T+5行权。
-场外期权的交易时间基本上与股票市场一致,通常在上午9点半至11点半,下午13点至15点。
-正常情况下,从询价到下单最快可以在几分钟内完成。
-根据与交易商的协议,如果合约期限超出停牌时间,行权日会被延后至复牌日。
-投资者不必担心爆仓或穿仓的问题,最大亏损仅限于期权费用。只要合约还未到期,标的资产价格回升后投资者仍然有机会盈利。
-不是对赌,交易商通常会采用自己的风险对冲系统来管理风险,而不是与投资者对赌。
恒瑞医*:子公司获得*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恒瑞医*公告,近日,子公司山东盛迪医*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品监督管理*核准签发关于HR20031片的《*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HR20031片是公司开发的脯氨酸恒格列净、磷酸瑞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的固定剂量三方制剂,拟每日一次口服用于治疗经二甲双胍治疗后血糖仍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
深圳能源:拟33.53亿元投建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深圳能源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能疏勒新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疏勒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50万千瓦),项目总投资为33.53亿元。
三角防务:与某重大客户签订5.26亿元航空类锻件订货合同占去年营收44.84%
三角防务公告,公司近日与某重大客户签订了3份《产品订货合同》,合同标的为公司批产航空类锻件,3份合同总金额合计为5.26亿元(含税),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4.84%。
雅克科技:签署9468万美元增强型聚氨酯保温绝热板材销售合同
雅克科技公告,公司下属孙公司斯洋国际已与中船贸易和江南造船正式签订了液化天然气增强型聚氨酯保温绝热板材的销售合同,合同交易价格9468万美元。
杭州高新:两名董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杭州高新公告,公司董事叶峰、董事周建华于近日收到中国证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两位董事进行立案调查。
中超控股:中标5.28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中超控股公告,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远方电缆、长峰电缆、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合计中标5.28亿元国家电网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8.97%。
浩欧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和董事长等立案调查
浩欧博(688656)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JOHNLI,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JOHNLI、陈涛立案调查。经公司自查,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
铜牛信息:公司已为北京市属国资企业的企业上云及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铜牛信息(300895)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是北京市国资委旗下唯一一家以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同行业企业均有合作,公司已为北京市属国资企业的企业上云及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未来将积极参与北京市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
怡亚通:拟投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新能源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怡亚通(002183)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吉泰车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简称“GETEC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新能源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公司拟持有其75%的股份。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的产业供应链及资源供应链业务的关键性探索。
贵州茅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
贵州茅台11月28日晚公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利用公司特别分红所得现金红利,自公司特别分红现金红利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两家股东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5.47亿元,不高于30.94亿元。
丰元股份:拟增资青海聚之源实现新能源锂电池产业链整体战略布*
丰元股份(002805)11月28日晚间公告,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池产业链的整体战略布*,公司与刘炳生、蔡显威、天域生态及青海聚之源签订了《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对青海聚之源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公司预计持有青海聚之源35%的股权。青海聚之源是专业从事六氟磷酸锂生产及销售的新能源材料企业,现阶段的产品为“六氟磷酸锂”,该材料广泛应用于高性能锂电池制造领域。
**矿业:控股子公司拟与宝武清能签订供能服务合同
**矿业(000762)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喀则锂业拟与宝武清能就**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签订《供能服务合同》,供电与供汽费用每年预计为4亿元。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宝武清能为公司提供能源供应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金冠电气:签订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金冠电气(688517)11月28日晚间公告,近日,全资子公司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简称“智能开关”)与桐柏县城市管理*、关联方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桐柏县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1.19亿元,其中智能开关涉及的设备款为8000万元。上述项目签约合同价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13.31%。
元琛科技:携手复合铜箔设备领军企业深度布*锂电集流体材料新赛道
据元琛科技消息,日前,元琛科技与东威科技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复合铜箔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元琛科技此次从东威科技采购的装备为最先进的2.5代双边夹卷式水平镀膜线,将明显提高复合铜箔生产的产能。该合同于近日进行设备交付调试。东威科技为国内最大的高端精密电镀设备及技术服务商,首创锂电复合铜箔专用膜材电镀设备并实现产业化,获得国内外锂电材料相关企业高度认可,元琛科技拟将重点发展锂电复合箔材业务,鉴于双方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根据元琛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双方就深度合作达成战略协议。
南卫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合计不超6%公司股份
南卫股份公告,公司持股43.43%的控股股东李平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合计不超6%的公司股份。
福瑞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2%股份
福瑞股份公告,持股6.93%的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6.11万股(占总股本的2.00%)。
新元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1.24%股份
新元科技公告,持股1.24%的股东张玉生计划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0.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纵横股份:股东拟减持1%股份
纵横股份公告,持股8.87%的股东深圳市德青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德青投资”)由于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1.00%的公司股份。
康芝*业: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4%股份
康芝*业(300086)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宏氏投资计划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华安证券:股东东方创业违规减持1388.4万元公司股份
华安证券(600909)11月28日晚间公告,因对减持规则的理解不充分,股东东方创业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后,于2022年11月15日至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75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5.01元/股-5.10元/股,累计减持金额1388.4万元,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85%。东方创业本次减持区间在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且未在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未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香雪制*: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2%股份
香雪制*(300147)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昆仑投资计划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3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同时公告,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子公司茂名恒颐100%股权转让给信宜公司,交易总对价1.8亿元:其中股权转让款5136万元,茂名恒颐应向母公司广东恒颐医疗有限公司支付的股东借款1.29亿元。
洋河股份和双沟酒业是同一家吗?
洋河股份和双沟酒业是同一家公司,均是苏酒集团旗下的公司,两家酒企是于2010年合并为一家的。
1.洋河股份【002304】
洋河大曲在唐代就已享盛名,尚可考证的历史已有四百多年,明末清初已闻名遐迩。当时曾有九个省的客商在此设立会馆,省内外七十多位商人客籍于此,竞酿美酒,使洋河镇的酿酒业更加兴隆繁盛。据《泗阳县志》记载,明朝著名诗人邹辑在《咏白洋河》中写到:“白洋河下春水碧,白洋河中多沽客,春风二月柳条新,却念行人千里隔,行客年年任往来,居人自在洋河曲”。清雍正年间,洋河大曲已行销江淮一带,颇受欢迎,有“福泉酒海清香美,味占江淮第一家”之誉,并被列为清皇室贡品。据记载,清乾隆皇帝第二次南巡时,在宿迁建有行宫,留住七天,品尝洋河大曲后挥毫留下了“酒味香醇,真佳酒也”的赞语。二十世纪初,洋河大曲的生产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2.双沟酒业
宣统二年(1910),双沟大曲 被 泗州府 推荐参加在南京举办的“南洋劝业会”,被评为名酒第一。不惟如此,在1955年,国家地方工业部在北京召开了解放以来的全国第一届酿酒会议。会期十六天,举行过小型的酒类和新旧源展览并组织评委,双沟酒厂选送的64度双沟高粱大曲在评比中冠压群芳,获全国“甲等佳酒第一名”,创造了“首届酒会,甲冠全国”的历史荣耀。
上市公司董事长怎么产生?
法律分析: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何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1.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
也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后,由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的多少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人选;
3.
还可以规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大小决定哪些股东出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等等。
新三板精选层后还能IPO吗?
不可以。这派意见认为,精选层已经公开发行了,不符合,IPO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因而,除了满一年符合条件申请转板外,不能在精选层停牌申请IPO。
可以。这派意见认为,精选层的公开发行与IPO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法律结果不同,因而可以认为,精选层企业可以停牌申请IPO。
上市公司更换董事长对股价会有何影响?
上市公司更换董事长,等于说是为上市公司换脑,影响视董事长的决策、管理能力而异!如果是异常出色的新董事,其必定会为上市公司带来丰厚的收益,让公司的业绩上一个新的台阶! 但是, 如果说新董事长只是初哥,没有什么出色的业绩,只怕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不善! 股票单价,视以上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麻烦采纳,谢谢!
董事长被抓,上市公司停牌,竟然因为虚开!
老板们个个都是天之骄子、人中龙凤,为何看着不起眼的“虚开增值税**”会成为他们中间呼声这么高的罪名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 重视不够
老板会认为开**是会计和业务人员的事儿和自己无关,我只是看一下,审批一下,虚开**顶多是个领导责任而已,不用太当回事,而且就算有虚开的事,对企业影响也不大。
2. 认识不足
认为虚开顶多和偷税受到的处罚一样,以前有的演员偷税好几亿,网上传的沸沸扬扬,最后补税交罚款,就没事儿了,虚开被逮着也就是这样,用钱就能解决问题,没什么大不了的。
3. 利益驱动
获取利润取得收益是开公司的目的,有的老板觉得自己交税太多,利润变少,就从税上想办法,虚开**既能抵扣增值税又能进成本抵所得税,还能洗出钱来直接进老板或股东的个人账户省个人所得税,差不多可以少交相当于开票金额一半的税。
4. 职业习惯
有的老板早年从创业时就习惯“找票”也就是虚开**,来解决**不足的问题,创业成功后,遇到缺票问题就根据以前的“成功”经验,继续虚开**。
对于老板们上边的问题小编有话要说:
1、对于虚开问题要重视:虚开**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1块钱也算重大,虚开增值税普通**40万元以上算重大),会被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限制取得**供应土地”“限制**性资金支持”“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10余个禁止或限制名单。基本上三年内与招投标投融资无缘了,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
2、对于虚开要加深认识:没错,偷税补税罚款后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但是“虚开增值税**”只要达标就会有刑事责任:而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可判处无期徒刑(现在已经没有死刑了),并处没收财产。
3、获取利益要合规:如果觉得缴税多,可以依法合规的进行税收筹划,同样也能达到不错的效果。
4、不能用以前的“成功经验”去“找票”:这里讲个故事,有的开票分子会保留虚开**的交易记录,如买票“税点”、手续费或资金回流的收付款记录,交易时的截图或音视频资料,这样一旦被抓,坐实虚开之后,可以再拿出来“立功”减刑,还有的打算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找买票的人“借钱”用。。。想想就可怕。
虚开**沾不得,随着国地税合并、金三、金四上线,每一张虚开**的爆雷都只是时间问题,不是不爆,只是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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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要选董事长了!7月17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
12亿元资产冻结、内斗、转移资产、跑路、获软银200亿美元投资,随着各种传闻愈演愈烈,乐视和其创始人贾跃亭也陷入了信用危机和舆论风暴之中。而在各种消息爆发的同时,贾跃亭在乐视体系内的职务也发生了变化。
7月6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其近日收到董事长贾跃亭的辞职报告,退出董事会的同时,也不再乐视网担任任何职务。此外,公司申请股票自7月18日起继续停牌。值得注意的是,乐视网的第三届董事会也拟进行改组,董事会成员拟增加至8位,孙宏斌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
当日,乐视方面相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7月17日乐视网将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就是为了选举新董事长。”
就在该公告发布前夕,贾跃亭刚刚向外界承诺会承担全部的责任,会把欠款全部还上。他表示:“我仍旧是乐视控股的执行董事和最大股东,辞去上市公司CEO、甚至更多其他重要职务,就是为了全力以赴实现FF91最快量产上市。”现在看来,这个说法似乎是他对其辞去乐视网所有职务的解释。
贾跃亭承诺还钱
在辞去乐视网CEO之后,贾跃亭又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辞去其在乐视网的一切职务,退出董事会。作为乐视网的创始人,贾跃亭此举瞬间引爆舆论。
有业内人士认为,贾跃亭的这个动作,坐实了其有意退出乐视的传闻。不过,虽然贾跃亭辞去乐视网董事长一职,但其目前仍是乐视网的控股股东。
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很多乐视人仍充满了担忧。
一位乐视内部员工表示:“我们仍然崇拜贾总,但对乐视的未来已无法判断。”
就在乐视网发布贾跃亭辞职的公告前夕,贾跃亭通过一封公开信,向外界承诺将对乐视员工和所有债务负责到底,也间接否认了自己可能跑路的传闻。
此前在乐视的股东大会上,贾跃亭坦言:“非上市体系的资金问题,远比我们想象的严重。”乐视很缺钱,这在业内已不是秘密,但乐视各项业务的资金缺口到底有多大,恐怕没有人能说的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7月6日有自媒体发布消息称,软银集团董事长孙正义在洛杉矶宣布将投资200亿美元帮助乐视。随即,相关媒体向乐视方面进行求证。乐视相关人士回应称,孙正义投资的新闻是假的。“目前我们正在准备澄清说明,最近各种传闻太多,我们需要时间一一求证。”
全身心投入汽车梦
在乐视网发布公告的同时,乐视超级汽车官微发布,贾跃亭出任乐视汽车生态全球董事长,全面负责汽车融资、全球化管理团队搭建、公司治理、产品研发测试及生产保障等方面工作。未来,乐视非上市体系和汽车体系,依旧将与上市公司体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支持和推动上市公司发展。
乐视方面表示,构建智能、电动、互联、共享的完整汽车生态,是贾跃亭一直坚守的信念。而贾跃亭在其发布的公开信中也表示,辞去上市公司CEO等多个重要职务,就是为了全力以赴实现FF91最快量产上市,乐视依然会把最好的产品奉献给大家,乐视汽车会按照既定的战略展开。
贾跃亭恳请大家给乐视一些时间,给乐视汽车一些时间。“我们会把金融机构、供应商以及任何的欠款全部还上。”
实际上,自贾跃亭的乐视生态模式诞生之初,就伴随争议。当下面对外界质疑,他承诺会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汽车在他心中的地位显然是无可取代的。“再大的挤兑,也挤不垮我们变革汽车产业的梦想。”他把这场风波形容为“惊涛骇浪”。
对于乐视近段时间发生的一连串事件,大家怎么看?它能度过危机吗?
在哪些情况下股票会停牌?
大盘下跌的厉害也有可能
财务舞弊研究背景十篇
一、企业舞弊理论分析
国外对财务报告舞弊防范与治理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美国证券市场大崩盘以后的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相比国外而言,目前国内这方面研究主要有两大缺陷:对财务报告舞弊防范与治理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与美国相对应的强势研究机构;研究的理论高度不够,未能提供一个逻辑一贯的财务报告舞弊治理的分析框架,使得提出的治理方法便缺乏系统性与有效性。
从现有的理论存量上看,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杨百翰大学教授艾伯伦奇特(Albrecht)于1995年提出的企业舞弊三角(FraudTriangle)理论是迄今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进行分析的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需要有三个条件: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
(1)压力。压力要素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当上市公司陷入企业危机时,资金周转困难,业绩下滑或经营亏损,资产数量和质量较差,因此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往往不能满足证券监管和其他相关契约的要求,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就有了强烈的财务报告舞弊动机。
(2)机会。机会要素是指舞弊者进行企业舞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条件。信息不对称是造成舞弊的重要原因。机会要素的存在使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
(3)自我合理化(借口)。仅有动机和机会还不足以促成舞弊的最终发生。人们在舞弊时通常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忠诚性得以破坏,而是会找各种借口说明自己,让自己的舞弊行为成为自我想象中的可接受行为,这时忠诚性缺乏就转化为自我合理化。
总之,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简单,以为只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等就可以规避企业舞弊者的可乘之机。事实上,还应通过消除“压力”或“借口”要素的方式来抑制企业舞弊现象的发生。
我国资本市场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是经济改革中“增量改革”的典型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保留了先天性的制度缺陷,由此形成了财务报告舞弊鲜明的制度性背景特征。
(1)压力。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应付资本市场特殊的管制政策,如发行上市政策、增发配股政策、特别处理以及暂停交易政策等,避免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如中国证监会自1993年起先后五次颁布了有关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规定,其中每次均把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因此不少上市公司存在6%和10%现象,即操纵会计盈余使ROE达到6%和10%以上,从而获得配股资格。
(2)存在的机会。机会是舞弊动机实现的前提条件。内部人控制是大多数国家在经济转轨中所固有的潜在的内生现象。内部人处于信息优势,外部人也无法获取充分的信息对其进行监督。在真实财务报告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内部人就可能利用自身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玩弄会计报表数字,从而达到利己的目的,严重损害了外部股东利益。而目前我国的一些惩罚措施有待商榷。证券执法尚未对潜在违法违规者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我国现行证券法规中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受害的投资者得不到充分补偿。
(3)自我合理化。真正形成企业舞弊还有最后一个要素――借口,即企业舞弊者经过自我说服,使企业舞弊行为与本人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从而因舞弊而要承担的道德责任也得以自我解脱。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在法庭判决时的一段话,最能说明舞弊者的自我合理化行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股民的利益……即使受到挫折或蒙受冤屈,我也不会趴下。也不会改变我的原则。我无罪。”
根据企业舞弊三角理论和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要防范和治理财务报告舞弊,笔者认为应该从源头着手:减少压力、消除机会和去除借口。
(一)减少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压力因素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压力因素主要来源于监管政策的制度规定。减少压力要从这三方面着手:树立市场化的监管理念。监管机构应继续推进上市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将准市场化的核准制逐步转为完全市场化的注册制;改进财务指标监管体系。例如配股政策应该由单一的以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要求作为能否配股的依据转向采用一个综合财务指标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应端正自己的监管角色。应该缩小审批权力,扩大监督权力。
(二)消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因素
消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因素是防范与治理财务舞弊的核心部分,它包括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
(1)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优化股权结构;合理安排董事会结构;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
(2)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处罚力度;完善会计准则,为财务报告舞弊的判定提供更为科学的标准;完善现有的舞弊审计准则,加强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作用;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立以财务报告舞弊特征指标为重点的资本市场监控制度。
(三)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借口因素
借口是不完善的制度“创造”的造假机会,甚至是舞弊的根源所在。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借口因素的主要措施为: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审计对策
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财务报表舞弊问题也越发严重,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舞弊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其实不光是我国,世界发达国家的企业也存在财务舞弊问题,在美国,经济界认为财务舞弊者造成的危害比还严重。在我国,财务舞弊案不仅会损害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会给国民经济秩序带来巨大伤害。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加强审计是当务之急。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手段
毋庸置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会产生巨大的损失。上市公司一般通过以下一些手段实施财务报表舞弊:
这种舞弊又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一是资产舞弊,包括现金舞弊、应收项目舞弊和虚拟资产挂账。现金舞弊是最常见的舞弊方式,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恰恰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应收项目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随意操作公司存货的数量,将合格产品当作废弃品予以处理,或者通过西虚假**来虚增存货;虚拟资产挂账是公司继续将没有实际价值的资产挂在账上,以此达到虚增资产和利润的目的。二是负债舞弊,上市公司在流动负债上动歪脑筋,比如公司采购物品时,物品已入库,但没收到购物**,这时候应该将未付款项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但是一些上市公司故意不计入应付账款,以此达到财务舞弊目的。
这种舞弊手段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收入舞弊,即通过虚构销售活动来达到舞弊目的,具体操作方式是填写虚假出库单、虚假**,虚构销售对象,让投资者误认为自己公司有很好的收益。二是成本费用舞弊,一些上市公司利用成本结转和计量的复杂性,提前或延迟确认费用,以此达到舞弊目的,比如将本该由下次分摊的材料成本提前到本期核算,这种以领代耗原材料核算的做法可以掩饰上市公司的舞弊目的。
上市公司在形成会计盈余的过程中,不少会计假设现金流量和会计原则并不会参与其中,因此公司高层难以通过采取改变会计方法的形式来变化现金流量,但公司还是能通过经济业务和结算过程来对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人为操控,甚至可以人为增加现金流量净额,给投资人造成假象。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上市公司实施财务报表舞弊的方式有很多种,他们为了谋取一己私利,不惜伤害别人的利益,这种行为是必须严厉禁止的。要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案例,对其加强严格的审计刻不容缓。
要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进行审计,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首先,准确识别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迹象。能否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迹象进行准确的职业判断,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审计的成果。其次,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准确评估,要借助不同的财务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的内在联系,科学评价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再次,邀请富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才能的审计专家组成审计小组,促使他们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市公司的审计程序、时间和范围,以此防范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风险。第四,严格实施审计过程,特别是要加强风险再评估,适当修整审计计划,进一步扩大审计测试范围,得出合理的审计意见。
人类社会要想获得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行之有效的管理活动。“无规矩,无方圆”,大到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都离不开有效控制,如果没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就好似一个城市没有护城河,敌军可以随意掠夺。有鉴于此,加强内部控制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尤其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首先,上市公司要优化自己的治理结构,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和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具体而言,上市公司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功能,要强化对注册会计师反映的会计信息问题的监管力度,还要防范审计师与公司高层的不法勾当行为,防止他们侵蚀公司利益。其次,上市公司还要自我评估自己的内部控制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公司内控体系,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财务报表舞弊现象的发生。
首先,上市公司要优化信息披露制度,要杜绝不充分、不及时信息披露现象,尤其要杜绝虚假披露行为,要不断规范信息披露准则和规则体系,尤其是要加强自愿性披露,包括公司背景信息披露,公司面临的风险及相应措施披露,以及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环境保护信息等。其次,为便于公司会计报告更加直观地反映社会责任资产、负债以及社会责任权益的分布情况,让公司各利益相关者更全面系统地获取对其有用的信息,上市公司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现实国情,编制独立的公司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言而喻,虽然我国对这个话题已经有了不少研究,但对其认识依旧处于探索阶段,论成果不够多,也不够先进,所以无法有效地指导实践操作。在此背景下,实业界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研究,并采取合适的审计对策,形成理论体系,为实践操作提供参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上市公司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大翠.基于舞弊行为的审计策略与方法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苏州.苏州大学,2008:30-32.
当一个公司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薄弱,为舞弊提供了土壤。了解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评估内部控制环境,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分析舞弊发生的条件,估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本文对公司治理情况分控股股东及股权结构、董事长的情况、内部控制机制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一、控股股东及股权结构
自1932年Berle与Means的经典论著《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问世以来,企业的所有权及控制权与其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就成为经济学文献中经常讨论的一个议题。而对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结构的分析则基本上沿着两个相互关联的方向发展:一是股权的集中度即股东的控制度;二是控股股东的类型。因此,本文也从控制权和所有权两个方面来加以研究。从控制权研究的角度主要选择控制权集中度和控制权的制衡度两个方面来刻画。
发生审计失败的上市公司中,股权特征主要体现在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两个方面。股权集中度主要表现为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如果股权越集中,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就越有控制力,也越有动机控制上市公司。股权制衡度是衡量大股东之间互相制衡的程度,如果股权越制衡,各大股东之间就可以互相制约,相互监督,避免对上市公司掏空。
公司关键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治理机制中掌握权力的核心人物,如决策层的董事长,经营管理层的总经理,监事会的**等。在中国的企业文化中,特别强调精英人物的作用,发挥精英人物的智慧。现实生活中,如海尔集团的张瑞敏,黎明股份的王宏民、房地产大鳄深万科王石、万向集团鲁冠球、联想集团的杨元庆、搜狐的张朝阳等。有些公司利用核心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才能、人格魅力、关系资源及背景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关键高级管理人员也是企业的权力核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了解和把握关键的管理人员的背景和作用是深入了解公司治理作用机制的关键点之一。
笔者对50家审计失败的上市公司分析发现,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一的公司为23家,占46%,分离的公司为27家,占54%。值得注意的是,董事长在控股股东任职的公司为31家,占审计失败公司的62%,因此,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一,董事长在控股股东任职,是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缺陷之一,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为财务报告舞弊提供条件。董事长曾是官员或曾荣获特殊荣誉的公司为29家,占58%,董事长曾经是**官员,可能缺乏一定的经营能力才能,同时背负特殊荣誉的光环,当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时,更有舞弊的动机。因此,了解和把握上市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背景、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合一、董事长在控股股东的兼职情况有助于分析审计失败的动机和条件。
董事会及监事会规模营造了一个内控控制的环境,而内部控制环境直接对舞弊的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当内部控制比较薄弱,发生舞弊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从审计失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看,人数在5人~19人,其中75%的公司的董事会人数在13人以下,平均只有10人,在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兼任的情况下,实际起作用的董事会成员更少,董事会无法起到应有的公司治理作用。监事会的职能主要是监督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审计失败公司的监事会人员在2人~8人,平均人数为4人,75%的公司的监事会人员在5人以下。如此少的监事,面对较多的高级管理人员,面临复杂的经济业务,无法起到监督作用,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因此,发生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
四、高管激励机制――高管持股比例及领薪人数比例情况
研究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的效率和效果对于分析上市公司舞弊的动机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不足,那么更有动机会通过在职消费、贪污、挪用等舞弊手段谋取个人私利。特别是我国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具有国有性质,所有者的缺位导致内部人控制严重,监督机制极为不健全,高级管理人员有舞弊的条件。在舞弊条件和动机具备的情况下,舞弊发生的机率就大大提高。魏刚(2000)考察了截至1999年4月30日公布的1998年年报的816家中的813家上市公司,发现我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存在人均货币收入低,行业差距显著,领取报酬的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存在“零报酬现象”、董事长、总经理总体年度货币收入过低,个别差异悬殊;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等。樊炳清(2002)对2001年年报披露的1016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的薪酬特点进行研究发现了与魏刚2000年相似的结论。因此,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确存在严重的激励不足情况,是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动机。
参考文献:
[1]阿道夫・A・伯利加德纳・C・米恩斯著:《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常志安:《我国上市公司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陈晓阳:《审计失败原因探究及其规避措施》,《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关键词:法务会计;风险导向;财务舞弊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法务会计虽然融合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各个领域的成熟学科,却尚未发展出一套适合本领域的科学的技术标准。在财务舞弊与计算机科学密不可分的时代,许多法务会计工作者仍然采用原始的顺查法和逆查法,耗用大量时间去执行财务软件必备的基本功能。笔者认为,规范法务会计工作迫在眉睫,特别是鉴定技术的规范统一,避免出现对同一案件实施不同鉴定方法而得出的截然相反的鉴定结果。审计学历史悠久,理论和实务都已经非常的成熟完善,因此,研究审计学的流程方法对于建立规范完善的法务会计技术标准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有助于高效的发现突破口,避免因财务账目的全查而浪费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贻误了调查取证的最佳时机,给经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篡改或毁灭证据。
风险导向审计是现代审计学最新的方法。笔者认为,风险导向审计对于法务会计工作方法的改革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风险导向审计原则和方法介绍
该种审计模式要求审计人员重视对企业环境和企业经营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并以此为出发点,制定审计战略,制定与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多样化审计计划,以达到审计工作的效率性和效果性。
环境因素主要是**经济环境因素、法律环境因素以及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因素等;经营因素主要是经营、决策失误和造假违规行为。
风险导向审计是迎合高风险社会的产物,是现代审计方法的最新发展,代表了现代审计方法发展的最高趋势。它强调审计战略,要求制定适合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计划,要求不仅应检查与会计制度有关的因素,而且应检查被审计单位内外的各种环境因素,不仅应进行与会计事项有关的个别风险分析,而且应进行涉及各种环境因素的综合风险分析。
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工作者在鉴定初期就应对公司经营和所在行业环境进行了解。从公司经营方面,研究舞弊产生的原因和内控薄弱环节,例如,高管是否面临公司指标难以完成的巨大压力,高管薪酬是否与绩效挂钩,这是高管舞弊的主要原因;内控是否设计合理、严格执行,这为员工舞弊提供了机会,等等,对这些舞弊可能发生的薄弱环节加以严查,是开展法务会计工作的一个很好的方向。从行业环境方面,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对行业带来的影响,了解行业是否景气,往往不景气的行业比景气的行业诱发经济犯罪的可能性更大,比如过时的产品,比如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产业,如果预期盈利应减少,结果维持不变甚至有所增加时,就有虚增利润的可能。以此为突破口,相信一定可以大大地提高法务会计的工作效率。
我们通过分析市场份额和行业利润率来研究一个案例:东方电子(000682)在2002年4月公布2001年年报中公布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后的其他应付款高达10.39亿元。我们先来看一下1999年和2000年未追溯调整前的主要财务数据:2000年的收入比1999年增长了61%,高达13.8亿元。这可能吗?根据报告,13.8亿元的收入中有94.5%是电力自动化系统销售。我们先从风险导向的角度出发,了解一下电力自动化行业的一些知识:
1)《2001年中国电力年鉴》公布1998-2002国内电力自动化改造投资50亿元;
4)北京四方是东方电子的主要竞争对手,北京四方的利润率是10%;
在收集了上述行业信息以后,我们几乎可以断定东方电子的收入的虚构的。从风险导向思路来看,在了解了行业概况,平均利润率,主要竞争对手的财务数据等等信息以后,再来回过头看东方电子1999年和2000年的财务报表,就很容易发现问题所在了。有了突破口,就会引起足够的关注来重点调查东方电子的收入科目,这样的“侧重”方法能够节约不少工作量。
在2001-2002年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高发期,以银广夏和东方电子为典型。深交所提出了“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异常研究”的课题并于2002年11月正式开展联合研究。在深交所2003年7月的研究报告中,财务异常归为以下三个方面:“(1)勾稽关系异常,主要指财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明显违背了对应会计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2)年度变动异常,指的是不同年度报告的数据明显地出现异常,违背了企业经营运作的规律,同时也可能会违背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3)行为横向异常,指的是根据行业可比特性,报告数据所反映的业绩明显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
其中第三方面“行为横向异常”,就是行业的横向比较,将目标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和行业内其他可比公司进行比较来发现异常,比如,资产负债率,毛利率,净利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等。
主要参考文献:
1.《浅谈目前司法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庞建兵;
2.《经济犯罪案件查账方法与技巧》,李明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
4.《法务(司法)会计前沿问题》,谭立,张苏彤,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论文摘要]如同对其他任一理论的理解一样,内部控制理论也是随着社会经济进步的需要而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世界范围的发展速度超过了以往任何阶段,最为显著的研究成果是理论界的coso报告和萨班思法案。在国内,对于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与实务知道的渴求也越来越迫切。本文试图解析这背后的原因,以便为内部控制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
一、全球财务舞弊案件频发
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是投资者、客户、**监管机构、外部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与决策者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但是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经济生活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务报告信息失真的情况,并且产生了严重的经济后果。
财务舞弊并不新鲜,作为一种故意错报财务数据,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行为,财务报告舞弊(financialreportingfraud)始于18世纪20年代的英国。南海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导致英国**颁布《泡沫公司法》,并一度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公司形式。1929年~1933年席卷美国的经济危机使的整个证券市场濒临崩溃的边缘。会计史学家chatfield曾指出,松散的会计实务是市场崩溃和萧条的原因之一。尽管各国**加强了对财务报告舞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但是,从麦迪逊公司到安然公司,从琼民源到银广厦事件,国内外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仍是层出不穷。
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空前严重,引起了相关部门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据美国会计总署的估算,1995年舞弊和欺诈仅在医疗方面的耗费就达1000亿美元。1998年,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peatmarwick)对舞弊问题进行了一次广泛调查,调查样本来自20个行业的5000家企业和组织,被调查对象包括单位的高级管理者、经营主管、财务经理、证券经理、内部审计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等。调查显示,1998年平均每起舞弊案金额为116000美元,百万美元以上的舞弊案也不少。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也显示,仅安然和世通公司的造假丑闻就使美国2002年经济损失高达370亿至420亿美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保罗.阿特金斯坦言,由于接连发生的美国大公司财务欺诈丑闻,美国证券市场遭受重创,损失约5亿美元的市值,如果将损失分摊到全体美国人身上,每户美国家庭要承担6万美元。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2002年进行的调查显示,职业舞弊中,资产盗用发生的频率最高,达舞弊案件的85.7%,其次为贪污受贿和管理舞弊。在国内,财务报告信息失真的情况同样普遍存在。最近财务部的第9号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显示,在对152户企业200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中,被抽查单位资产不实达88.88亿元、利润不实28.72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5%以上的占全部被查单位的15.13%,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3.95%。
在美国之外,日益猖獗的财务舞弊行为,一方面使全球的投资者因此缺乏投资的安全感,,引起资本市场的巨大震动,严重的阻碍了经济的良性循环与发展;另一方面,各国**、理论界发起了对财务舞弊案件频发展开了相关的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期遏制资本市场的舞弊行为。由于财务舞弊案件总是与财务报告造假有关,因此,由职业审计师发起的旨在规避其审计责任的对内部控制的研究逐渐深入。
二、萨班斯法案对企业完善内部控制的法律要求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可谓由来已久,但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则属于频发的财务舞弊案件所带来的理论与实务界相结合的制度创新。从国外看,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案件的暴露,促使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加强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和内部控制,比如,美国制定的《2002年上市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第404条规定,上市公司要自行评估其内部控制有效性,揭示其内部风险控制中的重大弱点,并将评估结论写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根据404条款的规定,美国本土的上市公司需要对2004年度的内部控制作出评估,在2005年3月15日前将评估结论纳入年度财务报告;已在美国上市的非美国本土公司,可以宽限一年,即从2005年开始评估,2006年6月30日前将评估结论写入年度财务报告中。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共有34家,这些企业都面临执行404条款的问题。与此同时,公司所聘请的审计师,要核实公司管理层作出的评估,并另行出具报告。从国内看,2001年10月,中国证监会了《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聘请有证券职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提交评价报告;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在2002年也曾指出,拟在3年~5年内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有关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其报告制度的做法。但是,推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其基础是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开始起步,如民生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这些制度具有较强的行业特征,适用面也比较窄,难以体现普遍性、统一性和公认性。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各企业逐步建立符合国际化要求的管理体系,其基础,就是要建立现代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各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希望了解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知识的要求,空前高涨,迫切需要科学、详尽、理论与实践并重、宜于操作、与国际接轨的内部控制建设理论的相关指南。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高管背景特征
一、前言
为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结构,深圳交易所于2003年建立了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股票波动性更强,使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对投资者来说更加重要,深入了解我国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是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预警机制的必要前提,也能为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管理层背景特征
“高层梯队理论”认为,公司高管层的背景特征会影响管理者作出管理决策,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Hambrick等,1984)。何威风等(2010)研究的表明,高管层中男性比例越高的企业发生财务信息舞弊的可能性越高。何威风等(2010)发现,高管年龄与公司财务重述呈负相关。
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H1:中小企业高管的性别对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性影响。
H2:中小企业高管的年龄与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Beasly(1996)发现,规范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显著高于违规公司。COSO(1992)发现,舞弊公司中独立董事比例小于非舞弊公司,其独立董事中灰色董事的比例高于非舞弊公司。
关于董事会规模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很丰富。Jenson(1993)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能够发挥监督作用,而大规模的董事会容易被CEO控制。蔡宁,梁丽珍(2003)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
据此提出本文的假设:
H3:中小企业的独立董事比例与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H4:中小企业的董事会规模与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
在对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情况下,股权过于集中对会计信息质量具有不利影响。蔡宁,梁丽珍(2003)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越高的公司越容易发生财务报表舞弊。
对于第一大股东的性质对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国外普遍认为机构投资者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公司管理中,对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有好的影响。Brent(2002)的研究认为,机构股东倾向于发起和参与股东议案,有较强的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意愿;其持有的股份客观上可以减少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所以,机构投资者的存在可以有效地杜绝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了利益违规披露财务信息。
据此提出本文的假设:
H5:中小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
H6:中小企业的机构投资者比例与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1.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年至201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并被相关机构处罚的公司作为违规样本,剔除*ST公司、金融类企业以及信息缺失的公司,剩余样本量为72家。然后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考核体系中评级为A的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中获得,根据Beasley(1996)的方法选取72家公司作为对照样本。违规样本与对照样本的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
为了消除量纲等的影响,在进行建模时对董事长、监事会**、CEO、CFO的年龄,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等连续性变量取对数。被解释变量YN为0-1变量,对2010年至2014年间发生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用1表示;选取的对照公司用0表示。解释变量信息见表1。
建立二元逻辑回归模型如下:LnP(YN=1)/1-P(YN=1)=β0+β1BOD1+β2BOD2+β3BOD3+β4BOS1+β5BOS2+β6BOS3+β7CEO1+β8CEO2+β9CEO3+β10CFO1+β11CFO2+β12CFO3+β13SBOD1+β14SBOD2+β14DBOD+β16SRC+β17SRP
本文对违规公司组和对照组分别进行描述性统计,得到的结果列示在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在中小企业中担任董事长的大部分为男性,在违规公司中男性董事长比例达到94.44%,而对照公司组则略低。从违规公司组BOS1指标可以看出违规公司组监事会**中男性比例大于对照公司组。
描述统计数据表明女性CEO所在的公司比男性CEO所在的公司更容易发生会计违规,而男性CFO所在的公司比女性CFO所在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低。
违规公司组董事长年龄的平均值为51.22,而对照公司组的董事长年龄平均值为52.49;违规公司组监事会**年龄平均值为46.9,而对照公司组的平均值为47.79;违规公司组CFO的平均年龄为42.14,而对照公司组为44.22。也就是说董事长、监事会**、CFO的年龄与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
但是,违规公司CEO的平均年龄为47.24,对照公司组的CEO平均年龄为46.21,即违规公司CEO的年龄相对对照公司较大,与本文的假设不相符。
从以上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违规公司的董事长学历的平均值为0.74略低于对照公司的0.78;违规公司的CFO学历的平均值为0.75明显低于对照公司的0.81,与本文的假设相一致。但是违规公司组的监事会**学历的平均值为0.71,而对照公司组为0.69;同样的,违规公司组的CEO学历的平均值为0.79略高于对照公司组。
违规公司组的董事会规模的平均值略高于对照公司组,这与假设相符。违规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略低于对照公司组,与假设相符。SRP代表公司的股权性质,在这个指标上违规公司组的均值低于对照公司组,也就是说中小企业公司的股权性质为机构投资者的,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较高。
本文采用的是有条件的向后筛选方法,即逐步剔除不重要的变量,在最后一步保留对因变量有显著性影响的变量。故在表3只列示最后四步的回归结果并加以分析。
根据表3,BOD1即董事长的性别、BOS1即监事会**性别、CEO1即CEO性别的系数为正,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但是,CFO的性别与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性关系。也就是说,一家中小企业的董事长、监事会**以及CEO的性别为男性,则更可能发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而CFO的性别却与此无关。本实证结果支持假设H1a、H1b、H1c,却不能验证H1d。
董事长、监事会**、CEO的年龄在前几步就被逐步剔除了,也就是说这三个变量与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性关系。而CFO的年龄(在最后几步中的系数为负且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亦即当CFO的年龄越大,中小企业发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的可能性越小,验证了本文的假设H2d。
由表3可以看出,关于高管层学历的变量皆在步骤8之前被剔除了,所以董事长、监事会**、CEO、CFO的学历对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性关系。
由回归结果可知,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性影响,而独立董事比例的系数为负,且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也就是说,中小企业的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相关系数为负,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亦即,当中小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其财务信息违规的可能性越低。该结论与假设5相悖,这可能是因为以中小企业为样本导致的不同。
本文的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
公司高管层的性别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性影响,男性董事长、男性监事会**、男性CEO会使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下降,而CFO的性别对其没有影响。中小企业CFO的年龄越大,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越好。中小企业的独立董事比例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中小企业第一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越好。关注具备以上特征的中小企业能为监管当*提供指导性方向,也能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HambrickDC,MasonPA.Upperechelons:Theorganizationasareflectionofitstopmanagers[J].AcademyofManagementreview,1984,(9):19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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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威风,刘启亮.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背景特征与财务重述行为研究[J].管理世界,2010,(7):14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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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速频道公司(ChinaMediaExpressHoldings,Inc,CCME)号称是中国最大的专业经营城际巴士车载电视媒体的传媒公司,总部设在中国香港和福州。2009年10月,公司通过反向收购美国特拉华州的TM娱乐传媒公司,成功变身为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概念股。2013年6月20日,美国证监会提讼,认为公司自上市之日起就开始错误报告其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和利润增长,指控公司违反报告、账簿记录和内部控制条款,指控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总裁违背证监会规则,并在要求罚款、追缴所得的同时,下达永久禁令,禁止CEO担任任何上市公司高管或董事职务。这成为美国证监会下属的“跨境工作小组”发起的最新一起针对拥有重要海外业务的在美上市公司的诉讼案,对同类公司具有一定的警示和借鉴意义。
一、案例背景
1.公司简介。CCME于2009年10月15日上市当日收盘价为7.59美元。在2009年12月31日的年报10-K表格中显示,公司报告的收入高达9590万美元,净利润4170万美元,分别较上市前一年增长52%和58%;而不久之后的2010年11月9日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收入达到1.55亿美元,比2009年同期的6400万美元增长142%。伴随收入和利润上升的是公司股价的一飞冲天,季报公布当日达到创纪录的20.18美元/股,不到一年的时间股价就比上市首日上涨166%。
公司报告的收入增长以及大量的现金余额,引起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追捧。甚至早在2010年1月,CCME就与一家对冲基金签署了一项股票购买协议,出售100万股CCME的优先股,对冲基金并保证购买大约150万股CCME普通股,总价款高达3000万美元;2010年10月,该基金再次支付约1300万美元购买150万股公司股票,2010年12月,该基金支付大约1000万美元的资金来履行1月份签署的协议。也就是说伴随着公司公告的优异业绩表现,CCME在2010年就从同一家基金处获得了大约5300万美元的资金。
2011年1月10日,《福布斯》中文版在上海2011年度中国潜力企业榜榜单,将CCME列为最具潜力的企业榜榜首。
(1)中介机构调查。公司超乎寻常的业绩增长很快引起一些做空机构的关注。2011年2月1日,美国著名调查机构香橼研究(CitronResearch)打响了第一枪,质疑公司为何能够在投入较少的情况下,取得比包括华视传媒在内的业内优秀公司高出许多的增长,此后CCME引起浑水公司(Muddywaters)、HolzerHolzer&Fistel等多家调查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追击。其中2011年3月2日,浑水公司的报告指出,有大量证据表明CCME存在实质性舞弊且管理层参与粉饰,在调查报告中,浑水公司提供了一份发生在2月23日CCME销售人员和分析师的电话谈话记录,揭示公司承认参与证券舞弊;报告同时质疑,CCME在网络巴士中超过半数没有实际运行相关的广告内容,所宣称的与包括苹果在内的很多著名公司达成的协议是假的;浑水公司还将调查人员与CCME销售人员交谈并获得的电子表格等传递给外部审计师――德勤的不同合伙人,以提供证据支持其舞弊猜测。同时列举的证据还表明,行业中比CCME竞争力强的广播集团、福克斯媒体公司,收益能力却低于CCME,因此质疑CCME存在舞弊,股价存在泡沫。2011年3月11日,CCME的外部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公函,辞去公司的审计业务;两天后CCME的财务总监JackyLam也向公司提出辞呈。2011年5月19日,纳斯达克将公司股票停牌,原因是未能及时提交2010年第四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2012年3月,SEC开具执法函,因CCME未能提交所需文件而将其证券不予注册;2012年8月,公司股票退市。
(2)SEC调查。2013年6月20日,SEC的指控文件显示,CCME的舞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货币资金造假。CCME于2009年10月上市,当年年报中报告了5700万美元的现金,而实际上的现金余额仅为141000美元;在2010年11月9日的报告中,则将原本仅1000万美元的资金夸大为1.7亿美元。上市1年左右的公开报告中,公司多报的现金余额高达452%~40433%(其中2009.11.16的8-K表显示报告的现金余额为40855千美元,实际为269千美元,高报15088%;2010.3.31的10-K表显示高报40433%;2010.5.14的10-Q表显示高报452%;2010.8.13的10-Q表显示高报1121%;2010.11.9的10-Q表显示高报1557%)。
公司资金虚报引起了外部审计师的关注。调查资料显示,因怀疑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和函证回函存在舞弊,德勤曾要求公司采取特别财务措施,包括授权外部审计人员直接从公司的开户银行获得银行对账单的复印件,2011年3月8日,当审计人员发现CCME并没有采纳这些措施后,要求其在下一工作日截止前采取措施;3月11日,在CCME没有回应审计师要求的情况下,德勤正式辞任审计业务。
这一事项引起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关注,并通过聘请一家全球性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内部调查。该事务所雇佣一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司法审计服务,以帮助获得银行对账单来证实公司公开报告中列报的现金余额。由于在德勤的辞任原因别提及公司公开报告的现金余额准确性存疑,因此律师事务所将直接从银行获得对账单副本作为最优先考虑的工作。2011年5月3日,会计师事务所团队与CCME高管层碰面,讨论包括取得来自公司的授权函以直接从银行获得对账单副本在内的诸多事宜,但当天深夜,公司总裁打电话给团队的一位高级会计师,在承认现金报告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的同时,提供1000万人民币(约合150万美元)的贿赂,以避免内部调查组检查公司过去1~2年的对账单。会计师在拒绝贿赂的同时,将该事项告知律师事务所及其所在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司;事务所要求该总裁立刻辞职,否则不再提供司法会计服务。大约1个月后,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从公司开户银行获得每个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从而全面揭开公司的现金造假行为。
第二,虚构客户关系。SEC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了CCME虚构百事(Pepsi)和苹果(Apple)两家国际著名公司客户关系事实,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投资者行为。在2009年的SEC的10-K表,以及随后填报的2010年的10-Q表中,公司披露已经“吸引几个著名的国际和国内品牌加入其广告网络,包括百事公司”;在2011年11月的投资者报告中,公司引用所谓的百事公司陈述:“中国高速频道通过大规模的城际巴士网络,将我们的产品推广给二级城市,这对我们的销售扩张非常有利”,而事实情况并非如此,调查结论显示,百事公司与CCME并无直接广告关系,仅有百事公司当地的一家瓶装厂提供了21000美元的广告费,同时百事公司也没有做出CCME投资者报告中的陈述。2010年12月8日,CCME一份公告,宣布开展SWITOW购买平台,方便合约广告商。在这份公告中,公司宣布其与很多全球著名的国际和国内公司或其分销商签署合约,包括苹果在内的厂商将在SWITOW平台推销其最流行的产品。2011年2月3日,公司宣布已经与中国的一家官方经销商EadingGroup签署合约,在SWITOW杂志上推销包括Ipad在内的苹果产品。而这也并非事实,调查发现,CCME与苹果或其官方经销商没有任何合约关系,也不曾为苹果产品提供广告服务。
第三,公司缺乏充分的账簿记录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显然,公司的收入虚增,货币资金虚报,表明公司未能做出并维持真实、可靠的账簿、记录和账户,未能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成果和经营活动,事实上公司能够建立并维护虚假的银行对账单,大肆虚报其真实的现金余额,高管层参与造假并试图贿赂调查人员,表明公司的内部环境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合理保证公司的经济业务得到恰当记录,未能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核对和使用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第四,高管向外部审计师撒谎,不当签署公司财务报表。作为上市公司,及时、全面、真实地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对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根据2002年美国的《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CEO有责任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并应承担不实公告的法律责任,但CCME舞弊案中,从上市之初到公司被停牌,几乎每份公开资料中都包含了虚假的陈述,从货币资金高报到虚构重大客户关系,但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都在这些资料上签字。在某种程度上表明高管层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的心态,甚至在外部审计师和内部调查机构提出货币资金存在舞弊可能时,公司负责人竟试图贿赂调查人员。调查资料显示,公司董事长2010年1月签署的与对冲基金的股票购买协议中,包含了大量的虚假声明,错误列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而在得到对冲基金支付的3000万美元后大约1个月,CCME就给总经理个人发放了大约1600万美元的薪酬,履行反向并购协议条款中的欠薪;而在公司的薪酬激励计划中明确,如果公司能够满足特定的净利润目标,则高管层能够获得相应的股票授予权,例如公司在满足2009年的净利润指标时,总经理个人就收到了60万股公司的股票,市值大约600万美元。也许正是舞弊带来的巨大收益,使得公司负责人积极参与财务舞弊,通过错误报告其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和利润超常规增长,实现个人财务好处。
1.舞弊迟早是要惩罚的。尽管CCME在上市后一时风光无限,股价更在短短1年时间内上涨166%,但建立在流沙上的财务业绩,终究会在市场的大潮中现出原形。罚款、追缴所得、市场禁入等惩戒也许只是初步的惩罚,集体诉讼、刑事责任的追究才是致命的打击。内部控制规范中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公司的基本目标之一,有其必然性和挑战性。CCME案例只是美国资本市场上发生的无数舞弊案例之一,但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永恒主题。
论文摘要:本文提出了解决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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