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斩和斩首的区别(古代里对死刑有哪几种处理?)

古代里对死刑有哪几种处理?

死刑中国古代的死刑种类很多,死刑不仅仅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还包括了羞辱、报复等含义。有的是一种很残忍的酷刑。其种类有:凌迟、斩首、绞、赐死、弃市、车裂、脯、戮、炮格、磔(音折)、烹、焚、枭首等。有的是法定刑,如斩首、弃市、凌迟、绞,其他的则是一些临时设置或使用的酷刑。凌迟这种刑罚开始于乱世五代。宋仁宗时开始使用,主要是处死那些重罪犯人,以示报应、惩罚。辽、金、元、明、清都有这种法定刑。执行方法很残忍,先从非要害部位割肉,直至犯人慢慢死去,民间叫做千刀万剐。斩首又名斩,但执行方式在南北朝前后有所不同。南北朝前经常是腰斩,之后则一般是砍头,严重的也斩腰。绞古代将人用帛、绳等勒死或吊死叫做绞,自周、秦出现后,成为一种死刑。因为绞刑可以保全尸体,在隋唐之后,是法定刑中是次于斩的一种死刑。赐死这是对贵族和官员的处死方式,在唐朝定型,一般五品以上官员犯死罪,用这种方式处死,具体做法有自刎、上吊和服毒。弃市在秦汉时期是用刀刃杀死,魏晋以后是用绞刑处死,但地点都是在人多的闹市,而且暴尸三天,以表示为众人所抛弃,是一种带耻辱特征的死刑。车裂车裂即五马分尸。脯脯是把人杀死后将尸体晒成肉干。戮戮是先示众羞辱,再处死(参考“杀和戮”)。炮格炮格就是炮烙,下边点火把铜器烧热,让人赤脚在上边走,使人掉进火中烧烫而死。磔磔即张裂肢体,令其干枯,有的解释说磔就是车裂。烹俗称成煮。焚即活活烧死,有的时候叫点天灯。枭首枭首是把人斩首,然后将人头挂在木杆上示众,起到恐吓作用,隋唐宋曾经废除,但明清时对强盗还用。

历史上最为严酷的刑法,与它相比较砍头腰斩都不够看,史上仅仅只有三人受此刑法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的古代,由于处于封建社会,在那个时期由于是皇权至上的年代,任何人做出了一些出格的事情,都会受到惩罚,倘若如果碰见的是一些英明的君王的话,那么这种处罚或许会非常的轻松,至少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但是如果遇见的是一些暴君,例如隋炀帝,秦二世胡亥这样的暴君的话,那么下场就是非常可怕的,往往都会遭受的酷刑,所以在古代的盛世之中都会有不少的大臣上书皇帝降低刑法,但是即使是时这样在明清两代的时候还是有一些特别可怕的刑法被流传下来。

 

就例如我们在一些影视剧之中常见的“午门斩首”就可以说是在清朝最为常见的一种刑法,受这种刑法的人往往都是犯下较为严重的罪行,但是总的而言“午门斩首”虽然是死刑,但是与其他几种酷刑相比较还是远远不能及的,例如“凌迟处死”简直就是生不如生,是一种颇为非常折磨人的一种刑法,那些行刑的刽子手们,在最开始的时候不仅仅要避开犯人的要害位置下刀,一刀一刀地割下犯人身上的肉,而且还要保证割下的肉片的数量,并且在行刑的时候还要保证犯人的生命安全,所以这种凌迟处死又被称之为“千刀万剐”,只有一些罪大恶极的人才会遭受此种刑法,但是你知道吗?其实在历史上还有一种刑法,比“凌迟处死”还要可怕,而且还不人道,所以今天小编我就与大家一起聊一聊这种极其不人道的刑罚——“点天灯”。

小编我在第一次听闻“点天灯”这种刑法的时候还以为不算太严重,毕竟名字起还算儒雅,但是实际之中这种刑法是将人缠上麻布如同木乃伊一般,然后在浸入油缸之中,然后在天黑的时候将人然绑在木头之上,然后用火从脚开始点燃,可以说是非常地复合他的名称“点天灯”,而这种刑法对古人而言简直就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不人道的一种酷刑,要知道古人非常重视自己的身体,认为落叶归根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事情,所以很多人在快死时候都会安排好自己的后事,避免自己暴尸荒野,因此在特别注重自己身体的古代社会之中受过此中刑法之人也是少之又少,仅仅只有三人而已。

第一个就是:董卓

看过小说《三国演义》的都知道在东汉末年的时候,由于政权的腐败,法规制度的崩塌,当时的西凉军的头头董卓基本上控制了汉朝的中央政权,然后霍乱宫廷,鸠杀少帝,在洛阳城中一直胡作为非,所以在其被吕布斩杀之后,董卓的尸体也被扔在大街之上,然后由于其生前得罪太多的人所以很多人对其都是敢怒不敢言,于是在董卓死后不少人感觉太便宜董卓了,于是就被士兵以“点天灯”的方式将其尸体燃烧,落了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第二个:宋徽宗

对于北宋皇帝宋徽宗而言,其的一生可以说是极其悲惨的,碰上了“靖康之变”,自己以及北宋皇室三千多人全部被掳送往金人的地盘,然后金人对于身为皇帝的宋徽宗可以说是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最后宋徽宗被人金人折磨而死,但是由于金人对于宋徽宗死后依旧不放过,继续采取折磨侮辱,于是在金人首领的命令之下宋徽宗的尸体被金人扔进了坑中作为灯油,被点了天灯,纵观整个华夏历史宋徽宗的下场可以说是皇帝中最为悲惨的一个。

 

第三个:朱九妹

如果说上述俩人在历史之中死法较为悲惨的话,那么朱九妹绝对是被可怜一个人,因为董卓以及宋徽宗都是在死后被人点天灯,但是朱九妹这个人却是活着的时候被人点了天灯,其作为太平天国起义军首领杨秀清的妾室,但是其却是一名非常有才华的女子,所以自然是不肯的,于是乎朱九妹策划了多次刺杀杨秀清的活动,但是都未能成功,于是杨秀清在大怒之下,活活将杨九妹点了天灯以儆效尤,所以综合来看朱九妹的死法确实是非常的惨烈,忍受了长人不能忍受的折磨。

总的而言,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我国逐渐地走向了法治社会,对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那些,反人类的酷刑也大都逐渐地抛弃,特别是“点天灯”,“凌迟处死”这种折磨人的酷刑,更是首先被提出了法律条文之中,不再作为刑法使用。

腰斩和斩首哪一个更痛苦

腰斩要更痛苦,其实即便是首斩也很痛苦,因为头落地后仍然可以在短时间内看到其眼部、嘴等在动,因为头部的血液仍然在循环所致而腰斩因为是身体变成两部分,在上身部分的血液相较于下身较多(心脏是血液循环的“泵”,即动力)比留在头部的要多得多,所以其痛苦的时间也就比斩首要痛苦得多

古代刑罚之肉刑 即五刑中的墨/劓/剕/宫/大辟(汉文帝废除)

在古代刑罚中,我们听过比较残忍的凌迟、腰斩、宫刑等刑罚名称,但对于肉刑很少听过,其实肉刑并不是具体到某一种刑罚,在古代主要是指古指墨、劓、剕、宫、大辟等五种刑罚,而现代意义上的肉刑,所指范围更加广泛。

肉刑,我们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就是施加在犯人肉体上的所有刑罚,都可以称之为肉刑,但在古代肉刑则是特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奴隶制五刑”,其中墨刑惩罚力度最轻,而且是古代使用时间最长的肉刑,大辟即死刑,最为严重,一般的大辟是直接斩首,不过犯罪情节更严重则会挫骨扬灰之类的。

不过西汉文帝时期,进行刑制改革,下诏废除肉刑。当时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犯罪要被处以肉刑,他只有五个女儿,所以小女儿缇萦向文帝上书,说愿意去做官奴,以赎父亲的肉刑。文帝很感动,让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冯敬商议改革方案,将原来要执行的墨刑、劓刑和斩左右趾改成笞刑和死刑,为后来封建五刑(笞、杖、徒、流、死)的出现提供了借鉴意义。

1、墨刑(黥刑)——脸上刻字

墨刑,它又叫黥(qíng)刑,相对于其他刑罚它对人体的肉体的伤害应该是最低的,主要是在犯人的脸上刻字,然后涂抹上墨炭,成为你永久性犯过罪的一种标志,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发明,一直到清末光绪年间才废除,前后长达两千年,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使用时

劓刑,它最早起盛行于我国的夏商时期,到了汉文帝之时就废掉了这种刑法,属于肉刑五刑(宫刑、黥刑、刖刑、大辟)之一。而指的就是受刑人被会被割掉鼻子,宫刑(男子就阉割、女子就幽闭),反正肉刑就是会要割掉身上的某些东西了。对人格尊严的

刖刑[yuè]是什么刑罚?刖刑在我国的古代酷刑中的五大肉刑(刖刑、黥刑、劓刑、宫刑、大辟(及死刑))之一,这种刑罚相对于其他几种来说要残忍一点,就是将人的双脚给砍去,和膑刑在本质上是有着一定的区别。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和氏璧的发现者

幽闭刑也被称之为是女子宫刑,也是古代女子妇刑中的一种,听这个名字都不像是什么好“东西”,幽闭指的就是让女性的下体像闸门一样关闭,让其不能进行性生活,从而达到惩罚犯罪女子的目的。食色乃性也,就算是女人也一样少不了这方面的生活,这种

大辟,它其实是死刑的统称,一般的死刑就是直接斩首,但是为了达到惩戒效果,后来还出现了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火烤热,令有罪者行走其上,最终坠入炭火中烧死的炮烙之刑,将受刑人捣成肉酱的醢刑以及将受刑人杀死并晒成肉干的脯刑,它们都属于大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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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和斩首哪一个更痛苦

腰斩要更痛苦,其实即便是首斩也很痛苦,因为头落地后仍然可以在短时间内看到其眼部、嘴等在动,因为头部的血液仍然在循环所致而腰斩因为是身体变成两部分,在上身部分的血液相较于下身较多(心脏是血液循环的“泵”,即动力)比留在头部的要多得多,所以其痛苦的时间也就比斩首要痛苦得多

古代女犯人斩首前,为何要脱掉外衣?羞辱是其一,还有一点很重要

死刑的历史源远流长,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人类的发展史上都出现过死刑的身影,但是各国之间对待死刑的态度完全不同,我国古代对于死刑是非常严厉的。

古人认为,死了之后就一了百了,对于罪大恶极的犯人,死刑反而是一种解脱,因此发明出了许多的酷刑,往往是把罪犯折磨得生不如死之后再死,比如凌迟、炮烙等酷刑都是如此。

与这些酷刑相比,斩首就是最为“温柔”的处刑方式了,《水浒传》中李逵也说过一句话“杀人不过头点地”,可是在斩首女犯人的时候,一般都要脱掉她们的外衣,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死刑似乎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刑罚之一了,由于死刑是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因此死刑的判决都是非常严格的,不仅要证据确凿,还要办案的机构相互监督,不然人杀了要是发现杀错了可就完了。

在奴隶社会的时候,被称为极刑的死刑反而是最被滥用的刑罚,因为奴隶作为主人的私人财产,只要主人想,就能随意处置,虽然名义上是人,可是奴隶却不具备人所拥有的权利。

所以有时候,奴隶并非真正地触犯了刑法,而是惹得主人不开心了就会被判处死刑,在这一时期,奴隶一辈子都生活在能够被人随意夺取生命的恐怖之下。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展,就连统治者也意识到死刑的滥用有可能会反噬他们自己,因为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折中,战争一直是不断的,今天的贵族有可能明天就变成了阶下囚。

所以到了封建社会,虽然有权有势的人也能剥夺下人的生命,但是他们的权力已经被大大削弱了,此时法律已经诞生,如果你不分青红皂白就剥夺别人的生命,你也是会受到制裁的。

封建社会出现了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奴隶社会的遗毒影响,奴隶们虽然解放了,但是他们依然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要想活下去,一些人选择了剑走偏锋。

山贼、土匪、强盗都是在这一时期开始涌现出来的,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来说,就算不干坏事也活不下去,还不如就去违法罪犯,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

统治者们发现规定的抢劫杀人等能够判处死刑的行为被人肆意践踏,难道这些犯人都不怕死吗,既然你们不怕死,那就让行刑的过程生不如死吧。商朝的时候开发出了很多的酷刑,比如五马分尸、坑杀、溺刑、剥皮、肢解等等。

这些今天听起来都十分骇人的刑罚在封建社会可以说是大行其道,每个罪犯在面对这些酷刑的时候都无力抵抗,任你是什么罪恶滔天的大恶人,总有一款酷刑适合你。在这个时期,酷刑的存在反而成为了招供的手段,甚至成为了敛财的方式。

比如一个人被抓住了,能够被判处死刑,但是杀了就没有价值了,为了逼供,审讯的人会威胁他不说就处以极刑,各种各样的酷刑光是看看处罚工具就够渗人了,此时对死亡都不惧怕的犯人就会招供。

关于死刑是如何沦为敛财工具的,这是针对不同的酷刑而言,比如腰斩之刑就是如此,被腰斩的人一般不会立马死亡,所以腰斩的位置十分重要。

要是往上一点,重要的器官会被立即破坏,人就走得没有痛苦,但是斩得往下一些,就不会立马死亡,甚至还能喘息大半天。为了走得舒服一点,死刑犯的家人就会给刽子手一笔钱,让其下手的时候一击毙命。

不过残忍的酷刑基本上都是针对十恶不赦的人,一般的死刑犯还是都适用斩首之刑,这也是从成本的角度考虑的,因为古代执行死刑的时候都要让百姓围观。

百姓围观行刑有几个好处,不过最为直接的好处就是震慑世人:要是不遵纪守法,下场就是如此。所以斩首的时候一般配备两名刽子手,不少于二十人的护卫,以及一位监斩官。

可要是酷刑需要的人就多了,就拿明朝的时候凌迟处死袁崇焕来说,刑场上的护卫就多达一百人,监斩官就是三位,同时行刑的人有医生、持刀者、还有喂饭的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可见酷刑的存在完全是为了泄愤,但是给围观的群众带来的心灵伤害是不可逆的,有小孩子或者心智不成熟的人看完行刑过程回去都会做恶梦。

所以斩首就成为了性价比最高的死刑,即将被执行斩首的死刑犯,如果是女性,还有着诸多的讲究,第一就是要“褪其衣”,也就是脱光衣服,这又是为什么呢?

女死刑犯比起男死刑犯来说,在数量上是非常少的,因此当女性犯了死罪,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会认为比男性更加恶劣,这其实是一种歧视行为,也是不公平的,完全没有遵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男女死刑犯的区别对待,就相当于是班级上的三好学生犯了错误,但是受到的惩罚比坏学生还要严重,老师会认为三好学生更应该严格要求,坏学生没救了,所以要严惩三好学生。

女死刑犯与男犯人相比,多了一道程序,就是侮辱,当一个男犯人被判处死刑之后,他剩下的日子就是在大牢里度过,一直枯燥的等到死刑执行的那天。

女犯人就惨了,她们会在临刑的时候被拖出去游街,让她遭受老百姓的唾*和丢菜叶等侮辱,在这个过程中,还会被剥去上衣。

等到行刑的当天,女犯人往往是一丝不挂,光溜溜地跪在那里,等待自己生命的终结,她需要忍受下面人扫射的目光,这种心理层面的侮辱是非常残忍的。

所以剥掉女犯人的衣服,实际上就是为了羞辱,不过最重要的一点则是整个封建社会对于人权观念的淡漠,以及对女人的不尊重。

就算男女犯了一样的死罪,那么女犯人遭到的惩罚会比男犯人更加的严重,不仅有身体上的还有心灵层面的,之所以这么做还是为了规训女人,让女人产生一种安安心心待在家里相夫教子,不去参与社会活动,自然不会犯罪的想法。

【听罗翔说】斩刑和绞刑 - 知乎

北周规定的五种死刑第一种:罄,第二种:绞,第三种:斩,第四种:削,第五种:裂。

罄和绞是分开的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别的。绞刑只需绳索把人勒死,不一定要悬挂。但是罄刑是要把人勒死后还可能需要悬挂,绞刑正式进入法典,据说是在北周,所以隋朝的《开皇律》也沿用定死罪为绞斩二刑,从此以后这个绞刑作为正刑,除了元代有斩刑没有绞刑,其余各个朝代都是油油绞刑又有斩刑,一直延续到清末,和其他的死罪相比,因为绞刑是最轻的一种死刑,因为他可以让人保留全尸,斩首和其他死刑它会使人身首异处,而且还会使人身体支离破碎,这就是为什么绞刑一般都和用于罪轻的死囚。或者是对皇亲国戚高管权贵的一种“恩赐”,大家都非常熟悉安史之乱,唐玄宗携杨贵妃逃至这个马嵬坡,因为将士相逼。玄宗皇帝不得不赐杨贵妃自缢,杨贵妃38岁,被赐死的时候还说妾诚负国恩死无恨矣,在中国古代这个绞刑跟西方不太一样,因为西方一般它是以悬吊的方式处死犯人,咱们中国古代是慢慢的把犯人这个绞勒死。

绞刑的方式一般有三种:第一种让犯人跪绑与行刑柱上,然后拿绳圈套套在犯人颈上,两个行刑人员,各在绳套上插进一个小棒,然后拿这个小棒来绞。然后慢慢把人勒死了。第二种:是把犯人立绑于行刑柱上,套一个绳栓于颈上,那么行刑者在柱后把这个绳套给绞紧,把犯人勒死。第三种是把一个弓套在受刑人的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呢旋转这个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也就气越来越少,直到最后断气。那你就会发现这类刑法会让受刑人在死亡之前仍要承受巨大的痛苦,所以你要给行刑人钱,以避免更大的痛苦。

斩刑今天的人俗称杀头,这是古代最常见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之一,在先秦的时候斩呢特指斩腰而非斩首,而杀则是把人身首分离,汉代以后腰斩和斩首就统称为斩,但是为了相互区别,其实汉代也称斩首为杀,腰斩为斩。隋唐的时候腰斩被废止,所以斩和杀就合二为一了,都是让人身首异处的斩首之刑,当然从死者的痛苦程度而言,斩杀其实是最轻的一刀毙命的,但是斩杀者时不能保留全尸的,这对罪人而言,其实还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在死刑的等级中斩是要严厉于绞刑,自从隋朝定死刑为斩、绞两类,这个斩首就作为一种正刑,在清灭之后才被枪毙所取代,最初无论是腰斩还是斩首,它的刑具用的都是斧头,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斩字的部首它是斤字旁而不是刀字旁。因为上古的时候这个刀是用青铜制成的,青铜是很软的,它不够锋利,只有做成这个斧头才能轻易的毙命,当然后来青铜器被铁器普及,这个刀才渐渐的取代了斧头,成为斩刑的工具,但是刀虽然锋利,但容易磨损,所以行刑的时候还是需要技巧的,这是为什么职业的刽子手就应运而生,这种行刑人的杀人技巧那演练是炉火纯青,他瞄准烦人的颈部的脊椎骨那个空隙一刀下去,犯人就能当时毙命。

但较之斩首,那腰斩就更为残忍了,罪人被剥去衣服,爬伏在质上,就类似于今天菜市场看肉的大木砧,然后用斧头把罪人的要斩断一分为二,页脚一刀两断,腰斩的残忍在于罪人并非马上毙命,受刑之后知觉尚存,还要经过一番痛苦的额抽搐挣扎才能气绝,明成祖杀方孝孺用的就是腰斩,据说方孝孺当时被一刀两断之后,仍然以肘撑地爬行,用手沾血,沾着血连写十二个字篡篡篡篡篡篡篡篡篡篡篡篡。那清朝雍正年间,福建学政俞鸿图,他小老婆收钱,然后勾结仆人在考场作弊,那后来俞鸿图也就被腰斩,那俞鸿图被斩为两段之后也拿手沾血一连写了七个字惨惨惨惨惨惨惨,雍正皇帝听了都觉得惨,说怎么会那么惨呢?于是就废除了腰斩之刑,所以在中国古代南北朝的时候,腰斩刑就逐渐被废止,唐朝以后的法律其实都没有腰斩的规定了,只不过大家知道中国古代,君王的权力不受限制,虽然法律禁止,但时不时还是会拿出来,最开明的君主唐玄宗,贞观之治,但其实在针管年间也有腰斩,太宗皇帝当时就把辩机和尚给斩了,因为辩机跟高阳公主私通,太宗皇帝非常生气,下令腰斩辩机,所以大家就会发现在缺乏法治保障的古代社会,明君和暴君不过是一线之隔,朝明夕暴,不过常有之事,那这就是斩刑和绞刑。

以上是刑法罗翔老师的在刑法讲的内容,如果感兴趣就买一个学习包学习学习刑法。不是非要考试才学法律知识的,我们装备自己也是一种乐趣。weixin群学习hdfa0123。

腰斩与凌迟哪个更痛苦、更残忍

凌迟更痛苦、更残忍,一刀一刀从身上割下肉,而且必须割够刀数,在割肉时,人还不能死,极其残忍。腰斩主要折断腰椎,受刑时间短些。

古代斩首腰斩为什么没有劈两半的?

由于古代技术和生产力的限制,刀具的强度和硬度需要人工进行加强,非常不容易。

做出刀具来将人劈成两半的刀具需要质量非常好,质量好的刀具需要用在军事中,不可能专门用于处死犯人。

而砍下犯人头和将犯人切成两半的刀需要的技术含量要低的多,而且操作也简单的多。

腰斩和斩首哪个更痛苦?

斩首其实也痛苦,但腰斩更痛苦。因为人体的大部分重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即使腰斩,人体也不可能马上死去,只有在痛苦的煎熬中慢慢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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