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基金交易规则(基金具体规则是什么)

基金具体规则是什么

实行T+1

基金交易规则-金投网 (手机金投网 m.cngold.org)

2014-12-30来源:金投基金网0

基金交易规则是怎么样的?基金交易规则具体如何?据悉,基金交易中,主要是开放式基金。小编这里就以开放式基金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

开放式基金一般不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它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及其指定的代销网点销售,银行是开放式基金最常用的代理销售渠道。投资者可以到这些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步骤如下:

投资者若决定投资某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首先必须到该基金管理公司指定的销售网点开立基金帐户,基金帐户用于记载投资者的基金持有情况及变更。

投资者申请开设基金帐户应向销售网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契约中规定的相应证件。这些证件通常包括:法人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投资者的身份证、用于结算的银行帐号、预留印鉴卡等。

然后,投资者才可以开始申购和赎回该基金管理公司所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每次申购赎回,投资者都必须到指定销售网点填写申购赎回申请表,若技术条件成熟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和互联网发出指令。由于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是以当日的基金净值为准,所以客户在申购时只能填写购买多少金额的基金,等到申购次日早上前一天的基金净值公布后,才会知道实际买到了多少基金份额;而赎回时,投资者只要填写赎回份额就可以了。

办理完申购赎回手续的数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点打印成交确认单或交割单(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也会定期给投资者邮寄一段时期内的交易清单)。至此,整笔交易就全部完成了。

也可在基金公司代销点:证券公司购买。证券公司有专业的理财师能给您订做基金投资方案,有一些银行没有的其他服务。

直接在基金公司购买。这样购买要求数额较大。适合机构投资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买混合型基金是靠净值增涨赚钱还是靠分红赚钱,分红是多少时间分一次?

  累计净值=单位净值+过往分红  基金分红时净值会下降,这个下降并非因为市场波动,而是因为分红本身。净值下降的幅度=分红的幅度,比如每1份基金份额分红0.5元,那么基金净值在分红除息日,就会下降0.5元,你所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基金净值的增长,分红导致了净值下降,实际分红分的就是本来你的钱,所以不要关注分红,只要净值上升,你就是赚钱了。  由于分红会导致交易的单位净值下跌,这个单位净值无法体现一只基金从开始到现在的整体收益,则用累计净值里体现,其中包含了分红在内。累计净值的用处不大,由于基金成立时间都不一样,所以该指标不能很好的做对比。而交易时都用单位净值,所以不用太在意累计净值。

什么是混合基金?

混合基金是一种通过投资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来实现风险和回报平衡的多元化投资工具。这些基金旨在确保投资组合的分散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市场风险并提高回报率。

基金组合中的不同证券种类会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表现出不同的风险和回报,因此对于想要通过投资市场实现财务目标的投资者来说,这种多元化投资方案可以更好地平衡风险和回报。

混合基金通常被发行和管理投资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但也可以被普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总的来说,混合基金是一种优秀的投资工具,可以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务目标并规避市场风险。

猫基金讲堂|基金的交易规则,你真的知道吗?

猫基金上线以来,好多以前不买基金的小伙伴,现在也开始接触基金了。小微发现,关于基金的交易规则,有一些基本的问题有些宝宝还不知道,今天咱们就来讲一下!

小微

在讲几个基本原则之前,先说说买卖基金的几个时间点,那些搞不清T+1是神马的小伙伴,可要认真听啦!

买卖基金的几个关键时间点

01

买卖基金受交易时间限制

交易日,也就是“T”,是指除节假日外的周一至周五,交易时间是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基金的“非交易日”。

虽然网上可以7*24小时全天候交易,但实际是一种预约交易,要到最近的交易时间才能成交、确认。

如果在非交易日,如周末购买或者赎回基金,都会顺延到交易日,所以如果你在周五下午3点之后购买或者赎回基金,要到下个周二才能确认,到下个周三才能查看盈亏。

如果是在长假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申购,无论是3点前还是3点后交易,基金公司都是在长假后才确认申购,待确认期间无法查看盈亏。

02

下午3点前后买卖有区别

购买基金的时候,看到的净值,是前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交易日3点前购买,按当天的净值(一般晚上8点后净值更新后可查看当天的净值);交易日3点之后购买,按下个交易日(T+1)当天的净值。具体以基金购买后被确认的信息为准。

所以,交易日的3点前购买或赎回基金,算当天的交易,下个交易日(T+1)确认,下下个交易日(T+2)查看盈亏。

交易日的3点之后购买或赎回基金,算下个交易日(T+1)的交易,要到下下个交易日(T+2)确认,再下一个交易日(T+3)才能查看盈亏。

大家在申购或者赎回时,要掐准时间点哦,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下面来看基金交易中的几个基本原则:

1

“未知价”原则

“未知价”原则,是指大家在买卖基金的时候,申购和赎回以申请当天收市后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买入的基金份额或卖出所获得的金额。

这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需要在每个交易日行情结束后才能计算,然后托管部门审核,次日公布。所以大家在当日交易时间买卖基金时,只知道上一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不知道当日交易的确切价格。这种交易的计价方法,就叫“未知价法”交易啦!

为什么基金要按照未知价原则成交?

采用这种方法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公平的原则。比如昨天的基金净值是1元,而今天股市大涨,今天的基金份额净值会随之大涨,比如涨到1.2元。如果投资人在今天按照前一天的净值1元买入基金份额,而在后天按照今天的1.2元卖出基金份额,则可以立即赚到0.2元/份额的毛利。

同理,如果后天股市大跌,基金份额净值降到0.5元,则投资人会蜂拥至基金管理公司,要求按照今日的净值1.2元赎回基金,这样不但对长期投资基金的人不公平,也会造成市场的混乱。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投机行为的发生,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国际上通用的做法是按照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当天买卖基金的依据。

购买和赎回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采用的都是“未知价”交易原则,需要提醒的是,在每天下午3点前进行的申购赎回,才会被视为当天申购赎回哦!

2

“先进先出”原则

“先进先出”原则,是指每份基金单位在赎回时是单独计算持有期的。

基金持有人每一笔交易申请的时间和金额/份额明细,在注册登记系统和销售机构电子系统中都有记录。

基金赎回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就是最先被买入的基金,最先被赎回。

3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是指买入基金时以金额申请,卖出基金时以基金份额申请。

在办理基金交易时,投资者实际持有的是基金份额,而不是大家常说的“金额”。买入时,大家支付现金金额,按照一定的单位净值,折算为相应数量的基金份额。卖出时,大家需要填写赎回的基金份额数,按照一定的单位净值,计算为现金金额。当然,基金买卖都会有相应的手续费,具体以各基金产品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为准。

关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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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会专门开节课,给你讲一讲!

交易基金必须要知道的11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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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以下称为“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规。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机构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地对各部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稽核。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必须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监管规则。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因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市场条件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制度;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部门规章制度。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是制定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制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对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的总览和指导性文件,是公司经营运作和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市场营销制度、法律合规与稽核制度、反洗钱制度、基金运营业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

(4)部门业务规章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具体说明,将内部控制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每道程序。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内部监控完善。

(1)控制环境是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等内容。

(2)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不能达到内部控制目标的可能性。风险评估就是确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哪些方面会偏离内部控制的目标,其实质是确定关键控制点。

(3)控制措施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制手段。

(4)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的经营信息,并在内部进行沟通。

(5)内部监控完善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适应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估,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内部控制由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两个层次构成。宏观控制是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从公司内控文化建设、治理机构设计、总体风险识别、内控制度完善等角度对整体经营活动的控制;微观控制则是在宏观控制之下,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由各级组织从业务控制和组织控制两个相互交叉的方面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从业务的角度划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可分为前线业务控制、中线业务控制和后线业务控制。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公司的内部控制由公司各级组织的自我控制和监督控制组成。公司内部组织包括执行总裁、业务主管、各职能部门和员工等多个层次。

公司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1)董事会层面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合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公司风险取向及风险管理的原则、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合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2)公司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总裁负责,协助执行总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调整业务权限,讨论重大决策风险以及检查风险管理状况,并就公司的风险状况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做定期和不定期(如遇特殊事件)的汇报;公司经营管理层还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框架下针对公募基金、QDII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分别设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作为各业务领域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或审议基本投资策略和原则,制定或审批重要投资项目方案,审批或协调与投资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

(3)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含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含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察、稽核,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相关制度和章程,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督察长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查档案资料,及时报告违规行为或事件,并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相关细则,提请和督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纠错防弊、堵塞漏洞。

(4)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合规部与稽核部,分别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事后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和更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和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内部控制的作业流程。

(5)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通过检查、评价和控制各项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特别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6)公司其他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工作办法,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公司的前线业务、中线业务和后线业务均采取了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ⅰ)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流程、投资授权制度、归责原则、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

ⅱ)交易执行控制:包括建立集中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交易绩效评价体系、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交易记录制度、特殊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审批制度等;

ⅲ)投资风险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完善且与业务相称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人员安排、风险承受水平、风险度量及申报方法、买卖限额及持仓限额、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等;

ⅳ)市场营销业务控制:包括建立渠道销售管理、机构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与媒介关系维护、投资者服务等制度。

ⅰ)基金运营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间的隔离制度、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流程、产品账户设立与核算、估值方法与估值程序、与托管行的互相监督、信息披露规则等;

ⅱ)法律合规控制:包括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全面推行责任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等;

ⅲ)内部稽核控制:包括制定并维持稽核政策和有关的监察职能、设立独立的内部稽核部门、制定清楚的职权范围、强化内部检查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及经验、确保相关工作有充分的计划、控制及记录及报告等;

ⅳ)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和风控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护制度等;

ⅴ)危机处理控制:包括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界定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紧急事件处理、系统备份、贯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等;

ⅵ)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界定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设立专门的负责人、界定岗位职责、禁止披露内幕信息、持续检查与评价制度等;

vii)风险管理控制:包括投资业绩归因分析、投资组合绩效评估、运作风险识别及评估及定期通报与汇报制度等。

ⅰ)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公司财务、基金财务互相独立、凭证制度、用印制度、会计控制措施、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复核制度、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ⅱ)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控制:包括制定招聘及培训政策、入职和持续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等。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如下包括:

(1)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设立日期:1988年8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52亿元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行长:李仁杰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电话:021-52629999-212012

传真:021-62159217

资产托管部联系人:李峰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39,482.00亿元,股东权益2204.36亿元,2014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27亿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10人,平均年龄32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4年6月30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26只——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总计898.87亿元。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直销机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宋亚平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电话:021-9556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铁军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汤骏、许培菁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2015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35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间:不定期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本基金的具体发售方式,发售流程和发售机构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认购时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常可在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但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其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投资人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程序,请参阅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场外认购本基金时,可在上述认购费率基础上享受一定幅度的费率优惠,详情可参见基金管理人2014年3月21日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基金网上直销认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1个月按30天计算,2个月按60天计算,以此类推;1年按365天计算,2年按730天计算,以此类推。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1、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申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46,915.31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6,915.31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12,5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元。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之一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宏观经济和政策研究,自上而下地分析影响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的各种关键因素,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并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品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中国经济转型、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新常态”下的宏观经济和深化改革,确定了中短期我国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政策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宏观经济、产业政策、金融市场等多方面正面临着深刻的变化,相应地,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策略研究进行资产配置的投资策略具备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实施条件。

本基金从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相关政策研究的角度出发,把握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产业优化及升级、消费结构升级等带来的投资机遇,重点分析国内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资本市场政策,比如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以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发行制度、股权制度、交易制度等相关政策导向,自上而下地实施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并结合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和债券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宏观经济和政策分析,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跨市场跟踪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的变化,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配置比例并动态调整。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框架下,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基本面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基金经理和研究团队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自下而上”个股精选,甄选优质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得长期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

1、定量、定性初选和评级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股票的筛选,首先通过数量分析员的定量筛选技术以及定性的分析研究,挑选出规模适合、流动性充足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然后对上述通过初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分析,根据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表现,分1-4级进行评级。筛选和评级主要考察的因素和指标包括:

(1)规模和流动性:如市值和换手率等,对于规模过小或流动性较差的股票进行剔除;

(2)盈利能力:如P/E、P/CashFlow、P/FCF、P/S、P/EBIT等;

(3)经营效率:如ROE、ROA、Returnonoperatingassets等;

(4)财务状况:如D/A、流动比率等。

在上述数量筛选的基础上,利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资源,由行业研究员在其覆盖的行业研究领域内,通过行业研究和公司研究,针对上一步骤中打分靠前的上市公司进行二次筛选。行业研究员主要依据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因素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通过行业生命周期分析和行业景气度分析,对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构成、竞争优劣势、核心竞争力、公司战略、财务报表、公司治理以及在行业内的动态相对表现进行评估,筛选出处于成长期和景气度上升的行业中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国家**在某一时期针对部分行业和资本市场出台的政策,以及在某些市场阶段下涌现出的特定投资主题,力争筛选出受益于此的行业内上市公司。

在二次筛选的基础上,基金经理通过对上市公司、其行业上下游以及竞争对手的实地调研,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所处行业的竞争实力、公司的财务特点等,依据对公司实力、盈利能力、盈利质量、管理层素质、流通股东受关注程度等五大排名标准进行评判,进一步挑选出符合国家政策、具有持续的竞争优势、良好的中期成长性,以及优良的管理质量和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基金经理进一步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标,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以及合理估值基础上应该考虑的折价或溢价水平,选择其中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

在基本面分析、实地调研、估值评估的基础上,对关系上市公司业绩和发展的关键变量和因素进行系统化的持续跟踪,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回访、会议交流、行业政策追踪、行业数据分析等,并由此对公司估值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正。

本基金通过持续跟踪上市公司和所在行业的基本面情况,结合实地调研和个股估值水平的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行业、个股的动态调整和优化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基于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和混合型基金中债券投资相对被动的特点,进行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以收益性和安全性为导向配置债券组合。

由于期限不同,债券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下面的几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采取主动型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期、中期、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结合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不同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构配置。

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失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质上为公司债,只是发行主体扩展到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扩大了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范围。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中小企业,企业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相对滞后,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高于普通上市公司,且定向发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本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本基金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的投资决策机制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分管投资领导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报告,负责制定整体投资策略和原则,审定季度资产配置调整计划和转持股份产品的投资方案;参考投资报告,审定核心投资对象和范围,并定期调整投资原则和投资策略。

投资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参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配置建议、行业投资比例和整体组合的绝对和相对风险控制水平,关注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增值性、稳定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确定具体的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间,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进行日常分析和管理。为有效控制组合风险,投资经理只有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才可以超越权限超配个别证券。

投资经理助理/投资分析员:通过内部调研和参考外部研究报告,定期提出宏观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或建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数量分析人员通过数量模型发现潜在投资机会,运用组合业绩评估系统,定期对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风格轮动、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归因分析。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分析、监控和报告。根据反馈结果,投资经理及时对组合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研究人员从基本面对宏观经济、行业、个券、和市场走势提出研究报告,数量小组利用集成市场预测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对市场、行业、个券进行分析和预期收益测算。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定期(月)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资产配置原则下,基金经理根据研究人员和数量小组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制定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投资策略,结合优秀企业主题的投资特点,在严格贯彻投资流程和投资纪律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风险构建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组合优化。

基金经理直接向中央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并将执行结果反馈基金经理确认。交易执行结束后,交易员填写交易回执,经基金经理确认后交给基金行政人员存档。

数量小组和风险控制小组利用公司开发的业绩评估系统,对投资组合中整体资产配置、投资组合、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因素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分析。该评估结果将为基金经理进行积极投资风险的控制和调整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行业、个股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不需要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他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新手入门怎么玩基金?

新手入门先要了解基金的基本概念、了解基金交易规则、了解基金的好坏和相关排名、了解基金购买方式。投资者要根据自身的目的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不要盲目的选择一些不适合的产品。基金因其投资风险低、投资门槛低而备受欢迎,同时基金理财也是没有专业金融背景和相关知识的普通投资者的最佳选择。市面上的基金种类繁多,不同的基金产品风险和收益水平、特点各不相同,投资者要根据自身的目的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不要盲目的选择一些不适合的产品。基金新手教程:1、了解基金的基本概念基金按风险程度来排,可分为4类。其中风险最低的是货币基金、风险稍高可控的债券型基金,风险较高的混合型基金,风险最高的是股票型基金。根据投资对象不同,又可以分为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2、了解基金交易规则想要购买基金进行理财,必须要了解基金的交易规则和主要费用。基金投资主要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认/申购费、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费。不同的基金产品各项费用的高低有所区别,其中货币基金无需申购费和赎回费。3、了解基金的好坏和相关排名买基金不一定是要买排名靠前的基金,但是排名靠前的基金大多数质量都是不错的。排名靠前的基金大跌时,也是能靠自己的能力再爬起来的。所以购买排名靠前的基金是比较安全的,风险系数也是比较低的。4、了解基金购买方式基金购买渠道有三个购买渠道,分别是基金公司官方网站、银行柜台/app和第三方基金购买平台。代销渠道中,第三方销售平台的费率会比证券和银行更优惠。而且,银行购买到的基金和其他任意渠道购买到的基金并没有任何不同。

混合基金是什么?如何购买?

混合型基金[blendfund,hybridfund]是在投资组合中既有成长型股票、收益型股票,又有债券等固定收益投资的共同基金。编辑本段特点  混合型基金设计的目的是让投资者通过选择一款基金品种就能实现投资的多元化,而无需去分别购买风格不同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型基金会同时使用激进和保守的投资策略,其回报和风险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一些运作良好的混合型基金回报甚至会超过股票基金的水平。  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不同  混合型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分类标准。根据股票、债券投资比例以及投资策略的不同,混合型基金又可以分为偏股性基金、偏债型基金、配置型基金等多种类型。

基金006718 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A怎么样、净值、分红、基金经理2019-综合资讯-拍拍贷

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A基金代码:006718,全称: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国融基金推出的一款混合型基金。

本文将为您介绍基金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A006718简介、净值、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A分红、基金经理、分红、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

基金资产规模:2.10亿元,数据截止日期:2019年08月23日

基金份额规模:2.0407亿份,数据截止日期:2019年05月29日

最高申购费率:1.50%(前端)

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A006718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A基金有可能会损失本金。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取定量与定性投资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和优质龙头企业的严格筛选,力争为投资者带来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根据2019-09-12日数据显示,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A006718基金净值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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