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可以买新三板股票吗?有什么限制吗
个人买卖新三板,制是开通权限,只要开通了新三板帐户的是可以买新三板股票的【条件是:需要两年股票投资经验与500W资金,才可以开通】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新三板主办券商及预备券商下发文件称,新三板试点园区范围即将扩大,做市商业务即将推出,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也可能参与新三板交易,届时报价系统的股份转让需求将大幅增加。因此,相关券商须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报价业务网络委托交易系统的开发和上线运行工作。与此同时,新三板扩园、国家高新区非上市公司进入股份转让试点有关实施方案,做市商业务指引等实施细则已初步拟定。而新三板市场的扩容规模、发审方式、交易制度、投资者资质、挂牌公司条件等问题也正逐一明朗。市场人士指出,新三板扩容并不成立新的交易所,而是在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基础上,启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目前全国高新技术园区共有56个,扩容方式则存在一步到位全部进入试点及分期分批进入试点两种方式,可以预见新三板挂牌公司规模将出现爆发式增长。新三板已确定引入做市商制度,这也被认为是资本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试点,并由此在未来可能延展到创业板、中小板甚至主板。同时,符合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进入新三板市场参与报价转让交易,交易最小单位也有望由此前的3万股拆分为1000股。
新三板交易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解读
2019年12月27日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第一批业务规则发布实施,标志着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落地实施,改革“蓝图”进入“施工”阶段。那么,新三板分层管理后的交易制度又有哪些不同?参与各层级投资又需要满足哪些不同的要求?今天就让我们跟着股转公司的老师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新三板交易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新三板交易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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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介绍
编者按
大家好!“全国股转公司微讲堂改革专刊”系列课程上线啦!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进行时,我们将用声音讲述与解读新三板改革知识、规则内容,用语言传递与分享市场点滴,在轻松、便利的氛围中希望您能随时随地,听您想听!
新三板扩容是什么?
"新三板扩容"是指"新三板"--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试点园区范围的扩大和代办系统的主办券商数量的增加。新三板扩容将在原有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在交易制度上,将同步引入做市商制度;在投资者资质上,符合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进入新三板市场参与报价转让交易。
新三板基础层开户条件?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最全新三板挂牌、上市及转板条件 - 知乎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业务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能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1)定向融资:累计融资金额1000万以上。
(2)合格投资者:符合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50人以上。
(3)净资产: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为正。
(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设立董事会秘书。
(1)标准一(同时满足):
(2)标准二(同时满足):
A.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50%以上;
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条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1.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最近12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5.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1.主体类型: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2.发行条件: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3.合法合规:最近三年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5.股东人数:1000人以上。
6.公众持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7.交易活跃度:转板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成交量1000万股以上。
8.市值及财务指标: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9.行业规定: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规定。
上周回顾:新三板最重要的十件事(9月10日-9月16日)
上周,全国股转公司对新三板公司在区域股权市场发行私募可转债,明确了三项监管要求,已发行可转债的挂牌公司被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
截至目前,共10686家挂牌公司披露了半年报。高盈利企业比重提升,上半年营收5000万以上的公司占比36.65%,同比提高3.92个百分点。
6家公司完成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发行可转债股转明确监管要求
截至2018年8月已披露在区域股权市场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12家挂牌公司,其中,实际完成发行的有6家,募集资金总额为1.72亿元,发行期限在1-3年之间。
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区域股权市场发行私募可转债,需要解决跨市场间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等种种可能带来的难以转股等问题。为保障投资者权益、防范监管套利,全国股转公司已明确如下监管要求:
1、发行私募可转债涉及转股的,应当符合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要求及投资者适当性等相关条件;
2、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应同步在新三板市场披露私募可转债发行方案,对于包括无法转股等风险事项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3、将已在区域股权市场发行私募可转债的挂牌公司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密切关注挂牌公司以及相关私募可转债品种的存续期管理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和监管要求的进一步措施。
元亨光电叫板回购制度相关制度将迎来重大调整
现行新三板回购制度规定,只有如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回购注销:1、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包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后,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挂牌公司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回购交易对手方所持股进行注销;2、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后,因发生激励对象离职、考核未达标等特定情形,挂牌公司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股份进行注销。
元亨光电(430382)回购股份注销,完全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安信证券曾劝告元亨光电在相关规则出台前暂先取消本次股份回购,但元亨光电表示仍将继续本次股份回购。目前,元亨光电使用公司普通证券账户回购本公司股票,将无法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目前,《公司法》正在对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制度做完善。A股相关制度的出台,将为新三板回购制度调整带来重大机会。
全国股转公司公众号信息显示,新三板市场2018年半年报披露收官,共10686家挂牌公司披露了半年报。
挂牌公司2018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9768.39亿元,同比增长16.13%;净利润464.40亿元,同比增长4.99%。高盈利企业比重提升,上半年营收5000万以上的公司占比36.65%,同比提高3.92个百分点;净利润1000万以上的公司占比14.60%,同比提高1.09个百分点。
上半年研发投入合计290.60亿元,平均每家271.95万元,同比增长22.39%;研发强度2.97%,同比提高0.15个百分点,较2017年全社会水平高0.87个百分点。挂牌公司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重视吸引高质量人才,上半年末挂牌公司员工人数254.23万人,同比增长6.97%,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25.30%。
新三板挂牌国企年内主动并购16起29家国有企业增发融资金额达62.4亿
截至2018年9月6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共计10992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实际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公司总计462家,占整体的4.20%。
2018年至今,新三板市场中共有29家国有企业实施增发融资,金额达到62.4亿元,比2017年同期增长了46.18%。同期,新三板市场的国有企业主动并购事件共有16起,其中有1个案例并购已完成。
截至目前已完成的并购案例为新三板企业中青博联收购陕西青旅75%股权,涉及金额151万元。
宇晶机器过会:5家子公司4家亏损去年净利润不足8000万
9月11日,第十七届发审会审核结果显示,原新三板公司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证券简称:宇晶机器原证券代码:834124)成功过会。
上会之前,宇晶机器明显不被看好。2014年-2016年,宇晶机器业绩可谓不温不火。营业收入稳定在1.2亿-1.6亿左右浮动,净利润最高没有超过3500万元。
2017年,宇晶机器业绩翻番,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122%;净利润7480万元,涨幅达136%,距离“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的IPO隐形门槛非常接近。
另外,宇晶机器的5家子公司中,有4家亏损,公司还存在信披瑕疵,漏发IPO上市辅导公告。宇晶机器IPO过会,可谓是一场“大反转”。
起底新三板企业间最大并购案买方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华邦健康溢价套现
有一种并购叫做买方大股东套现。卖方不如买方精,缺钱的终究搞不过钱多的。
近日,新三板企业间的最大并购案诞生。新三板公司颖泰生物(833819)以4.37亿元现金收购另一家新三板公司禾益化工(834637)42.77%股份。交易完成后,颖泰生物将持有禾益化工99.99%的股份。
挖贝网发现,这桩收购的最大赢家是买方颖泰生物控股股东,一家A股上市公司华邦健康(002004)。4.37亿元的并购款,至少有3个亿将进入华邦健康的“腰包”。
齐鲁银行:“利润王”的新三板生存没有想象中那么差
新三板真像大家吐槽的那么差吗?不是!好公司在新三板的融资能力很强,甚至超过同行业同一体量的A股上市公司。
齐鲁银行上半年收入30亿,净利润10.8亿,摘下了新三板“利润王”的桂冠。齐鲁银行自2015年登陆新三板以来,共完成了两次定向增发,累计募资总额超过65亿。
目前,沪深两市共有13家区域性银行,在利润和收入方面同一体量的公司为常熟银行(601128)。截止到9月14日收盘,齐鲁银行的最新收盘价为3.5元/股,总估值达到144亿元。市盈率在7倍左右;常熟银行上半年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7亿、7.7亿,市值137亿,市盈率在10倍左右。
从融资能力来看,常熟银行近年来仅在2016年9月首发上市之初完成了9.5亿的融资。相较于齐鲁银行65亿元,不在一个量级上。
智明星通为上半年最赚钱的非金融企业研发投入甩掉97%A股公司
今年6月,善于打造爆款游戏的智明星通(872801)登陆新三板以后,新三板利润排行榜被洗牌:“黑马”智明星通以4个亿的净利润稳居利润排行榜第6位,成为今年上半年新三板最赚钱的非金融企业。
上半年在市场整体去杠杆的背景下,智明星通现金流状况也十分稳健。截止2018年6月底,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亿元,位居新三板上半年现金流榜单的第16名。
同时,智明星通洗牌了新三板研发投入排行榜,上半年以4.9亿的研发费用稳居研发投入榜首位,甩掉了97%的A股上市公司。
为“嫁给”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福玛特(837916)曾经放弃IPO,结果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2018年6月19日,福玛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红丽与与金莱特签署了《意向性协议》,金莱特拟收购福玛特股权的相关事项。不过,近日,金莱特主动放弃此次并购,并且已找到新并购对象,新标的体量比福玛特更大。
从财务数据看,中建城开明显要好。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建城开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净利润5233万元,总资产12.6亿元,净资产6亿元。而福玛特福玛特2018年上半年仅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0万元。
退市股的春天:两只退市股老三板挂牌转让首日携手涨停
继博元3之后,9月12日,从A股退市的昆明机床与吉恩镍业也来到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转让方式均为集合竞价。自此,今年已有3家退市公司在老三板挂牌,老三板股票总数已达65只。
昆机3与吉恩3皆因连续亏损而被退市。8月31日公布的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两家公司的盈利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昆机3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63亿元,同比下降4.33%;净利润为-1.18亿元,同比减少23.7%。吉恩3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6.48亿元,同比增长22.54%;净利润为-4.16亿元,亏损有所收窄,但亏损额依然较高。
9月12日,两家公司股票均有5%的涨跌幅限制。当日,昆机3收盘价为1.54元/股,涨幅为4.76%,成交16.51万元;吉恩3收于1.45元/股,成交61.42万元,两股均涨停。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有何区别
新三板是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而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服务对象不同,投资者群体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定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服务对象不同,新三板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是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交易所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 三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针对自然人投资者,将从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三个方面严格准入条件,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发售的基金、理财产品等间接投资于挂牌公司。 “新三板”公司可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监会表示,《***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就是要使得交易所市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之间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转板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建立便捷高效的转板机制后,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适合的市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作出“中性”调整
来源:上海证券报
此前备受关注的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调整事宜昨日揭晓。作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则之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下称《细则》)昨日发布,并将自7月起实施。
《细则》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要求进行了调整。尽管500万元的资产门槛并未改变,但其统计口径和计算要求却双双做出调整:资产指标由“证券类资产”标准修改为“金融资产”标准,资产规模计算要求由“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时点指标修改为“最近10个转让日日均”的区间指标。
根据现行规定,新三板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按照新发布的《细则》,该条款修改为“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与此同时,《细则》还要求主办券商通过提醒、跟踪、检查等方式督促投资者持续符合要求。自开通自然人投资者权限之日起,主办券商须在每12个月内至少对其进行一次持续评估。若前5个转让日日均资产低于准入资产规模要求的60%,主办券商须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一项持续的、动态的工作。由于市场发展具有连续性和风险复杂性,为使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相匹配,避免投资者进行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本次修订增补了主办券商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持续评估的要求。
另外,对新三板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及工作经历的要求,也相应修改为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市场人士分析,新三板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要求放宽为以“金融资产”为标准进行统计,一定程度上实现了500万元硬门槛名义不降、实质下降的效果。但与此同时资产规模的计算要求也由时点指标改为区间指标,并提出了合格投资者的维持性要求,这将对垫资开户、借资开户等现象起到更为有力的遏制作用。因此,此次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调整,是在保持原有门槛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标准的完善和优化,是一次“中性”调整。
此外,本次新发布的《细则》将法人机构投资者的准入资产规模认定标准由“注册资本”变更为“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就此,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了与合伙企业准入资产规模认定标准“实缴出资”一致,以确保规则的公平性。
《细则》在实施上采取了新老划断的做法。2017年7月1日前已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仍可继续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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