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待遇怎么来自样?
中农矿产的子公司么?还是中农集团。工作地点在哪里,常驻国外收入应该超10万的。
中农立华为什么是龙头?
因为中农立华主营国内外知名品牌农*、有机硅助剂、高端叶面肥和有机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瑞苗清、宙士一号、博邦、夫生、中农护稼、屮农护瑞、中农倍利、梅塔、喹螨醚、季季红、归来、五谷盈、好温等)。
同时负责中农立华系列产品在华东四省一市的推广、宣传、销售和物流工作,以及部分外田企业在田内的平台业务,年销售额1.5元亿人民币。
我买了华安理财1号公司会突然倒闭吗?有可能会血本无归i吗?
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但也不排除,对华安理财不是很清楚,听上去像是个私募公司,如果公司有一定的实力,倒不至于那么容易倒闭,即使倒闭了正规的公司都会有一个清算过程,有部分本钱还是可以拿回来的,要是公司本身都不正规,来个突然走人,那你的钱恐怕真的血本无归了,所以我一般都建议大家去买一些正规公司的理财产品,先不说能不能赚到钱,至少本钱有安全保障,另外就是套现方便容易。
中农立华的香附净哪里有得买?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aster@sino-agri-sal.com
中农立华(603970) 公司大事_F10_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参照《广州市农业*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裁量标准的通知》(穗农规字【2018】2号),根据广州立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认定广州立华的违法行为为轻微情形,责令广州立华立即停止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的行为和按要求执行农*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将劣质农*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并作出以下减轻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930689元(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零陆佰捌拾玖元);2.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1930689元(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零陆佰捌拾玖元)。共计罚没款:3861378元(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壹仟叁佰柒拾捌元)。
上述行为被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认定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依据《农*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广州立华立即停止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的行为和按要求执行农*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将超出农*质量保证期的农*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并决定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3.0689万元;2、处货值金额(193.0689万元)8倍罚款:1544.5512万元。共计罚没1737.6201万元。
淘米公司是不是要暂时倒闭???
不是吧,应该不会
中农立华背靠国资 发展势头锐不可当 中农立华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农立华)是一家在完整承继中农集团农*(含原*和制剂)流通平台资源的基础上,于2009年... - 雪球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农立华)是一家在完整承继中农集团农*(含原*和制剂)流通平台资源的基础上,于2009年发起设立的专业从事农*流通及植保技术服务的股份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资企业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现控股3家上市公司:中再资环(600217.SH)、中农立华(603970.SH)、中农联合(003042)。作为其中专业从事农化流通服务的上市公司,中农立华也是国家重点支农企业,承担新网工程、中央救灾农*储备和国家农*储备等多项国家政策性任务。
公司董秘黄柏集曾在采访中表示,“我国自1990年建立农*救灾储备制度以来,规模不断扩大。中农立华每年都会筹措资金购进各种农*,超额完成储备任务,为农业生产的防灾救灾、农*市场稳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促进增产增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中农立华作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企业,发展愿景是“成为农化流通服务领域优秀的国家队”。
十余年来净利润增超十倍的优秀成绩也已证明,公司充分发挥央企优势,成为了细分行业龙头。2019-2021年公司营收CAGR高达43%,2020年销售额增速位居全球农化企业Top20的榜首。公司最新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27.02万元到17,795.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2,737.84万元到4,106.75万元,同比增长20%到30%。
2019年中农立华整合了红太阳的国际业务资源,使得公司海外市场业务迅速打开,未来业绩有望再创新高;加上公司在农业“芯片”种业方面的高度关注以及种业基础,未来有望继续与孟山都、巴斯夫、科迪华等国际巨头加深多年合作关系,帮助中农种业获得先进品种的合作权,并与中农种业相互促进,实现农资协同。
注意!这3种农*已经全面禁止使用!(附最新禁限用农*名录)
农信传媒
微周刊
周刊说
某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14日印发的《关于开展豇豆种植违法违规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中附具的《禁限用农*名录》(详见文后附图)部分内容不够严谨,建议修改!
该《禁限用农*名录》第二部分载明,“在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共16种,其中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等3种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材上使用”。实际上,虽然没有农业农村部(包括原农业部)明确禁止使用的公告,但上述3种农*多年来已经没有任何产品有效登记,相当于已经全面禁止使用(参照杀扑磷,目前有4个原*有效登记,但没有制剂登记,被列入禁止使用的农*名单)。
内吸磷:原农业部2002年4月22日发布第194号公告,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受理内吸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包括混剂)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受理的产品,其申请者在3个月内,未补齐有关资料的,则停止批准登记。截至2023年3月14日,一直未有内吸磷产品在我国获得正式登记。
硫环磷:1994年,我国共批准5个硫环磷产品临时登记,其中20%、30%、35%、36%乳油各1个,20%高氯氟氰·硫环乳油1个,均为高毒,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棉花红蜘蛛、蚜虫、棉铃虫和大豆孢囊线虫,到2007年12月31日,所有临时登记证均已到期。截至2023年3月14日,一直未有硫环磷产品在我国获得正式登记。
氯唑磷:1995-1999年,我国共批准4个氯唑磷产品登记,其中正式登记2个(93%原*、3%颗粒剂),临时登记2个(3%颗粒剂),原*为高毒,制剂均为中等毒,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水稻螟虫(三化螟)、飞虱、稻瘿蚊和甘蔗蔗龟、蔗螟,到2010年12月29日,所有登记证均已到期。
根据《农*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未依法取得农*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按照假农*处理”的规定,目前在我国,一旦发现有作为农*推广销售的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产品,均应认定为假农*,均应禁止其在一切农林作物上使用,同时禁止其一切卫生用途,并予以严厉查处!
作者:求真
热门农*产品
作用机理新颖的杀菌剂——氟噻唑吡乙酮
来源:辉胜农*登记代理
本周原*价格
2023年3月12日,中农立华原*价格指数报114.20点,同比去年大跌31.2%,环比上月下跌11.1%,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市场行情仍继续走低。跟踪的上百个产品中,同比去年,88%产品下跌;环比上月,无上涨品种,67%产品走低。
除草剂
☆同比去年☆
上涨:氟乐灵原*等
持平:二甲戊灵原*、噻苯隆原*等
其余除草剂品种均下跌
营销策略
价格暴跌、*害频发......多重冲击下农资零售店又陷倒闭潮?
现在的农资零售是真不好干!
农资价格暴涨暴跌、土地流转加剧、种植户越来越挑剔,再加上极端天气,农产品价格不高,农民收入低等原因,农资零售商步履维艰。
进入2023年,农资零售同行之间竞争更加激烈,产品同质也更加白日化,零售商的神经时时被挑动。有人说,今年仍将有一大批零售实体店倒闭,特别是那些刚起步的零售商,倒闭的可能性更大。
事实果真如此吗?
价格暴跌的影响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农*价格狂跌不休,特别是大宗类农*产品,跌幅巨大。
对于近期农*原*价格的波动,有零售商反映,暴涨暴跌之下,他们和厂家签订的拿货合同常有毁单现象,诚信为本和战略合作几乎成为一种官方语言,合同失去了契约精神。对于原*价格一路走低,本想提前备货,但是去年拿货早吃亏太多,让今年开春不敢轻易拿货。
还有一些零售商朋友表示,现在行业太卷了,去年年底拿的货,现在价格一路下行,如果按照去年拿货的价格走渠道销售,恐怕一瓶一袋都卖不出去,只能套餐直销,靠与农户多年建立起来的信任勉强销售。总之,今年真是太难了。
应对建议
终端零售几乎没有品牌意识,零售商想要走出价格涨跌的困境,必须走自有品牌,这是零售商转型的必然。零售商可以从解决方案、宣传力度、技术服务等方面发力,增加农户粘性获得信任。只有自有品牌过硬,才能抵抗环境的变幻莫测。
网购冲击
每年,一大批农资产品通过网购销售到全国各地,不但对实体零售店是一大冲击,也给农户和农作物生产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实际上对农户来讲,什么便宜就会买什么,网购就是最好的渠道。农户没有辨别能力,不知道网络上没有最低,只有更低。一些商家利用这一点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就敢网上卖货,偷含量,偷剂量比比皆是,假冒伪劣轮番上场,搅得农资经营一片混乱。
再者,网购平台门槛太低,产品夸大其词的多,技术能力不到位,消费者维权难,执法部门监管执法也难。还有,现在一些人利用新媒体快手、抖音直播卖卖货,产品更是无从追溯,监管更难。
网购产品不能说绝对不好,但是假货居多。老百姓种地不容易,网购的农资产品既不能对症治疗,又让农民白花钱,解决不了问题,亟待相关部门净化和监管。
应对建议
实际上,只要渠道正规,网购农资无可厚非,怕就怕的是那些假冒伪劣产品趁机钻空子。网购冲击下,广大零售商要做的是多在打造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比如提高服务、优化产品性价比等方面,让农户意识到在你的店里买农资划算,可能就不会去网购了。
同时,我们也呼吁农民朋友,线下实体店之所以存在是很有必要的,他们讲究诚信经营,专业度高,能解决问题,售后也有保证的,出现问题可追溯,减少很多麻烦,这一点是网购无法做到的。
*害纠纷
这是一位30多年老农资人遇到的,还是与多年合作厂家之间,可想而知,如果新手农资零售商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样?,8万元对有一定财富积累的老农资人也许不算什么,如果新零售商遇到,他怎么能担负得起?
当然,还有一些零售商为了追求更低的价格,铤而走险,对产品不加辨别,拿了假冒伪劣的东西,一分价钱一分货,在后期使用时频频出现*害,给自己带来困扰,甚至陷入与农户无休止的扯皮当中,苦不堪言。
应对建议
零售商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正规厂家。
我们也相信,大多数零售商是真心为农服务的,是真心喜欢农资这一行的,所以想做长久生意,就要在产品上多用心,要多熟悉产品特点、应用场景、注意事项等。做农资零售说到底靠的是产品,想避免*害,还一定要注意产品效果,要了解当地农户需求以及农作物的病害。
当然,产品卖之前做好示范试验非常有必要,反复验证,感觉安全了,效果也好了再去推广,相信做到这些能有效减少*害纠纷,很好地服务农户。
当然,零售商面临的问题很多,遭受质疑的声音也很大,几乎每年零售商都会陷入“倒闭潮”旋涡。从我们的调研中也获悉,确实有一些零售商像个算盘一样,你拨一下,他动一下,不思进取,久而久之就被淘汰。但也有一部分零售商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在大浪淘沙中脱颖而出,以顽强的生命力坚守农资零售赛道。
所以,即便当下零售商不断面临各种调整,自身的或者外界的,但是他们始终是农资流通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此,我们希望大家多关注农资零售群体,特别是合作厂家,多为他们的经营出谋划策,帮助他们不断积攒抵御风险的实力,让他们在跌宕起伏的农资市场中更好地活下来。
作者:安亚杰
来源:农资与市场
农*管理
自制有毒害劣质农*,黑心农*商坑害农民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审结一起李某浸蘸有毒害液体肥销售劣质农*案,被告人以牟取利益私自调配有毒害肥料制造销售农*,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罪,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被告人李某未依法取得农*登记证,从网上购买原料调配成“有机葡萄果面浸蘸液体肥”,在未能意识到有毒害劣质农*严重危害情况下,售卖给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葡萄种植农户谋取利润。经西安市临潼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委托检测,“有机葡萄果面浸蘸液体肥”含有赤霉素、氯吡脲,西安市临潼区植保植检站认定其系农*。使用“有机葡萄果面浸蘸液体肥”后,导致葡萄种植农户葡萄减产、商品性下降、劳务支出增加。经西安市临潼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农户葡萄减产价值185720.75元。西安市临潼区农林*评估除此之外,因商品性下降、劳务支出增加造成的损失4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农*管理法规,擅自生产、销售伪劣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还给农*使用者带来减产甚至绝收的风险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罪。据此,以李某犯生产、销售伪劣农*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0000元;非法所得9205元,依法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农*作为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食品健康安全。本案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农*,以次充好,使劣质农*流入市场,给不特定农*购买者造成严重损害,造成广大农户消费者财产利益不当损失,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在此呼吁广大农*经营者要防微杜渐、规范经营行为,如有发现假*、劣*或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处置和举报,避免祸及他人。
该案也提醒广大涉农消费者学会辨识产品包装、厂家、店铺及生产合格证明等,尽可能选择品质保证、售后到位的正规有资质的厂商,谨防不法商贩假冒伪劣,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建议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履职作为,加大对农*等农资类特殊产品的监管和服务,排查生产安全漏洞及农产品质量隐患,加强对涉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临潼法院将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行业整治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助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为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法条链接
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兽*、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假兽*、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兽*、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兽*、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兽*、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陕西法制网、西安临潼法院周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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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降温!!小麦遭遇“倒春寒”,农民怎么办?
“惊蛰”已过,西南地区小麦已开始抽穗扬花,长江中下游地区小麦已陆续起身拔节,黄淮海和西北地区小麦由南向北陆续返青,小麦生产进入了春季管理关键期,也进入了“倒春寒”高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季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偏高,但*地有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今年主产区小麦苗情如果遭遇“倒春寒”,将增加夺丰收的难度。全面加强小麦春季田管,防范“倒春寒”危害损失,全力以赴夺取夏粮小麦丰收。
(一)提高认识早预防。“倒春寒”是指在天气回暖的过程中,因寒潮侵入,气温骤然大幅降低,对小麦生长造成危害,主要发生在3—4月份小麦拔节期至孕穗期。小麦拔节后若地表温度降至-2℃以下,易导致主茎及大分蘖冻死,造成穗数不足,一般减产10%—30%,重者达50%以上。孕穗期若地表温度降至0℃以下,会影响小穗小花发育,造成结实粒数减少,整穗不实,形成半截穗。目前,主产区小麦陆续由营养生长向生殖生长转变,是决定小麦穗数、奠定穗粒数基础的关键期,要提前做好防控准备。
(二)因苗管理防冻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落实好“倒春寒”的预防措施。镇压。对土壤暄松、尚未拔节的麦田进行镇压,弥补土壤缝隙,促进根土密接,防止透风跑墒,也可控制旺长。化控。对尚未拔节、生长过旺的麦田,要在春季镇压的基础上喷施壮丰安、多效唑等化控物质,适当抑制基部节间过度伸长并提高抗寒性和抗倒性。低温来临前,可喷施芸苔素内脂等生长调节物质,提高植株抗寒性。灌水。对土壤缺墒的麦田,降温前提前灌水,改善土壤墒情,调节土壤和近地层小气候,减小地面温度的变幅,缓冲降温影响。
(三)因灾补救减损失。小麦是具有分蘖特性的作物,即使拔节期遭受了低温冻害,分蘖也不会全部冻死,高位蘖芽还可发育成穗,只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仍可获得较高产量。拔节期冻害发生后2—3天,及时调查幼穗受冻程度,分类施肥补救,争取高位分蘖成穗,小蘖赶大蘖、大蘖多成穗。仅叶片受冻或主茎幼穗冻死率10%以内的麦田,不必施肥。对冻死率10%—30%的麦田,亩施5公斤左右尿素。对冻死率30%—50%的麦田,亩施7—10公斤尿素。对冻死率50%以上的麦田,亩施12—15公斤尿素。孕穗期前后发生冻害的麦田,亩补施3—4公斤尿素,或用50公斤水兑尿素750克或磷酸二氢钾150—200克,并加入适量生长调节剂混合喷施,利于增加每穗结实粒数、提高粒重。拔节孕穗肥还需正常施用。此外,受冻麦田更易遭受病虫危害,应密切监测病虫发生情况和发生程度,及时防治。
免责声明
公司资金链断了,但是公司还没有倒闭,我已经辞职,但是公司欠我十万的工资没有给我,我找开发区管委会,
只能按照月薪2600支付。
中农立华携手150家企业共保2023年春耕农*供应
人勤春来早,耕作正当时。当前,春耕备耕从南到北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为切实做好春耕农业生产用*稳定供应,打好全年农业生产第一仗,作为农化流通服务领域的国家队,中农立华(60397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供销总社关于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决策部署,连续第四年发布春耕保供倡议书,今年主题为“并肩作战,护航春耕”,呼吁主要农*生产企业与中农立华紧密协作,共保春耕期间国内农*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价格稳定、服务到位,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
倡议发出后,国内外众多农*生产企业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50家国内外主要农*生产企业与中农立华签订《2023年春耕农*保供合作协议》,将从上下游携手,共同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农*供应链安全稳定,全力服务春耕农业生产,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担使命、挑重任!
1.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11.日本农*株式会社
21.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31.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41.山东绿德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71.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
81.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91.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101.广西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111.赣州一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1.黑龙江绿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1.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141.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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