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_交易日_调整_转股
原标题: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或“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047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200,000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3年10月16日至2029年10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4月20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10月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4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扣除利息后溢价部分将按照法律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已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其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1、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0月16日(T日)。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2,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中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中富电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9579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75,796,0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不存在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175,796,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5,199,86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5,200,000.00张的99.9975%。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14”,配售简称为“中富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以下简称“精确算法”)。
原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370814”,申购简称为“中富发债”。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本次发行的中富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中富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52,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2,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6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原股东优先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保荐承销协议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一)发行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广场大厦6楼GH单元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8372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团队
联系电话:0755-88677733、0755-22626653
发行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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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公司松岗工厂是一个很不错的工厂,工厂福利待遇给方面都比较好,上班环境也很好,工作压力并不是很大,工厂管理模式等都很不错
【现场报道】中富电路今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8月12日,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中富电路,股票代码:300814)。
中富电路本次公开发行新股4396万股,按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计算,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58亿元,所募资金拟投入到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电路板改扩建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富电路签署《证券上市协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领导赠送上市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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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PCB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主要应用于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医疗电子等领域。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累计,在细分产品领域拥有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与华为、Vertiv、NCAB、Asteelflash、LACROIX、LENZE、三星、中兴通讯、施耐德、理邦仪器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产品已出口欧洲、亚洲、美洲等国家和地区。
中富电路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涉及铂金板、高多层板、厚铜板、5G天线板、高频高速板、刚挠结合板、平面变压器板等产品及其先进材料、先进制造工艺、电学参数设计和控制及质量管控技术。公司生产的厚铜板、高频高速板等产品满足了通信、数据中心等行业对于PCB产品的创新需求,铂金板产品满足了医疗领域客户的产品创新需求,平面变压器板产品满足了消费电子领域的客户产品创新需求等。
中富电路及其子公司鹤山中富均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鹤山中富获得广东省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东省线路板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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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专辑嘛..还没有信儿.但是都在录制计划当中...现在他好象在忙奥运会到即时的活动呢..
谁知道珠海有哪些上市公司?
1993年3月 粤富华在深交所上市; 1993年10月 丽珠集团在深交所上市;1994年1月 粤华电在深交所上市;1996年6月 有色鑫光在深交所上市,2004年3月底,终止上市;1996年11月 格力电器在深交所上市;1996年12月 珠海中富在深交所上市;1998年5月 珠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2002年2月 天年生物控股在香港上市;2004年2月 华发股份登陆上海证交所;2004年6月 中小企业板首次上市,珠海德豪润达、威尔科技、东信和平3家企业相继上市;2005年11月 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2006年8月 远光软件上市。好像这么多吧,刚才在全众社区那里看到了
功率提升6倍成本大幅降低特斯拉这类电池将满足130万辆电动车需求
获悉,特斯拉表示,加州试点工厂生产了100万块4680电池,将用于ModelY车型上,预计年底产能达到100GWh,可满足130万辆电动车的装载需求。特斯拉量产的4680电池是一款直径46毫米、高80毫米的圆柱体电池。早在2020年9月,特斯拉在电池日上首次公开描绘4680电池,相对于2170电池,4680电池体积增大约5倍,电池功率提升了6倍,而电池成本可以降低14%。4680电池作为特斯拉在电池结构上的创新,在散热性能上有了进一步改善,相较于现有的方形结构体系,4680采用无极耳设计,且圆柱结构间空隙较大进一步方便了散热,长城证券分析指出,高镍三元有望从中受益。短中期来看,4680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圆柱三元电池在散热、成本上的优势,圆柱电池在高端乘用车的应用有望进一步扩大,三元高镍有望加速发展。A股上市公司中,道氏技术表示,目前高镍6系、8系产品已形成一定产能,单晶无钴、高镍无钴多项产品也已通过多家客户验证,即将进入规模化生产,多种高镍NCA、NCMA进入国外客户批量验证阶段。国轩高科表示,在高镍三元电池产品方面,承担的科技部十三五新能源汽车重点研发专项已经达到302Wh/kg单体电池批量试制,系统能量密度突破200Wh/kg,常温循环寿命达到1500周,所配套乘用车型已进入工信部整车目录。当升科技表示,已形成了技术领先、性能优异、安全可靠、规格齐全的高镍NCM811产品体系,并已向国际大客户稳定批量供货,高镍8系产品在公司产品销量中的占比正在快速提升。响应“东数西算”工程,华为该项目投入使用,这家公司与华为在数据中心等领域有合作财联社资讯获悉,为响应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华为云贵安数据中心一期已投入使用。贵安数据中心规划为华为全球最大的云数据中心,可容纳100万台服务器,是华为云业务的重要承载节点,承载了华为云和华为流程IT、消费者云等业务。当前,华为云在中国布*了五大数据中心。近期,华为与迪拜水电*签约承建的**和非洲最大太阳能供电数据中心,数据中心第一期计划在今年5月份投入使用,3月将试运行并迎接迪拜酋长到访。整体园区规划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将采用100%绿电驱动,是**和非洲最大低碳数据中心。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据信通院,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扩张到2020年的39.2万亿,占GDP比重也由14.2%提升至38.6%。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围绕“东数西算”工程,长三角区域“后招十足”,包括《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等一系列动作都“如箭在弦”。权威机构和专家估算,“东数西算”工程每年投资体量会达到几千亿元,对相关产业拉动作用会达到1:8。该工程的全面建设展开,华为、中国电信、百度等多家头部企业在积极参与到“东数西算”工程之中。A股上市公司中,依米康一直以来与华为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主要在数据中心动环监控、精密温控设备及运维等领域有合作。先进数通表示,华为是公司IT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在数据中心建设、网络系统建设等领域已建立延续多年的合作关系,涉及的领域较多,合作规模较大。中富电路产品直接供应华为的通信电源、逆变器、4G/5G天线、车载、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今日重要财新:福建省三年投入15亿元支持科学绿化资金具体用于支持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江河流域生态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林业“八大工程”,以及闽江、九龙江重点流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西气东输主力气源地供气创新高今年立春以来,西气东输主力气源地——塔里木油田19个气田加足马力生产,日均产气1亿方以上,向西气东输供气创历年同期新高。东数西算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后招十足”经济日报:专项债靠前发力要快而准经济日报文章指出,当前,发挥专项债资金带动作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是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抓手。投资项目应更加精准,须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深做实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使用专项债须注重效能,强化管理、提升效益,并注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中汽协:1月汽车产销形势总体平稳新能源汽车表现依然突出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1月,汽车产销形势总体平稳,环比有所下降,同比保持小幅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表现依然突出,同比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2.2万辆和253.1万辆,环比下降16.7%和9.2%,同比增长1.4%和0.9%。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环比有所下降,同比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分别完成45.2万辆和43.1万辆,环比下降12.6%和18.6%,同比增长1.3倍和1.4倍。湖北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发布据湖北日报消息,经湖北省人民**同意,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湖北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按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系统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领域节水,到2025年,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我国学者发现可有效抑制新冠病毒感染的*物西安今年897个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公布总投资2.5万亿据陕西新闻广播2月21日消息,西安市发改委近日发布《西安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据了解,今年西安市续建、新开工、前期储备项目合计897个,总投资2.5万亿元。其中,产业项目640个、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项目172个、城建及基础设施项目56个、生态环保项目29个,总体呈现产业占比高、科技含量足、项目质量好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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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大华服务客户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中富电路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579万股,发行价格8.4元/股,发行市盈率为15.87倍。股票简称:“中富电路”,股票代码:“300814”。
客户资料:
深圳中富电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地处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公司致力于线路板生产,提供从样板到批量板的快速生产交货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电源电子、医疗仪器、安防电子、航天航空等高科技领域。客户覆盖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已相继与雅达、艾默生、爱普科斯、捷普科技、华为等全球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突破发达国家的高端市场。
大华作为本次IPO项目的发行人会计师,全程参与了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确定、尽职调查的开展、相关文件的起草、申报材料的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等一系列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项目过程中,大华项目组团队对中富电路及本次新股发行等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与各方积极沟通协作,为本项目的成功上市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华细致、专业、高效及富有经验的财务审计服务,赢得了中富电路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
项目负责合伙人简介
吴萃柿
现任职务:大华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联系邮箱:cuishi_wusz@dahua-cpa.com
业务专长:专注于上市公司审计、IPO及咨询等业务。熟识国内会计准则及实务,对国内企业股份制改组、上市公司的运作及配股增发业务有较深的理解
近年负责的项目:近年曾先后主持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兆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IPO审计以及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曾主持或参与涉及各行业股改上市、新三板挂牌、资本验证、年报审计、财务咨询、投资策划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业内操作过IPO项目数量较多的会计师之一,熟悉IPO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实践经理及专业知识,极强的公司财务规范能力,并在业内得到较大的好评。
2021年大华客户上市名单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上市日期
1
中瓷电子
003031
2021-01-04
2
华安鑫创
300928
2021-01-06
3
麦迪卫康
02159.HK
2021-01-19
4
深科达
688328
2021-03-09
5
九联科技
688609
2021-03-23
6
尤安设计
300983
2021-04-20
7
致远新能
300985
2021-04-29
8
亚辉龙
688575
2021-05-17
9
德迈仕
301007
2021-06-16
10
阳光诺和
688621
2021-06-21
11
威高骨科
688161
2021-06-30
12
密封科技
301020
2021-07-07
13
英诺激光
301021
2021-07-07
14
中富电路
300814
2021-08-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2011年-2020年,大华连续十年业务收入位居行业前十,2019年,MOORE国际正式确定中文名称为大华国际,实现了大华“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协调驱动。目前大华在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公司治理和战略管理咨询、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并购重组、IT审计和国际化业务等方面具有业内领先的水平,大华服务的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客户数量超过380家,位居行业第三。服务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的IPO客户数量位居行业前列,始终在专业服务经济建设、智力支持资本市场的道路上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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