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最近行情(股票行情600957最近没股多少钱)

股票行情600957最近没股多少钱

看最近的走势来看,该股票还可以持续,到10.5元再卖。听我的没有错。

股票行情快报:华金资本(000532)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买入1.14万元_成交额_流向_投资

原标题:股票行情快报:华金资本(000532)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买入1.14万元

证券之星消息,截至2023年10月27日收盘,华金资本(000532)报收于10.58元,下跌0.38%,换手率0.48%,成交量1.67万手,成交额1764.2万元。

10月27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入1.14万元,占总成交额0.06%,游资资金净流出68.93万元,占总成交额3.91%,散户资金净流入67.79万元,占总成交额3.84%。

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见下表:

该股主要指标及行业内排名如下:

华金资本2023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76亿元,同比下降46.96%;归母净利润2218.51万元,同比下降34.94%;扣非净利润2010.82万元,同比下降38.56%;其中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318.63万元,同比下降57.0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51.56万元,同比下降62.6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17.16万元,同比下降62.54%;负债率43.25%,投资收益2327.84万元,财务费用1400.15万元,毛利率44.29%。华金资本(000532)主营业务:投资与管理、电子器件制造、水质净化、科技园区。

资金流向名词解释:指通过价格变化反推资金流向。股价处于上升状态时主动性买单形成的成交额是推动股价上涨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入,股价处于下跌状态时主动性卖单产生的的成交额是推动股价下跌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出。当天两者的差额即是当天两种力量相抵之后剩下的推动股价上升的净力。通过逐笔交易单成交金额计算主力资金流向、游资资金流向和散户资金流向。

注:主力资金为特大单成交,游资为大单成交,散户为中小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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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000532) 资本运作_F10_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珠海华发新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技”)20%股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珠海华发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研究院”)和珠海华发实体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研究院”)各转让10%股权,转让价格均为人民币1,098.21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196.42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科技股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33.02%股权协议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双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435.89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5亿元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投资”)进行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增至1.57亿元。同时,华金投资拟出资不超过9000万元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进行增资,增资后,华金领创注册资本为1亿元。本次增资全部以货币认缴出资。本次增资目的主要提升华金投资和华金领创净资产规模,解决公司负债情况及满足保险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门槛要求。

华金投资拟出资不超过9000万元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进行增资,增资后,华金领创注册资本为1亿元。

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2%合伙份额,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合伙份额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铧盈投资拟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华金”)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蓝华金”)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华金”)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盛盈二号”)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谐安华”)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铧创”)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盛盈四号”)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文化传媒”)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盛盈一号”)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实创业”)8.31%合伙份额转让给华实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子公司铧盈投资不再持有上述主体的任何合伙份额/基金份额。

近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珠海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创管理及一致行动人”)通知,接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8.45%股权无偿划转至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资〔2020〕224号),同意将铧创管理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合计98,078,0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45%,无偿划转至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4月12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根据经营安排与上海中汇金玖十一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汇金玖”)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铧盈投资将持有深圳市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0.125%的股权以美元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汇金玖。中汇金玖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本协议签署之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将上述500万美元股权转让价款换算为等额人民币,以人民币进行支付。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1.2987%股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香洲华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洲华金公司”)管理的珠海香洲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香洲华金基金”)与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创投”)、嘉兴康橙笃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橙笃志”)等共同投资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美生物”)。本次圣美生物融资额为7,000万元,将用于临床实验、新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买受人”)为满足办公需要,拟向珠海市高新总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公司”或“出卖人”)购买香洲区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第五层,用途为办公,面积为1,955.02平方米,购买价款为20,929,660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买受人”)为满足办公需要,拟向珠海市高新总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公司”或“出卖人”)购买香洲区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第四层,用途为办公,面积为3,046.32平方米,购买价款为47,217,960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下属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与珠海华金众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盈基金”)、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创”)等共同参与认购珠海美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光原”)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美光原以7.23元/股价格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60,000股股份,融资额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1,897,800元,将用于二期项目建设、三期项目建设、北京营销中心建设、西安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5%股权

根据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出资9,750万元,认购本次标的华金证券增发股份中的5,000万股,即每股价格为1.95元。公司认购价款中5,000万元列入注册资本,其余的4,750万元列入华金证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华金证券5,000万股(预计占华金证券增资后总股本的1.45%,最终以上海证监*审批为准)。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同意本公司、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控”)、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珠海华发现代服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服务”)、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商贸”)等五家主体共同参与投资珠海华发新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新科技”)。本次拟扩股融资共8,639.56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出资人民币2,159.89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发新科技20.00%的股权。

近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获悉,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的股东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于2017年6月27日发布《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公告》,公司将按照不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授权的权限参与竞买。若交易完成,力合环保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同意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盈”)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参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的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比克动力3.33%的股权。

2015年12月15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资产评估价值,以552.52万元的价格向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信息港”)转让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1%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清华科技园49%的股权,清华科技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16年3月14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投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投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谢伟先生任华发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许楚镇先生为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董事、监事。若公司中标,则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受让ChangbaLimited持有的北京最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最淘科技”)部分股权并向最淘科技增资。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子公司铧盈投资将持有最淘科技0.2338%的股权。

力合环境是公司持股50%权益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耘,主营业务为环境工程技术的研发,环保设备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环境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840万元的价格向该公司股东陈桂红转让公司持有的力合环境50%股权。

2014年11月11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1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683.99万元的价格向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信息港”)转让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7.15%的股权。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持有力合信息港100%股权,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贺臻先生任力合创投董事总经理,为关联董事。

同意公司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以1,010万元的价格向珠海优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电力”)转让所持有的珠海博佳冷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博佳”)24.796%股权。

同意公司子公司铧盈投资出资1,800万元受让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和力辰光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0.692%股权。

2014年7月18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深圳市华康全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力合华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华清”)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深圳市华康全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全景”)股东虞锋出售所持华康全景8%的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以人民币252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豪佳禾”)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百川”)7%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力合环保将持有中拓百川67%的股权。

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接到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广东省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资函[2012]587号),同意将力合股份有限公司345.0104万股股份持有人由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083号,法定代表人李东义,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主要从事原水输配、自来水生产与输配、对外供水;污水及固废处理项目投资;给、排水设施设计及建设.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增资后深圳中兰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97%股权

2013年6月24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深圳中兰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深圳市中兰德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德咨询”)及自然人谢海青签订《深圳中兰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公司作为新增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投资深圳中兰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兰德”),占中兰德注册资本的89.97%,投资期限为一年。

珠海市夏湾新村33栋共21套单身公寓及单车房,珠海市南屏华苑小区单车房(4套)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珠海市夏湾新村33栋共21套单身公寓及单车房以不低于人民币488.8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整体出售;将珠海市南屏华苑小区单车房(4套)以不低于人民币160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整体出售(详见2012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整体出售南屏华苑小区剩余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501.2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位于珠海市南屏华苑小区的剩余14套住宅房产整体出售(详见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鉴于房产公开挂牌须买方在摘牌时一次性付全款到交易中心,在资产交接后再由交易中心转款给卖方.目前没有一次性付款的意向买方,挂牌出售存在不确定性.201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出售公司剩余闲置房产的议案》,11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房产出售方案进行调整,将上述房产以人民币12,927,383元的价格(相当于资产评估价1,436.38万元的90%)向珠海市东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神投资")整体出售.

2012年8月29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12.9%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收购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25.81%及21.29%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以619.35万元、1,238.71万元、1,021.94万元的价格分别收购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力达投资")、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豪佳禾")、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伽润投资")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百川")12.9%、25.81%、21.29%的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力合环保将合计持有中拓百川60%股权,成为中拓百川控股股东.

公司子公司深圳力合华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华清")拟与深圳市中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力合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及个人共计13位投资者,按每股8元的增资价格,向深圳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光电")增资人民币120,000,000元,其中15,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10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力合华清投资1,600万元,其中,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力合华清持有力合光电2.8571%股权.

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拟分别以人民币9,830,076元和5,070,751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子公司力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63.14%和32.57%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德方大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大有").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清华科技园不再持有力合科技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孙峰先生担任德方大有董事,德方大有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所持深圳力合华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华清")47.5%的股权.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拟以人民币5,712万元的格依约回购公司所持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数字电视")15%的股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08年与力合创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人民币4,728.30万元收购了力合创投持有的力合数字电视15%股权.力合创投在同中承诺:若力合数字电视及其控股企业自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年内未有完成公开发上市的情况,则力合创投须应力合股份的要求回购此项股权,回购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按回购时3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为2008年23日.2011年9月22日前,力合数字电视及其控股企业未达到公开发行上市的条件,公要求力合创投依约回购公司所持力合数字电视15%的股权.力合创投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易构成关联交易.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1.6万股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9年第63号公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持有的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电子”)361.6万股被列入应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450,104股、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768,000股将与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4,665,162股全部无偿划转给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2010年9月29日,本公司接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099号),同意将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力合股份有限公司3466.51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无偿划转给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持有.详见2010年9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2011年1月7日,本公司接到水务集团转来的上述股份过户确认单,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股权过户后,水务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力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72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上海智源无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9.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晁龙翰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216.5万元,新增8条片式电容器生产线,5条插件电容器生产线,新增生产线设备由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起始价格为每股16元.公司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参与竞价.珠海清华科技园拟竞价收购数码视讯股份4,000,000股以内.珠海清华科技园将以不超过每股25元的价格参与竞价,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09年8月31日,公司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每股16元的价格成功收购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0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86%.收购款总计3,840万元,已全额支付.目前,股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购买日:2009年08月31日

2008年4月3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与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4,728.30万元的价格收购力合创投持有的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数字电视”)15%的股权。力合创投持有本公司11.18%的股份,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此项股权收购涉及关联交易。

10月18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国资委)转来的珠海市人民**《关于无偿划转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市属国有股权的批复》(珠府函[2007]22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珠海市人民**同意珠海国资委将持有的力合股份有限公司10.06%的股份(总计34,665,162股),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国资委应向广东省国资委和***国资委申办上述股权划转的审批手续,股权过户待广东省国资委和***国资委批准后办理.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提高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效益。经与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创投”)友好协商,清华创投同意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其持有的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传感”)36.8999%的股权。拟以经深圳天健信得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的清华传感净资产值人民币13,812.59万元(见附件2)为此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共受让其所持有的清华传感36.8999%的股权,受让金额为5096.83万元。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清华力合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13.5%股权给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1月13日,清华力合电子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18,866,595.00元,占应收股权转让款总额的55%;2007年6月12日,清华力合电子收到剩余的45%股权转让款15,436,305.00元.至此,股权转让款全部收回.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珠海市珠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阿公司")51%股权之收益权的议案,拟以172,404,511.90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珠阿公司51%股权的收益权转让给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控集团")。2005年11月9日,双方签署了《珠海市珠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之收益权转让协议书》。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为公司发起人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37,463,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根据要求,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应将全部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过户手续待广东省国资委和***国资委批准后办理.

深圳清华力合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10%股权,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9%股权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电投资公司持有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9%的股权,持有深圳清华力合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10%的股权,按2006年3月31日珠海华电投资公司上述两项股权的帐面价值转为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1,246.9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华冠电子持有的华冠电容器29.69%的股权。

科技园以人民币588.67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中科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华冠6.17%股权

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1.31%的股权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收购广州市思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孚公司”)持有的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力合传感”)31.31%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3,622.5万元的价格收购,以现金方式结算。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报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科技园)以人民币2,275.13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清华力合创投)持有的深圳华冠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冠)23.83%股权的决议。清华力合创投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5%的股份,且本公司与清华力合创投分别持有科技园63.25%和36.75%的股权。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对珠海市国土资源*的债权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市谷铭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谷铭投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对珠海市国土资源*的债权以2,568.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该公司的决议。

2004年5月12日,公司股东东莞市华融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华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斯维尔电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通)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拟分别将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3,260,000股(占总股本的4.67%)和1,048,667股(占总股本的0.37%)全部转让给华智通。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金资本”)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因业务需要,拟与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及珠海华实智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智行”)签署《关于委托管理合伙企业资产之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协议》),期限五年,就合伙企业资产处置等事宜提供管理服务,并约定由各有限合伙人分别向华金领盛直接支付服务费用。鉴于华实智行为公司关联方,且前述涉及的有限合伙人包含关联方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和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拟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将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407万元。20231117: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金资本”)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因经营生产需要,租赁了大湾区智造产业园智11栋、12栋作为其新厂房搬迁地(详见《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现华冠电容器拟与该园区物业管理公司暨关联方华发商务服务(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商服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期限5年,协议涉及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224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预计不超过320万元,委托物业管理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预计不超2,900万元,车位物业服务费预计不超过4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金资本”)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或“甲方”)因经营生产需要,租赁了大湾区智造产业园智11栋、12栋作为其新厂房搬迁地(详见《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根据前期准备,华冠电容器已完成新厂房装修工程的设计、造价咨询等工作,并经招标评审选定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或“乙方”)为新厂房的装修工程中标单位,拟与景龙建设签订《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D区智11、12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厂房装修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含税)约为人民币2,076.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101.6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出租方”)将携部分投资业务子公司搬迁至横琴国际金融大厦办公,届时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总部基地的自有办公场地将出现未实际使用空间。为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效盘活前述资产,拟将其中共计1,818.5平米出租给关联方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基金”或“承租方”)和华金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大道”或“承租方”),租期三年,并与二者分别签署《办公场地租赁合同》。上述两份合同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约881.90万元,其中与珠海基金的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533.46万元,与华金大道的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348.44万元。20230718: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因经营需要,拟租赁珠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3A层合计1,822.65平米面积作为新办公场地,并与关联方珠海华实智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智远”,曾用名“珠海华实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发仲量”)签订一年期租赁及物业服务合约,上述合约总金额预计不超过547.80万元(其中与华实智远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金额428.69万元,与华发仲量签署的合同涉及物业费、水电及加时空调费合计不超过119.11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或“甲方”)在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建设有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占地面积3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1.9万平米。该项目于2017年底立项动工、于2022年中建成、并于2022年底委托给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或“乙方”)代理招商运营等事务。基于让产业园公司共担收入风险以及进一步提升园区管理水平之目的,公司拟将智汇湾创新中心整体(房产建筑面积共计98,320.28平米,不含公寓、商铺及9号楼14-15层)出租给产业园公司,由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五年,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8,107万元(其中租金7,907万元,另200万元为预估水电费)。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金资本”)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或“乙方”)因经营生产需要,拟与关联方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或“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就双方之间于2023年间陆续到期的、涉及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华冠路1号华冠科技工业园内的多项物业租赁合同,进行续签,期限一年,并根据华冠电容器位于珠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的新厂房(详见《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搬迁进度提前解约。续签的《租赁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840万元,其中房租不超过280万元,华冠电容器委托华冠科技代缴水电费不超过560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或“乙方”)因经营生产需要,拟与关联方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蔚开发”或“丙方”)和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招商公司”或“甲方”)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并逐步完全搬迁至珠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作为新的经营生产场所,租期十年,合同总金额为37,800,466.65元(含税)。20230414:股东大会通过

2002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通过公开竞标取得了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及南区水质净化厂30年特许经营权。依据与珠海市**签订的《特许权协议》和与本公司股东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合同》及《关于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力合环保依法运营上述项目至今。20230414:股东大会通过

2017年12月11日和12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订《咨询管理协议》,由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管理服务。20230414: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或“甲方”)拟与关联方珠海华曜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曜新能源”或“乙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协议”),利用力合环保运营的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构建筑物的屋顶和部分空地(面积约6,400㎡)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装机容量)约为678.6KWp,预计可实现年发电量约73万KWh。双方的合作模式为:力合环保提供该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的场所(不承担其它建设和运行等费用),项目建成后享受优惠光伏电价;华曜新能源投资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负责电站设备的运行、维护;该项目电能采用力合环保“优先消纳、余电上网”模式,运营期内光伏所发电力按供电*实时电价的一定折扣优惠销售给力合环保;项目期限14年,合同金额不超过630万元。

1、2009年8月,经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共同发起设立了珠海力合华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华清”),定位为对外投资平台之一。2、根据经营需要,拟对力合华清进行清算解散处理。清华科技园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大股东为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后者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持有本公司9.16%股份,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董事贺臻先生兼任力合科创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贺臻需回避表决。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珠海华发新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技”)20%股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珠海华发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研究院”)和珠海华发实体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研究院”)各转让10%股权,转让价格均为人民币1,098.21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196.42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科技股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或“甲方”)其下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位于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项目占地面积3万㎡,为匹配市场需求,打造差异化优势,拟对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园区公共区域实施提升改造工程,以进一步提升项目品质与档次。经协商一致,拟由华金智汇湾与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或“乙方”)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商业公区提升及园区工程改造施工合同》(全文中简称“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627,238.11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或“甲方”)其下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位于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项目占地面积3万㎡。根据运营需要,拟将园区的9栋14、15楼(面积合计为2,703㎡)出租给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或“乙方”),租赁期限5年,双方签署《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合同总价为11,960,775元(含税),预估水电费用及公摊水电费用总价峰值为1,500,000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3,460,775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或“甲方”)其下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位于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项目占地面积3万㎡,定位为创新孵化加速器。园区设有公寓、健身中心、食堂餐厅、儿童娱乐等配套设施;其中公寓楼为华金智汇湾产业园7#楼,总建筑面积为11,812.01㎡,目前已建设落成,准备投入使用。为了保证园区配套公寓的运营服务品质,提升园区整体的运营服务质量,拟由华金智汇湾与珠海华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客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华金智汇湾产业园7栋以“固定租金+分成租金”的模式出租给华客公司整体运营,期限5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优惠。前述交易金额(包含租金、水电及公摊等)预计合计不超2,650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33.02%股权协议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双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435.89万元。

近期,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或“甲方”)其下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日前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园区招商工作。为满足园区的配套居住功能,经公开招标,拟与中标方暨关联方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或“乙方”)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二次配套软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对1#公寓、3#公寓及负一层食堂实施二次配套软装(具体包括家具、窗帘、挂画、地毯及各类电器等软装物品的生产、制作、供货、运输、安装及摆放、验收、现场成品保护等相关服务)。前述合同总价(含税)为7,698,450.65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或“甲方”)其下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位于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项目占地面积3万㎡,总建筑面积约11.9万㎡,聚焦大健康、半导体等产业。根据运营需要,拟对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4#、5#楼加装货梯。经协商一致,拟与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或“乙方”)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4#、5#楼增加货梯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暂定):3,464,795.89元。

2017年12月11日和12月27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珠海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由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或“甲方”)始建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精心打造集“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于一体的科技产业孵化器园区。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现项目即将投产,根据经营需要,智汇湾公司拟与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或“乙方”)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委托其为项目开展一系列预招商和运营管理事务,借助专业团队,快速聚拢人气,以促进园区顺利开园并有序高效运作。本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5,783,210(大写:伍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元),具体金额以结算为准。并授权智汇湾公司与产业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并处理相关一切事宜。20220324:鉴于前次委托已到期,根据项目的运营需要,经友好协商,拟继续与产业园公司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本次拟签合同为三年,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总计金额合计为不超过49,695,345元。20220416:股东大会通过

2022年1月29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或“发包人”)委托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就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二次配套室内装修工程(园区饭堂、长租公寓、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中心、办公室硬装)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近日,公司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告栏目获悉,该项目确定中标人为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或“承包人”),中标价为48,353,933.95元。华金智汇湾拟与华发景龙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二次配套室内装修工程(园区饭堂、长租公寓、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中心、办公室硬装)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为支持防疫工作及企业复工复产,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珠海华实医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医疗”),拟向关联方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销售口罩,预计向关联方全年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铧盈投资拟将持有的珠海富海华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华金”)9.24%合伙份额、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蓝华金”)48.51%合伙份额、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华金”)70.42%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盛盈二号”)16.00%合伙份额、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谐安华”)56.68%基金份额、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铧创”)12.10%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盛盈四号”)99.75%合伙份额、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文化传媒”)29.14%合伙份额、珠海华金盛盈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盛盈一号”)4.72%合伙份额和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实创业”)8.31%合伙份额转让给华实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子公司铧盈投资不再持有上述主体的任何合伙份额/基金份额。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000.00万元(含本数)。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华实控股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的28.45%。20210206:股东大会通过20210618: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8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10628:2021年6月25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8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20210723:近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10812: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7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1年2月22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发包人”或“甲方”)委托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就智汇湾创新中心(1#-5#楼)精装修工程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近期,公司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悉,该项目拟确定中标人为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公司”、“承包人”或“乙方”),中标价8,105,771.66元。

2018年5月17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为进一步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10417: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丰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盈三号基金”)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管理的基金产品,成立于2019年8月21日,认缴规模为200万元。根据近期投资计划安排,拟对丰盈三号进行变更,具体为:认缴规模增资至26,500万元,华金领创继续担任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原有的有限合伙人珠海华金领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伙,新增珠海华金阿尔法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阿尔法四号基金”)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0万元;剩余份额另行募集。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物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华发物业对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总部基地一期B栋4楼、5楼提供办公区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费用为1,800,482.4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和珠海华金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盈二号”)拟共同出资成立珠海华金丰盈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盈六号”),总认缴出资规模不超过5亿元,其中:华金领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创盈二号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0万元。剩余有限合伙份额另行募集,募集结束后再进行增资变更。

2002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通过公开竞标取得了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及南区水质净化厂30年特许经营权。依据与珠海市**签订的《特许权协议》和与本公司股东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合同》及《关于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依法运营上述项目至今。2015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力合环保拟签署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力合环保与水务集团签署《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项目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承接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南区二期项目”)的运营管理,委托运营管理期应为5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水务集团按规定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20200416:股东大会通过

2017年12月11日和12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订《咨询管理协议》,由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管理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现将本次关联交易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0416:股东大会通过

为支持防疫工作及企业复工复产,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珠海华实医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医疗”),拟向关联方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销售口罩,预计向关联方全年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签订《新办公室企业文化区及会议室装修工程合同》,由华发景龙为我司部分区域提供装修工程服务。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华金慧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慧源”)拟与珠海十字门国际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签订《工业设计行业研究咨询服务合同》,由华金慧源为会展中心提供工业设计行业研究咨询服务。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华金阿尔法四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总规模10.01亿元。其中,铧盈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华实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基金将重点投向先进制造、医疗健康领域的子基金或项目。

2019年1月31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和珠海华金领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汇”)共同发起设立了珠海华金创盈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盈十号”或“基金”),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鉴于投资安排需要,2019年8月8日,华金领创与关联方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签署了《珠海华金创盈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对创盈十号做如下调整:引入珠海基金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替代华金领汇;基金规模增至2.11亿元,其中华金领创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10亿元。创盈十号主要投资(但不*限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为第三代半导体行业。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携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投资”)与关联方珠海华金启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启航”)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华实创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实创兴”)。其中,华金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本公司、华金启航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90万元、30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基金、基金管理。

2019年5月31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和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盈”)发起设立珠海华实创业实体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实基金”或“基金”),基金认缴规模5,200万元。鉴于投资安排需要,关联方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华宜”)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5.5亿元。基金规模增至6.02亿元,基金认缴出资情况为:华金领创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并认缴出资200万元,珠海铧盈、华发华宜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0.5亿元、5.5亿元。20190622:股东大会通过

近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与关联方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签署了珠海华金创盈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盈六号”)之合伙协议,基金的认缴规模为3.16亿元,其中华金领创作为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15亿元,基金投向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为物流运输产业。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拟与珠海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及关联方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等共同发起设立珠海虹华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基金规模3.16亿元,其中华金领创作为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高新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21,000万元和10,500万元,基金投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企业。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计划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2018年公司债券,同时拟聘请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20181222: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香洲华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洲华金公司”)管理的珠海香洲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香洲华金基金”)与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创投”)、嘉兴康橙笃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橙笃志”)等共同投资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美生物”)。本次圣美生物融资额为7,000万元,将用于临床实验、新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买受人”)为满足办公需要,拟向珠海市高新总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公司”或“出卖人”)购买香洲区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第五层,用途为办公,面积为1,955.02平方米,购买价款为20,929,660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买受人”)为满足办公需要,拟向珠海市高新总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公司”或“出卖人”)购买香洲区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第四层,用途为办公,面积为3,046.32平方米,购买价款为47,217,960元。

公司下属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珠海力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投资”)与华发华宜、上海至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至辰”)等共同参与投资上海镕然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然”)。基金规模10亿元,其中上海至辰和华金领创作为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各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力合投资、华发华宜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人民币1.99亿元、4亿元,自然人陈佳伟、周琪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995亿元。基金投资包括处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行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20180621: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投资”)拟与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发展投资”)、北京鑫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根投资”)、深圳鑫卫讯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卫讯”)等共同发起成立珠海华发鑫根前沿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鑫根”),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华金投资拟出资500万元,占比50%,其中10%未来将转让给新引进的市场化投资平台;珠海发展投资拟出资100万元,占比10%;鑫根投资拟出资300万元,占比30%;鑫卫讯拟出资100万元,占比10%。

2017年10月10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拟对原协议中的条款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180518: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拟与农银金穗(苏州工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金穗”)、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汇理”)及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农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智基金”)。基金总规模151.011亿元(暂定),其中华金领盛、农银金穗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0万元、10万元,珠海基金、农银汇理、华发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亿元、50亿元、91亿元。基金专项投资于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拟与工盈(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盈投资”)、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等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工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智基金”)。基金目标总规模139.515亿元,其中华金领盛和工盈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0万元、50万元,珠海基金、广发资管和华发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亿元、50亿元、79.5亿元。基金专项投资于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订《咨询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为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管理服务。20171228:股东大会通过。20180330: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拟与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等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富园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园工银基金”)。基金目标总规模20.01亿元(暂定),首期规模不超过13.01亿元,其中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华金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3亿元、10亿元,后续资金另行募集。基金专项投资于珠海富山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下属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与珠海华金众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盈基金”)、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创”)等共同参与认购珠海美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光原”)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美光原以7.23元/股价格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60,000股股份,融资额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1,897,800元,将用于二期项目建设、三期项目建设、北京营销中心建设、西安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拟与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华宜”)共同投资设立珠海华金同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同达”)。拟定规模为5.01亿元人民币,其中,铧盈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基金规模的0.2%;华发华宜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亿元,占基金规模的99.8%。

2017年10月26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与珠海铧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创”)发起设立珠海华金阿尔法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阿尔法三号”),同时签署了《珠海华金阿尔法三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0.01亿元,其中,铧盈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铧创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亿元。基金主要投资于市场化、专业化的优秀子基金。20171214:近期阿尔法三号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拟与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富山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山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30.02亿元(暂定),首期规模24.01亿元,由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招商资管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5亿元、19亿元,后续资金另行募集。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与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珠海高端制造综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综合发展基金”)。基金认缴规模170.02亿元(暂定),首期规模10.01亿元,其中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亿元。后续资金另行募集。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拟与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珠海交通建设发展基金(鹤港高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鹤港高速基金”)。基金总规模25.01亿元(暂定),首期规模5.01亿元,其中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亿元,后续资金另行募集。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拟与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珠海金湾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湾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20.02亿元(暂定),首期规模3.01亿元,其中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珠海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亿元,后续资金另行募集。

根据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出资9,750万元,认购本次标的华金证券增发股份中的5,000万股,即每股价格为1.95元。公司认购价款中5,000万元列入注册资本,其余的4,750万元列入华金证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华金证券5,000万股(预计占华金证券增资后总股本的1.45%,最终以上海证监*审批为准)。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控股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盈”)与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华宜”)共同发起设立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2,745万元,其中,华金领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00万元,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7.28%,珠海铧盈、华发华宜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800万元、1745万元,分别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29.15%、63.57%。基金将聚焦于广告创意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创意策划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优质企业。20171031:近期基金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签订《珠海华金资本四层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由华发景龙负责公司新办公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本工程”),具体涵盖硬装、软装、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等,工程采用综合总价包干方式,装修面积:室内面积3046.32㎡,工程总价为人民币9,345,600元。

2014年8月5日、8月27日,经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审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签署日期三年,已于2017年8月27日届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本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存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应连续3个工作日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需经财务公司贷款审查机构核准,财务公司向本公司的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时,应确保子公司已得到本公司授权。利率政策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予以执行。20171011:股东大会通过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同意本公司、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控”)、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珠海华发现代服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服务”)、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商贸”)等五家主体共同参与投资珠海华发新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新科技”)。本次拟扩股融资共8,639.56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出资人民币2,159.89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发新科技20.00%的股权。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投资”)、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珠海华金阿尔法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阿尔法一号”)与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华宜”)等共同参与投资珠海知行并进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已完成设立,规模拟定为50.5亿元人民币,现已认缴出资15.15亿元,本次拟新增认缴出资10.10亿元,完成后累计认缴出资规模为25.25亿元。其中,华金投资作为新增普通合伙人,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505.05万元(本次认缴出资252.5253万元),占基金规模的0.1%;华发华宜、阿尔法一号作为新增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亿元、4亿元。基金主要投资文化、旅游、娱乐产业及周边行业中具有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2、华金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发华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全资子公司;阿尔法一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持有华发股份24.19%的股权,华发集团持有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控”)91.07%股权,珠海金控持有本公司28.45%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谢伟先生任华发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华发股份董事、珠海金控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许楚镇先生任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董事、监事。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伟、许楚镇需回避表决,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505.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6.67%。20170826:股东大会通过

近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获悉,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的股东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于2017年6月27日发布《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公告》,公司将按照不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授权的权限参与竞买。若交易完成,力合环保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污水处理业务2002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通过公开竞标取得了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二期及南区水质净化厂30年特许经营权。依据与珠海市**签订的《特许权协议》和与本公司股东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合同》及《关于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依法运营上述项目至今。2、委托运营管理服务2015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力合环保拟签署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力合环保与水务集团签署《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项目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承接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南区二期项目”)的运营管理,委托运营管理期应为5年。3、水务集团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副董事长王利民先生任水务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许楚镇先生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董事、监事,王利民先生和许楚镇先生为关联董事。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30.66%。20170505:股东大会通过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华金慧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珠海华金慧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慧源”)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华金慧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其中,华发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9,400万元,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49%,华金慧源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600万元,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其余资金另行募集。基金将聚焦于设计创意行业,包括注重创新类(产品或服务模式)的企业,设计导向的企业,设计驱动的企业,设计师创业的企业;设计与内容结合为主导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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