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投教宝典】科创板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

【投教宝典】科创板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

1.上市条件:

①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④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规定的标准;

⑤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2.科创板上市指标:

①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③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④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⑤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指标

  【行业标准】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注:截至目前,从行业分布来看,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生物医*、高端制造、新材料这些领域的企业相对多一点。

  据专业人士判断,涉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1、新能源汽车高端产业链,电动汽车电池系统、电动电驱系统、充电模块等系统,热管理、轻量化、汽车电子等领域。

  2、无人驾驶产业链,包括感知、决策、执行三个层面,例如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高精度地图、算法模型、电子制动、电子驱动等。

  3、新能源产业链,可能包括光伏、风电、氢能源、特高压、储氢运氢、锂电、燃料电池等。

  4、医*行业,风口之上。创新*、高端仿制*、细胞治疗、基因测序等等,涉及范围非常之广。

  5、半导体产业链。IC设计、半导体设备厂商。困难重重,亟需支持。

  6、军工行业,非常宽泛。

  7、高端制造业,新兴产业核心零部件、OLED设备等等。细分龙头,需要市场挖掘。

  8、AI、机器人

  【发行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注:3年是个硬指标,需注意。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上市指标】  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第二款规定的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符合《***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IPO上市班 | 资本后EMBA班 | 工商管理EMBA总裁班 | 金融战略与投融资创新实战班| 新基建实战落地班 | 实战财务总监CFO | 经营方略EMBA班 | 博雅女性 | 高级人力资源HRD | 卓越管理与创新经营EMBA

科创板上来自市条件2020年?

科创板上市的五条基本条件为:【1】满足《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3】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4】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5】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北京科创板上市标准?

北京科创板上市的五条标准:

1.市值+净利润: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市值+收入+研发投入: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市值+收入: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自主招生: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注册制下科创板上市条件?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④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⑤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科创板首发上市条件与标准

一、科创板企业范围

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科创板企业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保荐机构应当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重点推荐下列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以及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1. 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 高端装备行业。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 新材料行业。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4. 新能源行业。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5. 节能环保行业。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6. 生物医*行业。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品、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符合范围的企业还要评估其科技创新水平,评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可遵从六个“是否”标准:

(1)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否权属清晰,是否国内或国际领先,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

(2)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3)是否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

(4)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

(5)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是否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的成长性;

(6)是否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否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是否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科创板发行条件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科创板发行条件如下:

1. 持续经营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强调持续盈利能力,允许未盈利/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企业上市。

2. 会计基础及内控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 业务完整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主营业务、控制权近两年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无重大不利变化;(3)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等无重大权属纠纷,无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 合法合规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立案侦查、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

5. 取消部分现行发行条件

取消了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比限制等方面的要求。除了证监会规定的上述发行条件外,申请在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科创板上市市值和财务标准

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至少得符合以下市值和财务标准之一,

 

上述表格所提及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提及的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科创板上市条件设计的逻辑参考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充分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该逻辑是以市值为核心,辅以营业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占比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等指标来确定是否达到上市条件。

版权说明:感谢每一位作者的辛苦付出与创作“科创板的韭菜花”均在文中备注了出处来源。 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处,还望谅解,如原创作者看到,欢迎联系“科创板的韭菜花”认领。 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发送消息至公号后台,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

怎样开通科创板

三个条件1,A股账户2,账户内资金资产50万3,交易时间满2年可以直接在网上开通,有疑问的话问自己的理财经理。

科创板上市最新标准?

1、科创板申请企业的预估市值不能低于10亿元,并且近两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五千万元,或者近一年利润需要是正数,累计的营业收入最少为1亿元。

2、科创板申请企业的预估市值不能低于15亿元,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最少有2亿元,并且企业在近三年期间用于研发的资金投入不得低于近三年营业收入的15%。

3、科创板申请企业的预估市值不能低于20亿元,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最少有3亿元,并且企业在近三年期间产生的现金金流量净额合计最低要有1亿元。

4、科创板申请企业的预估市值不能低于30亿元,并且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最少有3亿元。

5、科创板申请企业的预估市值不能低于40亿元,公司经营的产品已经获得了国家的批准,且是市场空间较大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的产品,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已经获得了某个知名企业的投资。

6、一般企业如果申请了科创板的上市,那么对应的审核机构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一般审核的周期从受理开始大概为6个月左右。2019年7月22日上午9点半,首批25只科创板股票开始在上交所交易,科创板正式开市。

上海科创板上市条件

科创板的定位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发行人申请股票在科创板首次发行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以畅通市场的“入口”。科创板上市的条件:(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五)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江阴市长江税务师事务所-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 - 全面注册制下如何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之间作出选择?

2023年2月1日,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注册制的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沪深北交易所、股转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实施及落地。全面注册制下,企业上市可预期性增强,上市板块可选项也随之增加。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同系注册制,拟上市公司应如何选择适合的上市板块?笔者通过对A股所有板块财务指标要求、发行上市条件、板块定位、支持鼓励行业、股票锁定期、审核时限、股票估值、投资者门槛、交易机制、信息披露要求等要素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板块选择建议,供读者参考。

一、关于各板块相关事项比较分析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财务指标综合考虑市值、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方面,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上市需求。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财务指标要求对比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主板相比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对于企业的市值、净利润、收入等均设置了更高的门槛,这与主板定位支持“大盘蓝筹”企业息息相关,注册制下主板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比等要求,主板第一套标准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6,000万元较核准制下三年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的“门槛”有实质提升,不过该财务标准与目前主板审核中实际把握的标准趋同,主板标准二、标准三的市值要求分别为50和80亿元,根据WIND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A股上市公司中,市值低于50亿元的有2,000多家,占全市场上市公司的45%以上,基于主板定位于服务“大盘蓝筹”企业的特性,预计未来仍有较多企业有望通过标准二、标准三实现主板上市;(2)就盈利要求而言,主板对于拟上市企业盈利要求最高,最看重企业盈利能力,其次为创业板,主板目前上市标准均为盈利性指标,而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均设置了非盈利性指标;同时,科创板和北交所均包含“无收入的技术/研发”指标,为前期研发投入较多而难以产生收益性现金流的科技成长型企业上市预留空间;(4)主板吸取了科创板、创业板此前红筹企业上市的试点经验,对红筹企业上市形成统一、公开的监管标准,相比科创板及创业板此前上市规则,此次全面注册制改革取消了红筹企业及存在差异表决权安排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净利润为正的财务指标要求,增强了A股对于相关企业的吸引力;(5)北交所目前尚未为红筹企业上市提供通道,这与A股目前重点加速引进具备一定规模的红筹企业回归而北交所定位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背景有一定关联。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在发行上市条件方面的主要要求对比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各板块在主体资格、财务规范、内控健全、业务完整、股权清晰、合法合规等发行条件上没有实质差别;(2)针对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主板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董高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要求最近2年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科创板额外对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作出规定而其他板块未作要求;(3)申请在北交所IPO的企业须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同时需要符合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及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等条件要求。

《注册管理办法》对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板块定位提出了总体要求,同时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在配套业务规则中对相关板块定位进一步释明。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的板块定位总体要求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主板定位于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对于主板的板块定位表述相对宏观,对于其中提及的“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具体认定、是否有相关更明确或量化的指标还有待后续规则进一步明确或结合后续审核实践进一步观察;(2)科创板聚焦服务“硬科技”企业、创业板聚焦“三创四新”重点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则聚焦“专精特新”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3)上述各个板块的定位虽然存在差异,但也有重合的地方,具体适用层面也有更细化标准把握的尺度问题,此前创业板和科创板申请上市企业中有不少因为对板块定位把握不到位而撤回材料或终止审核。《注册管理办法》本次明确由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进行把关,这意味认定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的最终决定权还在证监会;(4)全面实行注册制下,各个板块定位方面形成了各有侧重、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市场格*,有利于避免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之间对上市企业资源的过度竞争。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申报及推荐规定》《创业板上市申报及推荐规定》《北交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全面注册制下,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对支持鼓励行业各有侧重,具体情况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主板目前并无明显的行业偏好设置,针对主板上市企业,《注册管理办法》仅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未出现近期网传的“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支持类”等关于行业的要求;(2)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关于支持鼓励行业的类型均有各自的侧重点,科创板重点支持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传统行业中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企业都可以在科创板上市;创业板定位高成长、高科技企业,互联网模式很多属于技术、模式与服务业融合,尤受创业板青睐。创业板对于行业的包容性大于科创板,虽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明确了12个负面行业,但仍留有余地,即仍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体现了对新旧产业融合及传统产业升级换代的支持;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3)根据WIND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科创板挂牌上市企业共有501家,其行业主要分布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产业、新材料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行业;创业板注册制下的上市公司共有412家,其行业主要分布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等;北交所上市公司共有162家,其行业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相关规定,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针对首发前股份锁定期限对比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注册制下的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关于股东所持首发前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要求基本一致;(2)因主板上市财务指标均为盈利指标,故未规定公司上市时未盈利情形下的股票锁定要求;(3)科创板对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所持首发前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有特别的要求,而其他板块未对此作要求;(4)与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相比,北交所对于股东所持首发前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的要求更为宽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所持首发前公司股票仅要求锁定12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的审核时限情况具体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与创业板审核及问询回复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中国证监会在受理申请文件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与主板、科创板及创业板相比,北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时限相对较短,预计为3-4个月,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交所挂牌上市的企业必须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在不同板块上市对企业价值的体现程度是企业选择上市板块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正如某业内资深人士所述:“哪个(板)估值高就奔哪里”。此外,股票交易的活跃度也是影响投资者作出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根据WIND、上交所和深交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当日成交金额和平均市盈率情况如下:

注:上述当日成交金额为2022年12月30日数据。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市盈率是衡量上市公司股票估值比较常用的方法,上市公司股票当日成交金额是衡量上市公司股票活跃度的重要指标。从上述表格来看,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最高,其次是创业板,上证主板的市盈率最低。从交易活跃度上来看,主板与创业板交易活跃度比较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活跃度则比较低;(2)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主板取消了新股发行定价不得超过市盈率23倍的限制,未来与科创板、创业板一致,将新股发行定价交由市场并由市场根据公司质地和发展前景来给予其相匹配的发行估值。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投资者门槛具体规定对比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维持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仍为无“特别门槛”,科创板与北交所的开户“门槛”相同,创业板开户“门槛”相比略低,相关板块目前均未对机构投资者设置资金或经验“门槛”。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涨跌幅限制具体规定对比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见:(1)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重新上市首日、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日均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2)主板仍保持通常情况下每日10%的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应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均为每日20%,而北交所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每日30%。

《注册管理办法》承袭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审核经验,在各板块均适用的一般性信息披露规则中进一步强化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实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责任,并补充规定了关于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基于主板、科创板及创业板板块定位方面的差异,《注册管理办法》亦对各板块信息披露做出一些特殊要求:(1)主板定位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特别要求应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过程、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行业地位进行充分披露;(2)科创板聚焦科技创新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强化了关于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安排等方面的信披要求;(3)创业板主要服务三创四新企业,因此要求充分披露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并要求针对性地披露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或者业态创新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对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上述在同一性基础上对各板块又进行差异化规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既贯彻了注册制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又兼顾了不同板块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均包含多套上市指标,企业上市的时间和结果更可预期。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企业上市板块和上市指标的选择变得更多。如何选择最适合的上市板块,笔者建议如下:

总体而言,科创板更偏重于硬科技类企业,对技术驱动方面要求会高一些,创业板更倾向创意创新以及新模式,对企业科技含量方面的包容度会更高一些。科创板标准一与创业板标准一、标准二近乎相同/接近,在企业同时满足科创板、创业板相关条件情况下,笔者建议此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自身所属行业

科创板强调的是“科技”,定位于服务“硬科技”类企业,包括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科创板目前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等六大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根据科创板审核实践,拟上市企业科创属性、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创业板强调的是“创新”,创业板从2008年开板至今其定位在不断修正,创业板支持的是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企业,行业属性上采用负面清单制,即不在负面清单的行业和商业模式都可以接受,而且明确即使在负面清单的行业如果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仍可以在创业板上市,现有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则相对较为分散,从这一角度来看,创业板可以针对“软科技”类企业。

2.自身研发投入、营业收入、研发人员占比和发明专利等情况沪深交易所分别另行发布了《科创板上市申报及推荐规定》《创业板上市申报及推荐规定》,制定了相应财务评价标准以便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科创板从研发投入、营业收入、研发人员占比和发明专利四个维度对其上市企业提出了多方面要求,尽管存在五类允许未达到前述四项指标的企业上市的情形,但实践中通过论证符合该五类例外情形实现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占比极小;而创业板对研发人员占比和发明专利没有硬性指标规定,关于研发投入和营业收入方面的要求较之科创板也更为宽松。因此,科技企业还需结合研发投入、营业收入、研发人员占比和发明专利等在科创板及创业板中作出选择。

(二)模式成熟、盈利能力强而科技创新属性偏弱的企业

如前文所述,主板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要求仍明显高于其他板块,目前已上市的科创板、创业板企业中,少数企业的首发市值和财务指标能达到主板注册制下的上市条件。同时,主板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聚集了一大批事关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全面注册制下,主板定位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因此整体而言,模式成熟、盈利能力强而科技创新属性偏弱的企业更适合选择主板上市。

全面注册制下,创业板的3套上市标准均对拟申报公司的净利润或收入作出具体要求,主板更是如前所述对净利润和收入均有较高要求。因此,对于暂时收入较少、尚未盈利的创新类企业而言,主板及创业板并非最佳选择。相比主板和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均设置了“研发投入”指标,该类创新类企业如满足“市值+研发投入+(收入)”指标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申请在科创板或北交所上市。另外,针对新*研发等特殊行业发展模式及规律,上交所参考联交所上市规则18A章节中关于新*研发企业的上市要求,颁布了第五套上市标准,打开了未盈利新*研发企业通往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大门。2022年6月,上交所进一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医疗器械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将第五套标准扩容至医疗器械行业,让更多处于研发攻坚阶段的企业能够对接资本市场。科创板的第五套上市标准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等指标均不作要求,称得上为未盈利的研发型企业“量身定制”的一套上市标准。根据WIND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已有18家新*研发企业和1家医*器械企业采用科创板的第五套标准上市,研发投入较多、尚未实现盈利的科技型企业可以考虑通过该套标准实现在科创板上市。

(四)暂时无法达到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门槛的企业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相比北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企业的市值、净利润、收入等均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对于暂时无法达到主板、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门槛的企业,可将北交所作为目标,目前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之间的转板机制已经打开,相关企业可在符合条件后通过转板机制到沪深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

全面注册制下,上市条件更加包容、板块定位更加明晰,将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风险特征的企业提供更广阔的舞台,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也将进一步提升。期待未来各个板块形成错位发展、相互补充并适度竞争的市场格*,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容纳性、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转载请注明出处品达科技 » 科创板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投教宝典】科创板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