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时间2023(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申报截止时间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符合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申请时间: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赋予18位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

客服在线时间: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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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入库指南

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入库指南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小”)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1、申请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必备条件;

ps:友情提示: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可以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和各类科技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基本信息,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具体见文末附件科小评价系统登录示意图及科小评价流程。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

2.企业去年已做过评价,获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今年是否需要重新评价?

答:需要!去年获得的入库登记编号都将会在今年1月1日后失效,需要重新在评价系统上新增评价信息填报,以获得新的入库登记编号。今年新获得入库登记号是以“2023”开头的。

3.请问2023年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评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9月30日企业端停止提交。

4.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已经入库好几个月了,请问证书怎么领取?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暂不提供纸质证书,入库企业将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作为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唯一证明。

5.国外授权的专利可以用来申报科小吗?正在受理中的专利符合科小要求吗?

答: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评价申请企业。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进行评价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6.高新技术企业是否需要再到系统进行填报?

答: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满足直通车条件要求,即使自评分低于60分,也能通过评价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但如果不进行系统填报或者填报数据不完整,都无法通过获得入库编号。

7.哪些情况将被撤销科小资格?

答:已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平台上公告。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附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登录示意图: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

About us

瑞卡集团成立于2005年,服务企业超过30000家,瑞卡坚持“专业创新,立业以德”的经营理念,矢志不移践行“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使命;十五年来,瑞卡植根上海,整合优质资源,不断发展壮大。主要经营企业服务、财务服务、知识产权、产业园运营、学历提升、留学、海外移民、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灵活用工、无车承运、高新、高企、房地产咨询、资产管理、企培等业务。瑞卡以“塑造专业团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践行中国强国之梦”为己任,努力成为值得托付的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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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入库指南 - 知乎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小”)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1、申请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必备条件;

2、税收减免:研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3、亏损弥补年限延长:其具备科小资格后亏损弥补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4、品牌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

ps:友情提示: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可以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和各类科技政策。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一)企业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形式审查评价工作机构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表》是否完整;   2.《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3.《信息表》首页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信息审核不通过。信息审核通过的,系统提交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

(三)名单公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价工作机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登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成立年份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五)年度更新已入库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

答:需要!去年获得的入库登记编号都将会在今年1月1日后失效,需要重新在评价系统上新增评价信息填报,以获得新的入库登记编号。今年新获得入库登记号是以“2023”开头的。

答:9月30日企业端停止提交。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暂不提供纸质证书,入库企业将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作为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唯一证明。

答: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评价申请企业。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进行评价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答: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满足直通车条件要求,即使自评分低于60分,也能通过评价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但如果不进行系统填报或者填报数据不完整,都无法通过获得入库编号。

答:已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平台上公告。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申请创业项目资助要符合什么条件?

2017年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政策暂时还没出来,不过可以把去年的这个项目申报条件发你参考下,方便的话可以咨询下我们的政策运营顾问,也便于2017年的最新政策出来后及时的通知你,不耽误申报:创业项目资助分三种类型,分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创业大赛资助,申请上述三类创业项目资助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一)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2015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二)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和留学人员回国时间均在5年以内,且未享受过本市同类创业研发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含技术股)15%以上比例;(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并且已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四)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政策解读】一文读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科技促发展,创新赢未来!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已成为我国在经济转型阶段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2022年,九江恒盛科技园已成功助力50余家入园企业新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从政策扶持到上门服务,从真金白银到资源引进,第一时间落实惠企政策,全力助推园区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发挥最大科技创新动能!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 科技部公告2022年16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是申请部分政策的前置条件(如: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创业大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贷补贴等),申请其他**项目的加分项。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A: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

A:需要!去年获得的入库登记编号都将会在今年1月1日后失效,需要重新在评价系统上新增评价信息填报,以获得新的入库登记编号。今年新获得入库登记号是以“2023”开头的。

A: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暂不提供纸质证书,入库企业将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作为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唯一证明。

A: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评价申请企业。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进行评价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A: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满足直通车条件要求,即使自评分低于60分,也能通过评价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但如果不进行系统填报或者填报数据不完整,都无法通过获得入库编号。

A:已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平台上公告。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如您有意向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联系VIP服务经理,九江恒盛科技园将免费助力贵公司开展申报!

聚焦打造“科创引擎”,厚植“科创沃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市场主体,也是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九江恒盛科技园作为荣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的科技园区,将继续积极发挥商务政策对接服务平台功能,致力于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高水平、高能级的科创平台培育更多的“科创生力军”,赋能企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认定时间

法律主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公司职工人数在500以下;年销售额、资产总额低于两亿;无严重失信行为和经营异常;以及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十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是零分等。法律客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条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法律主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公司职工人数在500以下;年销售额、资产总额低于两亿;无严重失信行为和经营异常;以及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六十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是零分等。法律客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怎么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是: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族岁轿超过2亿元;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兆肆服务不属于国家雀腔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高新凳拍野科技企业申报流程是什么高新科技企业申报流程如下:1、企业进行自我评价;2、进行网上注册登记;3、企业提交认定申请;4、认定机构组织认定;5、公示和颁发认定证书。法律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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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

为贯彻落实“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升级版,抓好科技企业“扩面提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新增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的目标任务,现就组织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组织实施,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备案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二)企业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科技企业成长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企业培育”场景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行完成申报。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浙政钉“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的“企业培育”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重点把关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申报材料。对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15类经济实体(详见“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辅助申报”模块),及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管理

(一)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回头看”机制,按照“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已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切实提高认定工作质量。

(二)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已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12月底前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报送)。对连续两年未报年报的企业,省科技厅将取消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时间从2022年度起累计)。

(三)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内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日常管理,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单位定期梳理企业倒闭注销、违法违规等情形,汇总后报省科技厅清理。对发生名称变更、整体搬迁等变化的企业,应提醒企业及时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办理变更手续。

三、加大培育力度,精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一)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依托“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储备库-培育库-成长库”,对企业倾斜要素支持,推动成长壮大。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扎实落实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包,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所得税减免、研发投入奖补、双创载体减租免租等系列惠企科技政策,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保障、提振创新发展信心。

(三)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暖企解难题,助企提质效,惠企减负担”各项行动,加快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后疫情时代全面复苏、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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