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价格(天原股份经营什么?)

天原股份经营什么?

天原股份是一家经营稀有金属锂、电池材料、新能源材料的企业。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总部位于中国上海市,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天原股份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领域,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和优秀的技术团队。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追求卓越,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解决方案。

谈谈天原股份

我的投资理念:趋势跟踪,只做主流,跟随策略,比价效应。是根据当前市场风格、社会与经济展、自身优势作出的最优选择。

一、当前的市场与策略

等大家都认为熊市到来时,基本就结束了,这篇文章表达得不太清楚,此处我再明确一下观点。

当前市场分析:

1、机构清盘、被动风控尚未结束。

2、加息对成长股估值有所下行。自2021年9月起的市场下跌,A股整体估值下行。

3、低估值、高股息会成为机构防守的优先品种。

4、消费相关行业年报普遍下行。

银行、地产、保险等传统行业,PE10,但不符合政策,或者没有成长性。

同样PE10,我们理当选择新兴产业。

应对策略:

1、2022年3月1日-22年9月,低估值、高股息率防守反击。

2、22年9月起,成长股,比如说新能源车等。

眼下,多数赛道板块的核心标的PE在20-30。从历史上看,PE30,而且能保持30%以上成长,中长线肯定盈利,但是短期不能避免由于机构清仓引起的巨大波动。

3、折中的思路。

有没有既是低估值,还是高成长呢?

也就是相对于22年PE为10,但是未来还是有成长性的行业。网络游戏、部分化工、锂电材料、硅料等,以2022年业绩估算,PE已经是10。

天原股份,既是低估值,也是锂电,同时也是我长期跟踪的个股。

复盘2018年10月开始的牛市历程,2020年10月-2021年9月,后期也参与了三元正极材料公司天原股份。

一、天原股份历史情况

21年3月17日,天原股份公告了和宁德时代的战略合作协议,由于锂电等赛道板块,一直要跌到4月中旬,所以股价并未体现。天原股份中报业绩预增,股价从6元多涨到19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并不了解天原股份,当时也没有相关的研报。在机构眼里,天原股份的历史业绩很差,就是题材股。

如果仔细分析业绩差的原因,主要是两点:

1、几个煤矿停产,未能及时复工。

2、2012年公司本部面临老厂区拆迁,然而第一笔补偿款14年底才拨付,至17年累计约30亿补偿才全部到位。

2021年业绩转好的原因,钛白粉、PVC等化工产品涨价。

随着磷化工、锂电材料板块的下行,天原股份现在股价12元,92亿市值。是否存在预期差?

二、业绩估算

21年下半年,公司出了很多利好消息,由于磷化工、锂电材料估值下行阶段,天原股份的股价未体现。类似于2021年3月17日-4月15日期间。

1、22年1月27日业绩预告,扣非后净利润 62,500.00万元–66,500.00万元,中值6.45亿元。四季度盈利1.7亿元,和三季度基本持平。

2、21年12月30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工程经过前期的调试和试生产,该装置已具备全面生产条件,目前已进入正常生产运行。中期规划至年产40万吨。

氯化法钛白粉技术路线,比硫酸法更环保,技术壁垒较高,海外巨头多数是氯化法。国内突破该技术的是龙蟒佰利和天原股份。

3、21年12月14日,利用自有资金25.89亿建设1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项目盈利估算:预计最终年净利润为68,940万元(市场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

4、参股子公司宜宾锂宝三元正极已达到年3万吨产能,中期规划至年产15万吨。 

5、昌能煤矿年产45万吨优质无烟煤预计22年投产 。

钛白粉,新增5万吨,属于利润增量。无烟煤投产,属于利润增量。三元正极1万吨,属于利润增量。

公司并没有披露每个产品的利润率。我擅长看方向与板块,但对量化计算业绩并不内行。比较产品价格和季度业绩,作为对照。

从天原股份的季度报告看,二、三、四季度单季利润为1.7亿左右,比较平稳。其他化工公司,比如说PVC相关,四季度业绩多数出现大幅度下行。

大部分化工产品涨价都是21年下半年,21年7月刚好是起涨点,22年初的化工品价格和当时基本持平。

与21年7月初相比,PVC价格8700元,和当下持平。

钛白粉价格基本持平。

烧碱主要用于氧化铝,由于电解铝上行,烧碱价格下半年大幅度上行,从2000元涨到4000元以上。烧碱和当初的假设相比有较大的业绩增量。四季度PVC价格下跌,烧碱上涨,业绩抵消了。

可以得出结论,公司原有业务可以维持1.7亿单季的净利润,1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5万吨氯碱法钛白粉,45万吨无烟煤投产是业绩增量。

PVC价格

烧碱价格

钛白粉价格

另外一种方法,我们再看券商的研报,根据他们的定量分析作判断。

东方证券在20210708的研报,预期21年6.25亿,22年8.78亿。21年12月20的研报已经上调净利润预期为22年9.9亿元。

下表是20200708研报对于业绩估算的产品价格假设。

三、未来展望

1、三元正极15万吨规模。当初把天宜锂业以极为便宜的价格卖给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和宜宾的规划有关系。账面上看肯定是吃亏了,但是将来在宁德时代销售会有保障。

2、磷酸铁锂10万吨规划。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及配套年产10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年产8万吨湿法净化磷酸项目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24个月 。账面现金32亿,利息有限。其他公司一般募投,会摊薄每股净利润。如果按照公司业绩预告,磷酸铁锂项目,每年增加6.89亿净利润。相当于当前公司的体量,市值翻倍预期。

天原股份当前动态估值是PE10,是按照传统氯碱化工行业给的。如果参照锂电材料,PE可以达到20。

我的思路是赔率优先,不亏钱。估值给多少,和市场风格密切相关。PE10-20都是合理。22年市值在100亿-200亿。

如果天原股份22年净利润达到10亿,当前PE小于10,不会亏钱。磷酸铁锂投产后,按公司计划净利润近20亿。公司远期市值在200亿-400亿。

另外,按照研报,磷酸铁锂在22年底供需平衡。后期就要比拼成本优势了。天原股份有宜宾水电,自供煤矿,利用钛白粉与氯碱化工的废料,成本上有一定优势。宁德时代在宜宾成立了产业基地,锂矿、氢氢化锂、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都已经形成完整产业链。

公司一体两翼的发展策略:氯气是氯化钛白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料,公司自有电石炉改造成高钛渣装置也在逐步落地,未来布*的煤炭投产也能增强钛渣冶炼的配套能力;烧碱同样也是三元正极前驱体的原料,公司所在的宜宾也有低成本电力资源用于正极材料的烧结等。硬件上的互补使得新老业务并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具有一体化循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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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_议案_担保_项目

原标题: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原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对云南天原进行增资。同意云南天原向天力煤化增资35,000万元、向许家院煤矿增资5,000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天亿新材料投资1,428.48万元,建设“年产4.5万吨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项目”。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2023年度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622,395万元敞口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债券、贸易融资等品种,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向金融机构借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借款的具体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决议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推动业务开展和经济效益提升,2023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拟为集团母公司担保总计为1,277,245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资产抵押、质押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2023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622,395.00万元综合授信,同时需将本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448,429.82万元作抵质押,具体明细估计如下:

资产抵押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资产抵押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资产抵押的决议之日止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具体资产抵押起止时间和金额以最终签订的资产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范围:公司提供上述资产抵押时,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降低公司对各类票据的使用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协议银行办理共计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梁鹂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81,225.0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60.73%。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09,777.00万元。预计2023年度租赁金额为718.00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开立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开立本次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文件,并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公司结合宜宾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宜宾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宜宾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本次制度修订内容较多,制度全文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原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对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天原)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天原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名称: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7年10月16日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黄伟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06655460673

6、住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北闸镇红路村民委员会六组104号旁

7、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供电业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增资主体: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方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增资完成后,云南天原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云南天原根据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各下属子公司进行分别增资,具体分配如下:

(1)云南天原向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简称:天力煤化)增资35000万元。

天力煤化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肖祥远;注册资本:35000万元;注册地:彝良县角奎镇;主营业务:碳化钙的生产和销售;氧化钙的生产和销售;煤炭开采和销售等。天力煤化是云南天原全资子公司。

(2)天力煤化向彝良县许家院煤矿有限公司(简称:许家院煤矿)增资5000万元。

许家院煤矿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志强;注册资本:60万元;注册地: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洛泽河镇许家院社;主营业务:矿山机电设备、仪表和仪器购销。许家院煤矿是天力煤化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夯实“一体两翼”传统优势氯碱化工板块的基础,继续保持传统氯碱化工产业链原料端优势,本次向云南天原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方向,能够为云南天原业务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云南天原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减轻存量资产负担、减轻日常经营资金成本,有利于云南天原未来的发展,确保公司原料安全以及抗风险能力。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亿新材料)有多年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生产经验,针对目前市场对改性材料的需求调研,开发出系列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拟在现有传统市政管道厂房及混料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建,项目总投资1,428.48万元,新增5条生产线,建成“年产4.5万吨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项目”,对公司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计划逐步完成产业的转型升级。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名称: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0日

3、注册资本:31,173.1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罗云

5、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6、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PVC-O(双轴取向聚氯乙烯)新型管材及配套管件、配套胶圈,高档生态环保地板。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4.16%;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84%。

项目规模: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

项目总投资:1,428.48万元

项目建设期:6个月

随着宜宾市打造“动力电池之都”的不断发展,各类配套产业围绕新能源电池产业在宜宾不断落地发展,远东电缆公司等企业入驻宜宾,给行业、给公司发展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机遇。公司将充分利用天亿新材料现有设备产能优势,生产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提升公司收入和市场竞争力,对天亿新材料现有产业进行升级转型,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减少原有传统管道管件产能,拓展新业务,不断优化和完善天亿新材料的产业升级。公司改性材料进入电线电缆原料市场,将有利于公司未来在西南片区电线电缆原料行业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推动业务开展和经济效益提升,同意2023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1,050,745.00万元;同意控股子公司2023年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226,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邱世威;经营范围为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等。

海丰和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颜华;经营范围为氯化法钛白粉的生产销售等。

3、宜宾天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物产集团”,原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物产集团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剑伟;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的销售、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代理等。

锂电新材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颜华;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无穷矿业是马边长和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魏淑明;经营范围为磷矿开采、销售、洗选及其伴生矿产品销售,生产和销售黄磷及其磷化工产品等。

水富金明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9日;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其中云南天原持有65.83%的股权;法定代表人:黄伟;经营范围为电石生产、销售。

马边长和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为19,283.884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宗才;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购电、售电,电器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磷矿石开采、销售、洗选及其伴生矿产品销售,生产黄磷化工产品等。

天力煤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5日;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祥远;经营范围为碳化钙的生产和销售,氧化钙的生产和销售,煤炭开采和销售等。

宜丰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5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冷波;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机电产品、润滑油、日用百货等商品及技术的贸易及业务代理等。

大关天达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90.67%股权;法定代表人:黄伟;经营范围为碳化钙、氧化钙生产和销售。

11、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亿新材料”)

天亿新材料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31,173.18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64.16%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罗云;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特种聚氯乙烯树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改性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塑料制品、塑料管路系统等。

天畅物流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8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徐骏;经营范围为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洗车配件等;货物储存;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汽车维修;铁路专用线货物收发;装卸服务等。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为支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为以上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担保是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及授信、融资必须的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对外担保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有效。

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议案的审查,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和额度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的需要。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422,477.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74.76%。无对集团外公司进行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原已审议通过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在对应债务未到期的,公司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全球化业务布*的不断延展,海外业务规模处于较快速上升阶段,原料出口及产品销售过程受汇率波动影响逐步增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1、投资方式及种类

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以进出口交易和外汇存储为依据,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得从事复杂的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额度可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以上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头寸敞口余额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

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和其他管理机构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子公司办理需在额度范围内,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信用风险和实际损失。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订《外汇管理办法》,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管理办法就基本原则、权限、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从事进出口多年,有一批熟悉进出口业务的业务人员,有较完善的内控制度。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套一定比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基于境外业务的不断延展,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召开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对各类票据的使用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协议银行办理共计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较为先进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

1、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鉴证、提供保管、托收等业务,银行的专业服务可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减少无法兑付的风险,可以减少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经营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4、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或作质押办理随贷随还的短期融资,增加融资渠道,填补短期刚性支付缺口,合理均衡调剂资金使用。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减少公司票据的使用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协议银行办理共计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零星交易事项未纳入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梁鹂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627,760.67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81,225.04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60.73%。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1、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3年度的租赁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1、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团”):法定代表人:曾从钦;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五粮液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五粮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河电力”):法定代表人:牟永立;注册资本:2,766.29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丽雅”):法定代表人:邓敏;注册资本:87,438.11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路;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及其他综合服务;粘胶纤维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棉浆粕的生产、销售。

丝丽雅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丝丽雅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4、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法定代表人:王政强;注册资本115,458.7217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兴港路东段2号;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原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宜宾锂宝是公司的重要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政强为宜宾锂宝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四)款的规定,宜宾锂宝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5、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发展控股”):是经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市机编(1997)72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批准,于1999年8月4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鹂;营业执照号:915115007118234259;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宜宾发展控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的第(一)款的规定,宜宾发展控股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6、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毅;注册资本:1,66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13#厂房;主营业务:化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包装公司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7、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原环境”):法定代表人:唐昌运;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办公楼;主营业务:环境治理业;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筑业;工程技术;销售:建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博原环境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8、宜宾三江汇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法定代表人:洛鹤;注册资本:40,3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我公司董事梁鹂为四川省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三江汇海为四川省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的第(四)款的规定,三江汇海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9、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华供应链”):法定代表人:罗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主营业务: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货物存储、装卸、包装、货运代理、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广告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代理采购、酒类销售等。

鑫华供应链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10、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清源水务”):法定代表人:周燕宾;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主营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检测、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清源水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清源水务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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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宁德时代天原股份预计一季度盈利超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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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椤资讯传递价值资讯

导读:天原股份预计今年一季度盈利1亿至1.2亿元,同比增加653.60%至764.32%。

“牵手”宁德时代

同时,企查查APP显示,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于近日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天原股份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宁德时代持股比例从15.00%上升到25.00%。

企查查显示,天宜锂业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含锂电池材料及锂系列产品、新能源化工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级氢氧化锂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天华超净,宁德时代为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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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4.22元的股票有哪些?

沪深股市2023年2月10日收盘价是4.22元的股票有2个:一奋起科技,比前一个交易日上涨0.05元,涨幅1.2%;二是ST三圣,比上一个交易日上涨0.04元,涨幅0.96%。

【核心要闻】英力特与天原集团共被罚2400万涉价格垄断PVC行业

 涉价格垄断PVC企业纷纷遭罚 英力特(19.480, 0.00, 0.00%)、天原集团(13.050, 0.00,0.00%)共被罚2400万

  每经实习记者 翟敏 每经记者 谢振宇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两则处罚公告牵出诸多幕后故事。9月7日午间,天原集团(002386,SZ)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发改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处以罚款1601.81万元;9月7日晚间,英力特(000635,SZ)发布公告称,被发改委处以791.55万元罚款。两者被罚起因均为在2016年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实施价格垄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上述受罚的两家公司外,“西北氯碱联合体”成员还包含多家其他的上市公司。 

  天原集团、英力特遭罚 

  天原集团在公告中披露,国家发改委对公司2016年应邀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涉嫌参与聚氯乙烯(PVC)价格垄断进行调查。 

  国家发改委最终认定:天原集团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PVC)过程中,涉嫌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处以公司2016年度PVC产品相关市场销售额16.01亿元百分之一的罚款,共计1601.81万元。 

  资料显示,2017年上半年,天原集团实现营收59.2亿元,实现净利润2621万元。此次1601.81万元罚款占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的61%。 

  英力特公告显示,由于与天原集团同样原因,被发改委处以罚款791.55万元。2017年上半年,英力特实现营收10.1亿元,实现净利7108万元。 

  天原集团证券部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则显得有些无奈:“公司也只是‘受邀’参会而已。在参会过程中参与过商讨价格,被认定价格垄断,没办法。” 

  至于处罚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公司收到的只是事先告知书,正式处罚书下达时间尚不确定,因此罚款拟影响的会计期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英力特方面则表示:“经公司研究决定,拟提出陈述申辩,如处罚最终确定,将会减少公司本年利润。” 

  行业持续低迷结盟自救 

  记者注意到,此次天原集团和英力特受罚与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不无关系。 

  业内人士介绍,“西北氯碱联合体”由行业内多家公司于2015年年初自发组织形成,鉴于氯碱企业大多数分布在西北部,早期参会企业集中在内蒙、宁夏、**、陕西等西北地区,会议也由此得名。后来,山西、山东、河南、甚至四川等地区的部分PVC企业也参与进来,行业影响甚广。 

  长期研究氯碱行业的卓创资讯分析师于江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联合体成立之初主要还是为了自救”。他称2011年到2015年,整个PVC行业持续震荡下行,亏损严重。2015年达到了历史最低点,行业内的企业为应对当时的市场环境,均有意愿坐下来商量应对措施。 

  多家上市公司牵涉其中 

  无论是基于怎样的出发点,“西北氯碱联合体”参与者制定的价格联盟已构成价格垄断。 

  业内人士分析称,“上述公司与相关氯碱企业等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的价格垄断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PVC产品的市场竞争,损害了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西北氯碱联合体中,除了发布公告的天原集团和英力特外,还牵涉其他多家上市公司。6日晚,四川一家上市公司也曾公告受到类似处罚。 

  卓创资讯对2016年5月的2016年第二次“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的报道中提到,会议聚集了来自内蒙、宁夏、**、陕西、四川、山西、山东、河南等地的20多家PVC企业,其中包括**中泰、河南神马、**天业(9.740, 0.00, 0.00%)、宜宾天原、内蒙君正、宜化集团、内蒙亿利等多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企业。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天原集团并非主要参与者和发起者,参与次数较少,而其他一些企业去年已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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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3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9,592,463.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2,797,112.87元,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72,389,576.68元。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定: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在面对极端天气、地缘**等诸多超预期因素影响,国内纸品市场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3,691.4万吨,同比下降1.3%。需求整体持续疲软,由于国内纸浆供给率约为40%,约60%的纸浆需要进口,加之国际海运成本的上升,造成纸浆价格长期高位震荡,对造纸行业形成成本压力,严重挤压了行业盈利空间。根据国家统计*最新数据显示,造纸和纸制品业实现营业收入15,228.9亿元,同比增长0.4%;利润总额621.1亿元,同比下降29.8%。2022年造纸行业业绩整体下滑,但随着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叠加国内“禁废令”、“限塑令”等环保政策影响,纸制品市场需求及行业景气度稳步上升。

公司主营业务有食品包装原纸、生活用纸原纸以及生活用纸成品纸的生产和销售。

2022年公司生产纸品32.7万吨,同比增长4.04%,销售纸品30.66万吨,同比减少3.6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174.85万元,同比增长8.73%;营业成本210,243.71万元,同比增长11.9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59.25万元,同比增加4.0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名称:宜宾纸业编号:临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39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92,463.8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268,155.6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601,158.43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以及后续扩大经营规模等因素,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拟决定: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洪、钟道远、李欣忆、熊曙佳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洪、钟道远、李欣忆、熊曙佳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60000万元和抵押授信1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综合授信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议案公告之前有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宜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建部分)进行集中修改完善的通知》相关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进行增加和完善。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名称:宜宾纸业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专项审计执业过程中,遵循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各项报告,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合伙人数量:51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1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2021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4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831.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圆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无。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向勇志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无。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小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等。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1.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加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3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四川华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认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名称:宜宾纸业编号:临2023-02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核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成立日期、注册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批准(川银监复〔2014〕125号),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股东单位于2014年5月5日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注册地为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为罗伟。

财务公司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现持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7H251150001)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5000988632927)。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劵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财务公司已按照《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经财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及议事规则。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审批单次金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对外投资项目(含新设、增资扩股、合伙、联营、并购、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作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听取金融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监管意见,并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整改情况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审批单次金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对外投资项目(含新设、增资扩股、合伙、联营、并购、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作等);对以下担保事项进行审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担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研究制定财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纲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拟定财务公司经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财务公司经营发展商业模式,拟订财务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结构;根据发展目标,研究拟订财务公司资本补充规划,拟订资本金补充渠道,包括利润分配政策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分支机构发展规划;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信息技术的目标及手段;根据财务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集团公司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确定下一年度预算目标;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财务公司经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作进行计划、安排)。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提出战略调整建议;对财务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等;研究兼并收购的策略,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包括收购对象、收购方式、重组整合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控合规委员会:研究宏观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制定行业风险管理建议,拟定财务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研究监管部门颁布的法规、政策及监管指标,提出有效执行实施建议;研究财务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程序、风险处置等决策建议;研究财务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步骤及其管理方式,评估风险政策的有效性,提出动态的风险控制建议方案;研究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及风险状况,按五级分类及折现法要求,提出风险管理需关注的核心风险问题;审核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及风险管理信息分析报告,监督经营管理层对经营风险采取必要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措施;按年对财务公司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内部评价,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评价报告,并按董事会审议意见督促经营层及时整改落实;对战略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督促经营管理层持续改进风险管控能力;研究财务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识别、管理技术、风险控制及补偿机制,审核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审核财务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风险事件的预警预控、应急预案;组织对重大经营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拟定风险防范方案;负责审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领域的信息披露事项;负责日常监督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掌握合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合规政策的有效实施;负责财务公司财务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整体协调和决策,审议重大政策、发展规划、重要事项及信贷资产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风险分类标准等基本规章,并对权限内资产的风险分类工作进行最终的审批(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中,损失类贷款首次认定须经风控合规委员会审批);董事会授予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拟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时、离任审计的方案;负责拟定对财务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负责拟定对财务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方案;负责拟定财务公司反洗钱工作规划,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听取财务公司反洗钱工作汇报;负责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拟定相关工作方案;听取财务公司经营班子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质询;配合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对公司的检查;配合集团对财务公司的审计;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除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年度风险评估审计由集团公司聘请);监督和指导公司稽核部门的工作;及时了解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和会计政策的变动等情况;提出当年的外部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在审计结束时审查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审查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提出建议,强调对非法或不当的支付、交易或流程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定期检查财务公司的政策声明与其经营管理活动是否相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审计决策事项。

提名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成以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包括股权激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财务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兑现方案;负责对财务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对日常行政办公、行政管理中涉及的资金进出事项进行审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业务部门:财务公司的客户一部、客户二部、计划财务部、金融市场部、营业部等业务部门包含了财务公司的信贷、存放同业、理财、资金调拨和结算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控合规部是财务公司日常风险管理的主要平台,对董事会下设的风控合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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