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转账记录的钱可以起诉要回吗?(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么_法律咨询百科-找法网)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么_法律咨询百科-找法网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且这一记录是真实、合法的,并且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款人还钱。那么,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么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如果该记录是真实的、合法的,且能够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则债权人可以起诉要回钱。但除微信转账记录外,债权人还可以依法收集借据、收据等其他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原告只有微信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能起诉: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骗了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应立即报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没有欠条、有转账记录还能要的回吗?

有转账记录,是有力证据,最好再有电话录音。

只有转账记录,钱该如何要回?_精选文章_法妞问答-法妞问答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借钱给朋友的事,很多时候拉不下脸面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发生争议时,可能只有转账记录这一唯一证据,但之后怎么把钱要回来呢?

网友咨询:

律师解答:

1.提前设置好几个有效问题,让对方承认借钱事实。

2.只有转账记录,可以通过转账记录来进行起诉。若有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转账记录一般属于证据类型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转账记录是真实客观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经法院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借款证明来使用。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聊天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毫无疑问,此时的转账记录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有力证据。没有有利的信息,只有一个转账记录,那么转账记录的证据就非常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转账记录无法确认债务人。

律师补充: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借钱给他人的时候,最好签订相关的借条或者是欠条。因为有了欠条或者是借条的话,那么就能够让对方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自己所借出去的钱进行归还。如果对方拒绝进行归还的话,可以通过欠条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如果对方还是不进行偿还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

会子钱倒了怎么办,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坚起诉要回钱财么?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如果该记录是真实的、合法的,且能够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则债权人可以起诉要回钱。但除微信转账记录外,债权人还可以依法收集借据、收据等其他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来自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钱吗?

可以的,不过最好搜集更多对你有利的证据,比如能够明确双方身份并且确认对方借款事实的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但要能够证明就是对方本人在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证据包括:(五)电子数据。如果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充分证明对方借钱的事实,法院会支持诉讼请求。如果证据材料不够充分,可以考虑以不当得利起诉。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是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1、法院一般从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判断双方是否处于恋爱期间,一旦认定处于恋爱期败慎间,一般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赠与不能要求返还。2、如果是借贷的转账,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和借贷的事实,如有无借款磋商依据、出借的款项是多少、利息多少、何时返还等证据,一般可以要回。3、表达爱意的转账、日常消费性支出无权要求返还。恋爱当中情侣之间会以红包形式给对方520、999、1314等特定意义的款项,上述行为在法律上都被认定为好意施惠,这种形式的转账均被视为赠与,无权要求返还。4、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给付应当返还。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最终双方分手,则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有相关证据证明转账的性质为彩礼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5、大额财、物的给付行为应当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应当返还。所谓大额,需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各地方经济发达程度综合判断是否从超出了日常交往的合理程度,如较为大额的转账、购房、购车等行为一般认为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结婚的条件未成就,则赠与亦可撤销。总的来说,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要不要得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掘芦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判枯带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借据,仅有转账记录,起诉打官司能把钱要回来吗?

没有借据,仅有转账记录,起诉打官司能把钱要回来吗?

黄涛律师13519566021

审理结果:该案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小丽出示的证据和小张自认收到涉案款项的事实,可以认定小丽已经向小张交付了涉案的款项。小张主张该款项是双方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款,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后果,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故判决,小张返还小丽借款5万元。小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透过该案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一、既然没有借款借据,法院为什么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呢?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2、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

在本案中,是由于小张未能举证证明是投资款,故而承担了不利后果,但小丽的做法也是很有风险的,如果小张能证明该款项是投资款,比如小张如果出具一份小丽与小张签字的合伙协议那么,小丽可能就陷入被动了。但如果小丽在转账时注明是借款,那么就对小丽更加有有利。

4、为安全起见,还是写个借条,把借款主体、用途、数额、期限、利息、违约责任都写清楚,这样有借据和转款凭证就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涛律师提醒:

您的支持与鼓励是我不断前行的动力!!!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么-法律快车图文问答

证据包括: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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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诉至法院可以要回钱吗?

一、话题探讨

  给朋友借款,当时直接拿的现金给他。后来朋友赖账不还,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能否通过向法院起诉要回钱来。

大家或许觉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借条作为证据,法院肯定会支持。

事实果真是这样吗?其实未必,现实的法律世界可能和大家想象不同,法律追求的法律事实,是用证据体现出的事实,而不是我们认为的客观事实,客观事实可能因为时间或者很多因素无法还原,这就是矛盾的地方。

最近代理了几起类似案件,过程很困难吃力,和大家分享一下法院观点。

二、相关法条解读

1、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问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有作出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其中第一项规定,以现金支付的,需要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借款合同才成立。

可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借贷双方的合意和实际提供借款为成立要件,即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借款,合同才能成立。

2、现实中常出现的争议,就是在出借人不能提供支付凭证的情况下,如何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这一条规则主要是对仅以借据起诉时,出借人以及借款人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出借人在提供借据、收据、欠条作为直接证据后,说明出借人已经对其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事实完成了初步举证。此时,如果借款人抗辩称已经偿还借款或是出借人未实际支付借款,则需要被告予以举证证明。

在借款人提供了相应证据的情况下,由于出借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其所主张的借款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因而出借人应当进一步针对借款人主张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否则应对此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意思就是光有借条不行,还要其他证据,否则有败诉风险。

三、类案检索:未提供支付凭证,不同的裁决结果

(一)判决支持的情形

1、小额借款,只有借条没有转账流水,被告未出庭,法院判决借款成立

孟某与余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黔0103民初1879号】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向其借款50000元,向本院提交借条一张为凭,并称该借款是用现金交付,无银行流水佐证。由于本案借款金额不大,本院通过审查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借贷金额大小、出借人能就借款情况作出合理解释等情况,结合担保人冯某的陈述能基本与原告陈述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借贷事实成立。且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抗辩,亦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对原告要求被告限期偿还借款50000元的诉请予以支持。

评析:有两个因素认定借款成立,一是有担保人的陈述印证;二是被告未到庭应诉应承担不利后果。

2、小额借款,只有借条没有银行流水,被告予以否认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判决借款成立

艾某与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鲁08民终2078号】

法院认为:本案中,林某为证明艾某借款事实,向法院提交欠条四张,其中三张中注明为现金,未标注现金的数额标的为2000元,林某主张均为现金支付,有较大可能性。艾某虽辩解以上借款不真实,但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反驳,对于艾某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

评析:有两个因素认定成立,一是欠条上已注明现金,当时就不会有转账支付凭证类的证据;二是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被告否认应提供反驳证据。

3、原被告签订多个借款合同,其中一个小额借款只有借条没有转账流水,法院综合考虑双方交易习惯认定借款成立。

李某与肖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湘11民终878号】

法院认为:借贷双方曾就该笔2000元作出了一致的陈述,该2000元宜认定为包含在后一笔10万元借款中。至于第三笔2万元的借款,虽然只有借条没有银行流水佐证,但金额不大,可以现金方式交付,且前一笔10万元借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故该笔2万元借款以现金方式交付亦符合双方的交易习惯。综上,李某与肖某之间存在12万元的借贷关系。

评析: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4、仅有欠条,没有银行流水,被告自认,法院裁定借款成立。

秦某与朱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鄂0527民初821号】

法院认为:原告起诉的债务,有被告出具的借条为证,被告当庭认可两笔债务,据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双方不持异议,且有借据为证,本院予以认可。

5、仅有欠条,没有银行流水,原告多次追讨,法院裁定借款成立。

何某与廖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湘0681民初2756号】

本案的判决有一定的风险,因被告不到庭,从而把原告的陈述均作为了事实。如果是这样,可以减轻很多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难的问题。

6、仅有欠条,没有银行流水,但是欠条中有收到借款描述,法院裁定借款成立。

班某与马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鄂03民终3805号】

法院认为:关于11.5万元借款是否实际发生及利息计算问题。马建明虽没有提供转账凭证,但依据马某提交的11.5万元《借条》及班某提交的多笔《收条》中有关“收到壹拾壹万伍仟元的利息”的内容,能够证明班某为该笔借款向马某出具了借据,马某根据班某还款的情况出具了利息收据,可以认定该笔借款的发生有高度盖然性。

评析:本案的有利证据在于有一份收据,收据上载明收到该笔款项的利息,如果没收到借款当然不会支付利息,所以法院认定该笔借款实际发生是非常有道理的。

(二)判决不支持的情形

1、仅有欠条,没有银行流水,出借人对于借款情况表述不清,前后不一,法院裁定借款不成立。

陈某、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黔03民再103号】

法院认为:林某对借款20万元的事实不予认可,陈某虽然持有借条,但无法清楚说明借款的资金组成、来源及交付情况,结合双方发生纠纷的经过及林某的还款情况,对陈某主张出借20万元给林某的事实,本院不予采信。

评析: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本案中的原告不能对资金来源及交付情况作出充分说明,因此法院不予支持符合法律的规定。

2、大额借款,仅有欠条,没有银行流水,法院不予支持

陈某与新兴公司民间借贷【(2019)湘01民终5006号】

法院认为: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出借人陈某应举证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陈某在一审庭审中提交了借条,后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又提交了案外人的证人证言以及案外人的取款凭证,以证明其履行出借义务的方式系现金交付。本院认为,陈某所主张的505万元借款中,陈某称415万元系现金交易,90万元系转让债权而来,但仅凭借条和案外人的取款凭证,而无其他证据证明案外人的款项即为陈某所主张的其出借给新兴公司的款项,故无法形成证据链以证明其主张,故本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三)其他情形:移送公安

1、仅有欠条,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郭某与居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苏04民终1954号】

法院认为:原告起诉被告民间借贷一案,提交的证据仅有一份借条,并无无银行流水等证据。在法院询问交接细节时,原告含糊其辞,其反映的事实存疑,当事人借款有虚假诉讼的嫌疑。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四、律师建议

现金交付的借款,在出借人仅有欠条的情形下,如果是小额借款,法院往往会根据交易习惯等因素,无需转账凭证即会认定借款成立。但是对于大额借款,法院出于防范虚假诉讼的考虑,如果没有转账凭证或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会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在司法实务中,转账凭证在借款是否实际发生的认定中具有重要证据作用。

出借人在进行大额借款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如果采取现金出借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多次向借款人讨要还款并留存讨债证据、与出借人签订还款协议、在借条中约定借款人已收到借款、要对方出具收条、拍摄对方拿到现金款的照片等方式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五、法条索引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我有银行的转账凭证能起诉要钱吗

没有欠款证据是不能起诉的。你可以打电话让他还钱(同时录音),或者有人证也是可以的。银行转账记录是间接证据,不是直接证据。两者合一效力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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