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和影响(股权分置改块方答乐革的内容、方式、意义、否分送影响分别是什么?)

股权分置改块方答乐革的内容、方式、意义、否分送影响分别是什么?

你好,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  股权分置改革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股权分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里程碑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有著名的业内人士把股权分置问题形容成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落下来才能化剑为犁,现在这把“锋利之剑”已开始熔化。方案有望实现双赢三一重工、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三家试点方案,虽然在具体设计上各有不同,但毫无例外地采用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三一重工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价计算,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流通权对价总价达到了35310万元。按照非流通股东送股之后剩余的1620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权,每股支付了约2.18元的对价。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899万股公司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以市价每股2.78元计,流通权对价价值约为49759万元,按照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后剩余的66112.02万股计算,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对价。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转增10股,非流通股东以放弃本次转增权利为对价换取流通权。虽然非流通股东表面上没有付出股票或现金,但由于其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的下降,以股权稀释的角度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了价值5.04亿元净资产的股权给流通股东。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对应的股东权益均有所增厚。不过,其来源却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而清华同方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公积金。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设计中,还各自采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为方案中的亮点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再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其2004年度还有10转增5派1的优厚分配预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东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润分配权。紫江企业的亮点是:非流通股东除了送股外,还作出了两项额外承诺:对紫江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期满后的36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紫江企业股份总额的10%,这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有所延长;在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禁售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无疑,这些个性化条款是保荐机构和非流通股股东共同协商的结果,对出售股份股价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长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这部分股份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有专家认为,总体说来,试点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含权预期,可行性强,照这条路走下去,有望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面。揭开中国证券市场新篇章随着试点方案的陆续发布,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有目共睹。面对困难管理层敢于碰硬,知难而上,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可以预见,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将重写中国的证券市场历史。股权分置试点方案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一大创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将促进证券市场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其次,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可实现证券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使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利在长远;第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使得改革试点的成功成为可能,这将提高投资者信心,使我国证券市场摆脱目前困境,避被边缘化,其意义重大。有业内专家表示,“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兑现,显而易见地可以大幅降低国内市场估值水平与国际接轨压力的效果。因此,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不是加剧市场结构分化的过程,而是减轻了市场结构调整的压力。另据一些权威机构测算,目前国内A-H股的估值差大约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达到按10:3送股的除权效果,A-H股的实际价差水平可能不再显著。随着中国股票市场走出制度性障碍的阴影,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实现和实际估值水平的系统性下移,将为市场长期走牛奠定基础。毋庸讳言,在股权分置的试点过程中无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市场参与各方要把思想统一到齐心协力促使改革成功这一共同目标上来,为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创造有利的环境氛围。市场参与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大*为重,改革才能成功。股权分置问题的妥善解决,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试点方案开始为市场所认可,改革开始进入关键阶段。尽管其攻坚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类比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战场的“斯大林格勒战役”和太平洋战场的“中途岛大海战”,尽管距离最后的胜利还有大量的战斗,但是曙光已经初现,转折正在到来。只要参与各方同心协力,坚持不懈,就一定能迎来最后的胜利。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股权分置改革的内容、方式、意义、影响分别是什么?

你好,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股权分置改革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股权分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里程碑。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什么?股权分置改革对股市的影响_巴中在线

股票投资者都应该知道,内地的股票市场产生时间相比于国外市场较晚,因为一系列原因最开始的时候中国股市之中有三分之二的股票都是不能进行流通的。这里我们就要介绍一下什么是流通股、非流通股,流通股主要是指那些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也就是社会公众股;而后者主要是指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进行上市交易这种就是非流通股大多是是国有股、法人股等等。这就是股权分置最初的形式情况,这种情况存在着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弊端,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当时的股市,所以才产生了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目的就是为了消除,市场上存在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其实改革之前还存在着国有股减持、全流通等方案措施,直到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其实三种含义都是一样的。

1、其首先是为了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新形势,而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

2、第2点是有效的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了上市公司发展累积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对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进有非常大的作用,总的来说就是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3、最后就是解决A股市场上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那些同时存在于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是由A股市场的相关股东去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4、股权分置改革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是创立中国证券市场以来最为深远的一项改革举措,其重要程度不亚于创造了中国证券市场。5、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了证券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而且改善了投资环境。减轻了市场结构调整的压力,虽然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后还是得到妥善解决,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股权分置改革开始之后,在12个月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期限满足之后,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而且出售的数量必须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率,在12个月之内不能超过5%,在24个月之内不能超过10%。

本篇文章到这里关于讲述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全部内容就到此结束了。

股权分置改革

1、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消除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障碍,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要提高公司价值.使证券具有吸引力,就必须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公耐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对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主要以上市企业的净资产增长率为标准,而本应很好反映企业价值的市场价格。却由于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使参照物缺失或失真。这种考核机制,使管理者重融资而轻经营,一时间市场中资本运作盛行,损害小股东的事件频繁发生。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对上市公司管理者的考核,有机会使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使经营者注重提升公司业绩。2、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启动,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推行期权激励机制也即将推出。证监会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可以购买公司股票以维护市场稳定.这样就为公司实施经营者期权激励提供了可能。同时,对管理层实施期权激励的方式,将因管理层业绩评估得以通过全流通的资本市场而实现.可以解决近几年来久未解决的上市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此次,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中有7家借股权分置改革之机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可见股权激励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上市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积极性。3、《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同时改革再融资监管方式,提高再融资效率。大批将融资与股权分置改革挂钩的公司已经争取率先股改了.一些原先没有明确提出再融资计划而具备再融资资格的公司,股改后也会提出再融资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是哪一年

股权分置改革开始于2005年,并在较大程度上造就了随后的牛市。股权分置是指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面,前者是指社会公众股,后者是指法人股、国家股等,前者的持股成本要比后者高得多,这导致不同股东存在利益不平衡的问题,于是需要进行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改革我国股市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把国有股、法人股等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票变为流通股,证股票市场健康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市有着重大影响,意义非凡,是对中国特色的股市动了一次大手术,并且手术非常成功。在股权登记日,你买了股改的股票,就有权参加股改了,10股送3股就是你每持有10股,就有权获得公司未流通的股东送给你的3股股票,也就是,你每10股增加了3股股票,而非流通股东每10股减少了3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对企业大股东和中小股民都是利好,本轮行情的导火索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啊,非流通股东通过改革获得了流通权,持股的中小股民的股本也增加了,大家何乐而不为呢!股权分置实际是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按照流通性质划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流通股可以面向社会大众进行发行,非流通股则主要是发起人股东等手上持有的股权,按照规定不得进行流通和交易。股权分置是一种比较落后的股权划分制度,是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的。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对公司经营绩效影响之会计研究--以山水水泥为例 - 知乎

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在对比分析山水水泥年度报告时,发现大股东控制权争夺期间,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处于最低水平,负债增加,资产减少,对应的债务违约风险加大,资产利用状况、盈利能力、经营增长状况均受到影响。

1绪论1.1研究背景及意义1.1.1研究背景我国在股权分置改革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控股股东由于私利行为,导致其侵占中小股利益的事件频发。股改后,具有多个大股东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占比上升,在此类公司中会形成一种制衡机制,有效的抑制了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此次改革引来无数赞美声。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股改削弱了控股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力,股权变得分散,大股东之间虽然能形成制衡机制,但由于对股权的占有率相差无几,而股权又是控制权争夺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所以基于对控制权的向往,在多个大股东存在的公司,股东之间爆发控制权争夺的风险要高出股权集中度比较高的公司。由于大股东对公司的重要性,大股东之间发生争夺,必然会引起董事会的不稳定,而在此期间,公司的经营决策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从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角度来进行经营绩效的分析。2010年国美爆发控制权争夺,是公司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产生的争夺,其典型性一度成为人们的焦点话题。雷士照明发生的三次控制权争夺堪称国美控制权之争后的又一大热点话题,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万科控制权之争更是将对控制权争夺的讨论推至高潮。控制权争夺成为了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而在2015年山水水泥爆发大股东之间对于控制权的争夺,其争夺过程中的戏剧性及影响之严重,又一次扩大了人们对于控制权争夺的讨论。山水水泥于2007年进行重组,是具有多个大股东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其发生的控制权争夺,主要在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之间展开,同时伴随着第三、第四大股东的参与,是大股东控制权争夺案例的典型代表。山水水泥大股东控制权的争夺,加剧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对公司经营绩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篇论文就此为出发点,研究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1.2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1.2.1研究内容文章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图1-1为本篇论文研究框架图。

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是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做简单介绍,说明选题的实践意义和理论应用价值,梳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创新之处,为文章的写作提供总体的指引。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及基础理论,主要围绕选题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追溯和梳理,并对所阅读文献进行评述,总结前人对控制权、控制权争夺、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和控制权对经营绩效的影响这四个方面的研究。结合我国实际的经济形势,依据控制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及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案例的分析及经营绩效的评价。第三部分为案例介绍,主要介绍山水水泥集团和天瑞集团概况,山水水泥内部矛盾的爆发、股权结构变更及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爆发。第四部分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对公司经营绩效影响分析,是文章的重点章节,首先分别从债务风险状况、资产利用状况、盈利能力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四个方面客观、全面的进行了经营绩效变动的分析。然后针对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对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为预防大股东控制权争夺提出的相关建议。分别从管理层自我提升、谨慎引进机构投资者、合理把控流通在外股份比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体系、完善相关法规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第六部分为总结与展望,通过以上经营绩效分析的结果得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对公司经营绩效产生影响的结论,对结论进行总结,并且提出本篇文章的不足与展望。.........................2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2.1文献综述2.1.1关于控制权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对于控制权的定义虽众说纷纭,但大致都是围绕着对企业的选举权和决策权来说。Berle,Means(1932)率先给出了定义,他们指出这项权力主要是企业用来选举以及更换董事的,并且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散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和所有权相分离,最终使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公司高管层接管。Blumberg(1983)认为,“控制权”对董事会的选任具有主导作用,并因其主导作用能够获得管理公司业务的权力。LaPorta(2000)对控制权的定义是最大股东对公司决定形成有效控制的能力,肯定了控制性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并且首次提出了最终控制人的概念。Hennanlin.B(1998)对控制权和领导权的含义加以区分,指出领导权领导下的是追随者,追随者们一般具有自愿性和非强制性,而控制权在其直接或间接意义上具有强制性和绝对性。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者开始了对控制权的研究,张维迎(1995)认为一般意义上的控制权是指当一个信号被显示时决定采取何种行动的权力。于成永,施建军(2012)同样从资产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控制权是一项有价值的资产,对控股股东来说,控制权表现为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又叫现实控制权;对小股东来说为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的行为,也就是“用脚投票”行为,是潜在控制权。殷召良(2001)从法律的角度提出,拥有企业控制权,也就掌握了对企业资产的控制和管理的权利。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都认为企业的控制权对于企业的发展占据主导地位,这种主导被后来学者所青睐,对于控制权的研究也从各个方面进行展开。........................2.2理论基础2.2.1控制权理论伯利和米恩斯指出由于股权的分散,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公司的经营者实际掌握控制权,出现了所谓的“经理革命”,由此公司控制权问题开始引起理论界的重视。Ag1uo和P.J.Tirole将控制权分为形式控制权和实际控制权。形式控制权是指理论上做出决策的权利,一般源于对企业的所有权,如众多股东拥有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所以股东大会具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而实际控制权是实际上做出决策的权力,实际控制权来源于对信息的掌握。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拥有形式控制权并不等于拥有实际控制权。我国股权结构包含了三种类型,分别是股权分散的股权结构、具有所有权集中的单一控制性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性股东股权结构)、多个持股比例大于10%的股东共同控制的股权结构(多个大股东股权结构)。在对控制权分析的时候,往往听到“一股独大”这个词,从股权的角度来分析为,一种是第一大股东通过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作为绝对控股股东来控制公司。另一种是虽然控股数量达不到半数以上绝对控股,但其通过其他途径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从而控制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可分为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掌握着公司的控制权。在股权比较分散的公司,非控股股股东,一般指中小股东,这些股东对公司没有实际的控制权。控股股东往往由于私利行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侵占。我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大多数公司具有比较分散的股权结构。股改后,第三种股权结构类型即多个大股东股权结构所占比例明显增加。在此类股权结构的公司中,控制权掌握在相对控股股东手中。在具有多个大股东股权结构的公司中能够形成股权制衡,但这种制衡是针对相互合作的大股东之间的,对于非合作的大股东之间,往往因为对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而引发大股东之间的矛盾,发生大股东控制权的争夺。王维钢和谭晓雨指出控制权争夺的主要方式为:二级市场收购、代理投票权争夺、管理层收购股份。其中,在多个大股东股权结构的公司中,由于各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相差无几,很容易通过从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引发对控制权的恶意争夺。..........................

3.1.1中国山水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3.1.2天瑞集团简介4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对公司经营绩效影响分析4.1大股东控制权争夺下山水水泥经营绩效变动分析4.1.1债务风险状况分析4.1.2资产利用状况分析................5预防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建议5.1提升领导者自律能力公司是否稳步发展,一个关键性的因素为公司的领导阶层是否具有凝聚力,体现在领导者的管理能力与个人魅力上,具体基于领导者的自律能力。比如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对待身边的员工、供货商就像对待家人一样。其个人魅力感染着周围的员工、供应商,使他在对公司的掌控上得到无尽的信任。所以在雷士照明前两次控制权争夺中受到鼎力支持。再比如另一位具有个人魅力的领导者,万科创始人王石,自万科股改后王石就不再持有万科股份,但在占有资本资源为零的情况下仍然能拥有万科的控制权,与他掌握的社会资本与个人管理能力有很大关系。王石的个人魅力被其管理的团队人员所崇拜与尊敬,这样使王石对团队的掌控十分牢靠。所以在整个控制权争夺过程中,无论是宝能集团逼宫还是华润集团反戈,管理团队都坚定地支持王石,这也是王石能够收回控制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以上两位领导人的管理能力及个人魅力均得到了供应商、员工和股东们的极大信任。结合以上两位创始人的分析,虽然都曾遭遇过控制权的争夺,但因其个人所形成凝聚力,均能险中求胜。而同样作为创始人的张才奎,在经历大股东控制权争夺之后却痛失了控制权。从其自身原因来看,张才奎作为创始人,创业初期一直致力于山水水泥的发展、壮大,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和自己的宏伟蓝图为目标。但随着公司一步步的强大,张才奎便想将公司占为己有。总经理位置传给其子张斌之后,父子俩开始实行内部改革,引得高管层纷纷离职,随后推出两条极具“霸王条款”的股权退出方案,想侵吞员工持有股份,完成对山水投资的完全掌控,激怒了中小股东,彻底失去了民心。天瑞集团争夺山水水泥控制权时,张才奎孤立无援,原离职高管倒戈,联合天瑞集团夺得了张才奎手中对于山水水泥的控制。张才奎控制权的丢失与其私利行为分不开,对比以上两位创始人,其缺乏自我约束,妄图通过各种手段以达对公司完全掌控的目的,最后,民心向背,丢失了手中的控制权。综合以上分析,可见人格魅力及管理能力形成的企业核心凝聚力对于控制权的掌控是非常重要的,而形成核心凝聚力最为基础的一点就是领导者自身的自律能力,张才奎就是缺失了这一点,才导致了现在的*面。

5.2谨慎引进机构投资者........................6结论与展望6.1研究结论本文运用单案例研究法,通过与行业进行对比分析,借鉴前人研究经验,借助控制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山水水泥在大股东控制权争夺阶段的经营绩效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1)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作为利益相关者,容易发生利益侵占。而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结构变得相对集中,二级市场流通股增加,容易引发外部投资者的恶意进入。在此境况下,公司会出现股权结构与内部治理两方面的重大问题,若没能引起相关领导阶层的重视,及时进行处理,会给公司造成内忧外患的*面,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岌岌可危。(2)上市公司发生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影响,不仅存在短期内企业的经营绩效的下降,对于公司的发展也存在长期的影响,比如:企业信誉、企业知名度等,这些都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影响因素。(3)本文通过从对大股东控制权争夺对公司经营绩效产生影响的分析中得出,要想减少这种情形的出现,需要从问题的根源入手,应从提升领导者自律能力、谨慎引进机构投资者、合理把控流通在外股份的比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预防。同时企业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最优的整合。参考文献(略)

为什么要股改,股改有什么意义?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股权分置概述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解决股权分置必要性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产生不同股不同权,从而造成恶性圈钱、市盈率过高、股票市场定位模糊,不能有效与国际接轨。全流通不仅可以解决以上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中国加入WTO,与国际经济日趋紧密,中国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对外开放,客观上要求中国的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

  股权分置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006年3月6日,第23批的46家股改公司名单公布,至此,中国内地股票市场上,股改公司的比例已接近50%,许多人对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感到乐观。

  也许是尚在进行之中的缘故,股权分置改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导致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失去控制权的先例。

  股权分置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所有权制度,主要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包括在内地及香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这个制度安排在2005年之前已经实行多年,其中特别规定:上市的企业只允许其少部分股份(通常不到三分之一),在市场公开发行及交易,其余的股份则暂时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并只能由一个或几个法人持有。

  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一个权宜之计,当初主要是希望一方面保证国家对上市国有企业具有绝对的控股权,另一方面也担心中国刚刚建立的股票市场无法承担全流通的市场压力。

  确实,这一制度的实行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在内地及香港市场上市所遇到的思维观念及利益分配方面的阻力,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没有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起步可能晚很多年,但这一制度也导致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包括市场供需失衡问题、股东利益冲突问题及企业控制权僵化问题。

  第一,市场供需失衡问题。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许卖给个人投资者并在市场流通,似乎会导致市场上股票供应的剧增,如果对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应,可能会导致股价的大跌!

  五年前中国证监会就提出进行改革,但因为市场压力不得不收回,一直到去年中才提出新的方案。许多人甚至认为由于股权分置造成的潜在的过量股票供应,导致了整个中国股市过去五年的一蹶不振,他们坚信:股权分置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个幽灵,威胁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扫除一个重要的障碍!

  对股权分置造成的市场供需失衡的担心在内地已经深入人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可能过分及太片面,为什么?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也同样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为什么香港证监会及投资者不担心供过于求?为什么香港H股指数与内地指数背道而驰?

  第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流通股与不流通法人股的长期法定分割导致上市企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面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明显及长期的利益冲突。

  流通股股东认为国有大股东当初上市时并没有以现金在市场上购买股份,而是以低于真正市场价的资本估值而获得股份及控股权,因此认为吃了亏,需要在股权分置改革时获得补偿。

  到底需要补偿多少?没有人讲得清楚!显然,这是一个大股东与流通股小股东讨价还价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很明确地将讨价还价的细节交给了每一个上市公司自己去处理,但规定股改方案必须经过三分之二流通股股东同意及三分之二全体股东同意。

  这一政策是2005年股改可以顺利推行的关键,因为它一方面使得证监会可以超脱于具体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限定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的相对力量,大大降低了股权分置改革的交易成本与阻力。

  由于大部分企业的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母公司,相对较好说话,他们对流通股小股东的让步也就比较大,小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补偿的股份数平均达到流通股总量的30%之高。

  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改革中,国有股让利太多,但也有流通股持有人认为国有股让利不够而拒绝改革方案。

  市场参与者将注意力聚焦在这些讨价还价的细节上,显然合理而正当。但同样,在各方博弈中,再分配的绝对公平显然只能是理想化的要求。对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真正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与小股东能不能有双赢的机会———上市企业的管理、生产力及业绩有实质性的改进。

  企业素质的改进应该是股权分置改革最重要的目标,可惜内地在这方面的讨论很少,注意力都集中在市场供需平衡及股东利益冲突这两个问题上了。企业素质的改进与企业的控制权直接相关,而股权分置往往导致企业控制权的僵化。

  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流通,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特别是其国企母公司,对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动摇的控制权。

  某个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运用不当,企业经营必然出问题,企业生产力将下降,利润减少,股价下跌。

  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当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因为经营不善而跌到一个很低的水平时,一些策略性投资者就可以介入,大量收购该公司的股票,或以收购兼并的形式,成为控股股东,并撤换管理层、更改经营方式、提高生产力及业绩。

  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制度完全限制了企业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与发展,有能力的大股东无法替代无能的大股东,企业也就无法在市场压力下通过优胜劣汰而有系统地扭亏为盈,持有烂股的小股东也就无法借收购兼并来翻身,日久天长,股市也就失去活力而一蹶不振。

  可见,控制权僵化是中国上市企业及证券市场最大的制度瓶颈,而股权分置改革是消除这一瓶颈的必要条件。因此,我非常赞成及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但是,仅有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足以造就一个成熟的企业控制权市场,来提升上市企业股东及管理层的素质及企业的生产力与业绩。股权分置改革还必须有国有企业改革配合,特别是国有企业股东市场及管理者市场的改革。

  只有当上市企业的控制权有可能从无能的股东转移到能干的股东时,中国证券市场持久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什么?~改革后的股票跟改革前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点吗?

你好!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就是和世界股票市场接规,因为世界上还没有不能流通的股票。中国股票市场起步晚,摸着石头过河,把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给后来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代来了一些不利影响,因而要进行股改。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股权分置改革的内容、方式、意义、影响分别是什么?

你好,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  股权分置改革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股权分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里程碑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有著名的业内人士把股权分置问题形容成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落下来才能化剑为犁,现在这把“锋利之剑”已开始熔化。方案有望实现双赢三一重工、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三家试点方案,虽然在具体设计上各有不同,但毫无例外地采用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三一重工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价计算,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流通权对价总价达到了35310万元。按照非流通股东送股之后剩余的1620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权,每股支付了约2.18元的对价。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899万股公司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以市价每股2.78元计,流通权对价价值约为49759万元,按照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后剩余的66112.02万股计算,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对价。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转增10股,非流通股东以放弃本次转增权利为对价换取流通权。虽然非流通股东表面上没有付出股票或现金,但由于其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的下降,以股权稀释的角度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了价值5.04亿元净资产的股权给流通股东。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对应的股东权益均有所增厚。不过,其来源却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而清华同方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公积金。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设计中,还各自采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为方案中的亮点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再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其2004年度还有10转增5派1的优厚分配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东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润分配权。紫江企业的亮点是:非流通股东除了送股外,还作出了两项额外承诺:对紫江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期满后的36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紫江企业股份总额的10%,这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有所延长;在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禁售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无疑,这些个性化条款是保荐机构和非流通股股东共同协商的结果,对出售股份股价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长在一定程度上缓了这部分股份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有专家认为,总体说来,试点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含权期,可行性强,照这条路走下去,有望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面。揭开中国证券市场新篇章随着试点方案的陆续发布,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有目共睹。面对困难管理层敢于碰硬,知难而上,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可以见,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将重写中国的证券市场历史。股权分置试点方案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一大创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将促进证券市场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其次,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可实现证券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使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利在长远;第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使得改革试点的成功成为可能,这将提高投资者信心,使我国证券市场摆脱目前困境,避免被边缘化,其意义重大。有业内专家表示,“流通股含权”期的兑现,显而易见地可以大幅降低国内市场估值水平与国际接轨压力的效果。因此,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不是加剧市场结构分化的过程,而是轻了市场结构调整的压力。另据一些权威机构测算,目前国内A-H股的估值差大约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达到按10:3送股的除权效果,A-H股的实际价差水平可能不再显著。随着中国股票市场走出制度性障碍的阴影,流通股含权期的实现和实际估值水平的系统性下移,将为市场长期走牛奠定基础。毋庸讳言,在股权分置的试点过程中无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市场参与各方要把思想统一到齐心协力促使改革成功这一共同目标上来,为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创造有利的环境氛围。市场参与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大*为重,改革才能成功。股权分置问题的妥善解决,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试点方案开始为市场所认可,改革开始进入关键阶段。尽管其攻坚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类比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战场的“斯大林格勒战役”和太平洋战场的“中途岛大海战”,尽管距离最后的胜利还有大量的战斗,但是曙光已经初现,转折正在到来。只要参与各方同心协力,坚持不懈,就一定能迎来最后的胜利。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股权分置改革会导致原股价下降?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导致股价持续下跌的原因在于这种定价模式的转变,但是跟国有股减持造成的结果不同,这次投资者在政策的刺激下改变了心理预期,股价指数出现长期上扬过程;最后,运用数量和计量的方法对上述分析进行实证,证明这些推论符合证券市场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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