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发行价格预测(《会计学》课程教案)

《会计学》课程教案

。专用记账凭证又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为避免重复记账。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转划,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2)记账凭证按其编制的方法不同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3)记账凭证按是否经过汇总可分为非汇总记账凭证和汇总记账凭证2.记账凭证的内容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内容的摘要;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经济业务的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有关人员的签章和入账标记等。3.记账凭证填制要求4.记账凭证的审核企业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三)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到归档保管整个过程中,在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环节和传递手续。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会计凭证的保管,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存查等工作。三、过账与记账程序过账是指根据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中所确定的账户名称、借贷方向和入账金额,分别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日记账的过程。(一)会计账簿账簿是根据会计凭证,用来序时地、分类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簿籍。它是由具有专门格式,又以一定形式联系在一起的账页所组成的。1.账簿的种类账簿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序时账簿(日记账)、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三种。分类账簿又分为总分类账簿和明细分类账簿。账簿按其外表形式不同,可分为订本式账簿、活页式账簿、卡片式账簿。2.账簿的设置和登记(1)日记账的设置和登记日记账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的。日记账主要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的账簿。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来登记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的账簿。日记账的格式一般采用“借”、“贷”、“余”三栏式。(2)总分类账的设置与登记总分类账只提供金额指标,大多采用“借”、“贷”、“余”三栏式的格式。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按采用的记账程序(或称账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它可以根据记账凭证登记,也可以根据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或多栏式日记账登记。(3)明细账的设置和登记明细账一般采用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多栏式等格式。各种明细账视实际情况,可以根据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进行登记。总账对所属明细账起着统驭控制作用,明细账对总账起着补充说明作用。在会计核算中要对其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平行登记,是指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在一个会计期间内既要在总账中进行登记,又要在其所属的明细账中进行登记,其登记的原始依据相同、方向一致、金额相等。其结果必然是总账的金额与其所属的明细账金额之和相等。3.账簿登记和使用规则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要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4.错账的更正方法(1)划线更正法。(2)红字更正法。(3)补充登记法。5.对账和结账对账简单说就是核对账目,是指为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而进行的核对工作。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其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账证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的记录同有关会计凭证进行核对。(2)账账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3)账实核对:是指账簿记录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的核对。结账就是结算各种账簿记录。是指在把一定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都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将各种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结算清楚,并将其余额转入按规定应转入的账户或结转下期。结账工作一般在月末、季末、年末进行。(二)记账程序记账程序又称会计核算形式、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或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账簿体系为核心,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按照一定的记账程序和方法,相互结合的方式。目前我国企业采用的记账程序主要有: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科目汇总表(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记账程序和多栏式日记账记账程序等。各种记账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登记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1.记账凭证记账程序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的特点是直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它是最基本的记账程序,其它的记账程序都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种记账程序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的企业和单位。2.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的特点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然后根据科目汇总表定期登记总账。科目汇总表,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是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的会计科目定期汇总编制的一种汇总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一般适用于业务量较大、记账凭证较多的单位。3.汇总记账凭证记账程序和多式栏式日记账记账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记账程序的特点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然后根据汇总记账凭证定期登记总分类账;多栏式日记账记账程序的特点是根据多栏式日记账各栏的合计数于月末登记总分类账,同时根据转账凭证或转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四、调整前试算平衡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利用借贷规则的原理,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与完整性,这项工作称为试算平衡。试算平衡可以采用发生额试算平衡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余额平衡的方法。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推导出来的。用公式表示为: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余额试算平衡是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用公式表示为: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五、权责发生制下的账项调整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确认的两种不同的时间基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是指以权利或责任是否发生为确认的标准。账项调整就是指按照应予归属的标准,合理地反映相互连接的各会计期间应得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使各期的收入和费用能在相关的基础上进行配比,从而比较正确地计算出各期的盈亏。账项调整主要包括应计收入的调整、应计费用的调整、预收收入的分配、预付费用的摊销等。六、结账结账是指会计期末结算出各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或结转下期,使各账户记录暂告一段落的过程。包括虚账户的结清和实账户的结转。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与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第四章资产的核算(上)第一节流动资产一、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资金按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一)现金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1、现金的管理制度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1)现金使用范围(2)库存现金限额(3)现金收支规定2、现金的总分类核算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库存现金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现金”总账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其借方反映企业现金的增加,贷方反映现金的减少,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余额。(1)现金收入的核算(2)现金支出的核算3、现金的序时核算4、现金的清查对于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以及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于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经有关管理权限部门批准,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转销“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二)银行存款1、银行存款的概念及管理要求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其流动性,银行存款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银行存款账户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企业只能在其账户内办理企业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2、银行支付结算办法(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其主要区别在于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而银行承兑汇票则由银行承兑。(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5)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6)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7)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8)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9)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付款人)的申请,向受益人(收款人)开出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3、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为了总括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由负责总账的财会人员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企业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或送存现金时,借记该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划出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该科目。该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银行存款的结余数额。(1)银行存款收入的核算(2)银行存款支出的核算4、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5、银行存款的清查以银行定期送来的“银行对账单”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在更正记账差错的前提下,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了解企业在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但不得依此表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金额调整。(三)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存出投资款。二、应收票据(一)应收票据的概述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所形成的债权。1、应收票据的分类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按是否计息则可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2、应收票据的计价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的面值入账。但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于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二)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回收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该科目借方反映应收票据的面值或面值和应计利息,贷方反映应收票据的到期收回、贴现、转让,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面值或面值和应计利息。1、不带息应收票据2、带息应收票据三、应收账款(一)应收账款的概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应于收入实现时予以确认。(二)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应向客户收取的价税款项及代垫的费用,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减少数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科目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四、预付账款(一)预付账款的概述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和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采购货物时按**金额冲销的预付款项和因预付货款多余而退回的款项,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企业应按供货单位的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预付账款的明细分类核算。(二)预付账款的会计处理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回货物两个方面。五、其他应收款(一)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概述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二)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并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六、坏账(一)坏账的概念及坏账损失的确认1、坏账的概念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2、坏账损失的确认一般来讲,企业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确实不能收回;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实不能收回;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其实无法收回;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二)坏账损失的核算1、直接转销法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即管理费用),并注销相应的应收账款的一种核算方法。2、备抵法备抵法又称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它是按期合理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金额。采用备抵法核算,首先要按期合理估计坏账损失。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1)余额百分比法余额百分比法就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的一种方法。(2)赊销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也称为坏账比率法),就是根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坏账与赊销净额的关系,估计一个平均的坏账百分比。(3)账龄分析法账龄分析法就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的方法。七、存货(一)存货的概述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1、存货的内容(以制造业为例):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2、不同来源方式下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存货按其在取得时的不同来源,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存货的实际成本。(2)自制的存货,按自制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6)盘盈的存货,按照相同或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3、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1)先进先出法(2)加权平均法(3)个别计价法4、存货的盘存制度(1)定期盘存制定期盘存制又称实地盘存制。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在平时只登记存货的增加,而不登记存货的减少。会计期末,通过实物盘点来确定存货的数量,然后再根据存货的单位成本确定期末存货成本,最后倒挤出当期耗用或销货成本。其计算公式为:本期耗用或销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末存货(2)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根据账面记录计算存货收发及期末结存数量的方法。具体作法:在永续盘存制下,企业应根据存货种类设置存货明细账,平时对各种存货的收发数量,要依据有关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各种存货明细账,以便在账面上随时可反映库存的数量和金额。其计算公式为: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耗用或销货=期末存货(二)原材料1、原材料的概述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2、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核算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是指从原材料的收发凭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实际成本计价。(1)科目设置1)“原材料”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实际成本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该科目一般应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2)“在途物资”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已经付款或已经开出并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应按供应单位。(2)材料收入的会计处理1)外购材料。2)自制材料或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3)材料发出的账务处理(三)低值易耗品1、低值易耗品的概述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2、低值易耗品的摊销(1)一次摊销法。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全部摊入相关成本或费用。(2)分次(期)摊销法。这种方法是指从领用低值易耗品开始起,根据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和预计使用期限,按受益原则,将其价值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中去。(3)五五摊销法。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成本的50%,在报废时再摊销50%(扣除残值)。3、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以及盘盈等原因增加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领用、摊销以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企业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应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下分设“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科目,核算库存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设置“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科目,核算已出库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设置“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已摊销的成本。(四)包装物1、包装物的概述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或商品、下同)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下列各项在会计上不作为包装物进行核算:各种包装材料;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计划上单独列作企业产品的自制包装物。2、包装物的价值摊销常用的计算摊销额的方法: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净值摊销法。3、包装物的会计处理企业应设置“包装物”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以及清查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企业领用、摊销、对外销售,以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包装物实际成本。企业应按包装物的品种、类别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1)包装物收入的账务处理。(2)包装物发出的账务处理。(五)委托加工物资1、委托加工物资概述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将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成另一种性能和用途的物资。(1)委托加工核算的内容企业进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就是要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加工费用及相关税金的发生、加工完成以后的验收入库等内容。(2)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构成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其实际成本应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材料负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最后还包括支付加工物资的往返运杂费。2、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对委托加工物资进行总分类核算。该科目借方登记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加工费、运杂费、税金等,贷方登记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在加工中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企业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六)库存商品1、库存商品的概述工业企业的库存商品主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2、库存商品的会计处理需要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已经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准备销售的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的实际成本。其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各种产成品成本;贷方登记出库的各种产成品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的各种产成品成本。企业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产成品明细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1)产成品完成验收入库(2)产成品的发出

>(七)存货清查1、存货清查核算的内容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际数量,并与账面资料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2、存货清查的会计处理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借方登记批准前存货的盘亏、毁损数额及批准后存货盘盈的转销数额,贷方登记批准前存货盘盈的数额及批准后存货盘亏和毁损的转销数额,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存货盘盈或盘亏,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若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所以该科目期末无余额。(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2)存货盘亏和毁损的账务处理第二节投资的核算一、投资概述《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将投资定义为:“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按照投资的目的、变现能力和投资回收期分类,可以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二、短期投资(一)短期投资的概述1、概念及条件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通常易于变现,且持有时间较短,不以控制被投资方为目的。作为短期投资应当符合两个条件:(1)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2)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这一条件取决于管理当*的意图。2、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的确定取得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相关税费),但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二)短期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1、科目设置“短期投资”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短期投资的取得成本,贷方登记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以及处置短期投资时结转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结存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短期投资”科目应分别按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应收股利”科目。该科目核算进行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对方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该科目核算进行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2、短期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三)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的会计处理企业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除外。三、长期债权投资(一)长期债权投资的概述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投资对象可以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两类。(二)长期债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现金购入方式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如实际支付价款中的相关税费金额较小,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三)长期债券投资核算的科目设置企业应设置“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科目,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债券费用”明细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四)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1、按面值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2、溢(折)价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1)溢(折)价的含义企业溢(折)价购入债券是指企业以高于(或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进发行的债券。从理论上讲,债券溢(折)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债券票面利率与发行债券时的市场实际利率不同所引起的。(2)债券溢(折)价的计算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债券初始投资成本-构成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的相关税费-构成债券初始投资成本的债券利息)-债券面值。(3)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应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存续期间内摊销,其摊销应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并作为计提利息的调整。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有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四、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概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长期股权投资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主要特点。(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1、成本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成本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成本法的运用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1)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一)权益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二)权益法的运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进行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后的初始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应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应分设“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差额”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1、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投资持股资成本所有者权益比例新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会计处理3、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因素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第五章资产核算(下)第一节固定资产核算一、固定资产概述(一)固定资产概念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由于企业的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等各不相同,固定资产的标准也不可能绝对一致,各企业应根据制度中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则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二)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经济用途分类按固定资产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分类按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采用这一分类方法,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七大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3)租出固定资产。指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4)不需用固定资产。(5)未使用固定资产。(6)土地。(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取得(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历史成本计价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净值计价固定资产净值亦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不包括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二)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账。由于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其入账价值的构成亦不相同。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购入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还应包括安装成本。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4、投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6、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8、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10、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三)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固定资产”账户,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贷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累计折旧”账户,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是“固定资产”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核算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计提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借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额。1、购置的固定资产(1)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2)企业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了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由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其实施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自营工程和发包工程两种。(1)自营工程企业自营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账户进行核算。“工程物资”账户核算用于在建工程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在建工程”账户,该账户为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建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借方登记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工程完工后转出的工程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并分别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其他支出”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出包工程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采用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商,由建造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工程,工程的具体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而“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企业与承包单位的结算科目。(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者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一方面反映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反映投资额的增加。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记账。(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租入的固定资产1、经营性租赁。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对租入的资产不需要也不应该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也无需计提折旧,只是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对支付的租金按期计入成本、费用。2、融资性租赁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企业应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单独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满,如取得该项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的明细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转入财务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和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三、固定资产折旧(一)折旧概述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二)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具体准则的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三)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1、固定资产的原价。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平均年限法(1)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2)计算公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或=[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2、工作量法(1)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2)计算公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3、加速折旧法(1)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平均年限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月折旧率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年折旧率我国会计实务中,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以内,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2)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为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合计。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预计的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年数总和100%年数总和=预计的折旧年限(预计的折旧年限+1)/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五)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用途分配,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以及“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⑴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⑵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的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以上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五、固定资产处置与清查(一)固定资产的处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那些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出售转让。对那些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直至最终报废,或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发生提前报废,或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发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投资、捐赠、抵债、调拨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也属于固定资产的处置。企业因固定资产处置而减少的固定资产,一般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1、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2、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3、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转出的固定资产。4、非货币性交易换出的固定资产。5、企业按照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6、企业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废有的属于正常报废,有的属于非正常报废。正常报废包括:使用磨损报废和由于技术进步而发生的提前报废;非正常报废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责任事故所致。固定资产正常报废与非正常报废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三)固定资产的出售(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企业应当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一般于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之前,应对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平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部的轮流清查或抽查。1、盘盈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固定资产,应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报送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2、盘亏的固定资产企业发生盘亏时,应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六、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价值减值。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1、固定资产市场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某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二节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一、无形资产(一)无形资产概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如下特征: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2、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

济利益。3、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4、能够给企业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大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5、通常是企业有偿取得的。(二)无形资产的内容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发明创造所拥有的独占权和专有权。2、商标权商标权指企业专门在某种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图案、标记的权利。3、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4、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著作依法享有的出版、发行等方面的专有权利。5、特许权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6、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发明人垄断的、不公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资料、技能、知识等。7、商誉商誉是指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无形资产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来分类:按能否辨认划分,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按其来源划分,分为外来的无形资产和自创的无形资产。按其有无限期划分,可分为有限期无形资产和无限期无形资产。(三)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入账。但由于无形资产取得的途径不同,其计价方法应按以下规定确定: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4、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5、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6、此外,由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①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够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所以,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应包括自满足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下以及以上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四)无形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等科目。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按接受捐赠无形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4、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照自满足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下以及相关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以及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五)无形资产的摊销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入账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已经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还应扣除已经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除以下任一情况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⑴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果时购买该无形资产;⑵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以上规定处理。(六)无形资产的转让1.无形资产出售企业对外出售无形资产,应按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2.无形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是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七)无形资产的期末计价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1、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年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4)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2、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2)该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3、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二、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各项资产,主要是长期性质的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一)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二)其他长期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一般包括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银行冻结存款以及临时设施和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发布者:安财信科发布时间:2014-09-11访问次数:904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发行股票呢侵饭案银屋刑件庆突?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编辑本段相关法规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选股票的发行部分)    第二章股票的发行  第七条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前款所称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其发行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  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  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  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  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所  列条件外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  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拥有的股份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  总额中所占的比例由***或者***授权的部门规定。  第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  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  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条件  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  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三)从最近一次定向募集到本资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  资产、财务善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以下简称“地方**”)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  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二)在国家下牵发行规模内,地方**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  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地方**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中央  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三)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  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  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第十三条申请公司切行股票,应当向地方**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发起人会议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三)批准设立股份有公司的文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证明;  (五)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  (六)招股说明书;  (七)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条件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还应当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  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九)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十)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二名以上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涉及国家资产的,还应当提供国家资产  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文件;  (十一)股票发行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  (十二)地方**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时,除应当报送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文件外,  还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一)地方**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申请的文件;  (二)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本条例第十三条所称招股说明书应当按照证监会规定的格式制作,并载明下列  事项:  (一)公司的名称、住所;  (二)发起人、发行人简况;  (三)筹资的目的;  (四)公司现有股本总额,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总额,每股的面值、售价,发行前的  每股净资产值和发行结束后每股预期净资产值,发行费用和佣金;  (五)初次发行的发起人认购股本的情况、股权结构及验资证明;  (六)承销机构的名称、承销方式与承销数量;  (七)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及股票认购和股款缴纳的方式;  (八)所筹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收益、风险预测;  (九)公司近期发展规划和经注册会计师审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  件;  (十)重要的合同;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名单及其简历;  (十三)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  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十五)增资发行的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的运用情况;  (十六)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当载明:“发行人对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  的股票的人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价值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十七条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以及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保证招股说明书  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为发行人出具文件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  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其出  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  第十九条在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在获  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应当在承销期开始前二个至五个工作日期间公布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应当向认购人提供招股说明书。证券承销机构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备置于营业场所,  并有义务提醒认购人阅读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招股说明书签署完毕之日起计算。招股说明书失效后,  股票发行必须立即停止。  第二十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  发行人应当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承销方式;  (三)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四)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五)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六)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证券经营机构收以取承销费用的原则,由证监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发出要约  邀请或者要约;已经发出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  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承销团由二个以上承销机构组成。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标或  者协调的方式确定。主承销商应当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  第二十三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  币一亿五千万元的,承销团中的外地承销机构的数目以及总承销量中在外地销售的数量,应  当占合理的比例。  前款所称外地是指发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区。  第二十四条承销期不得少于十日,不得超过九十日。在承销期内,承销机构应当尽  力向认购人出售其所承销的股票,不得为本机构保留所承销的股票。  承销期满后,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第二十五条承销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向社会发放股票认购申请表,不得收取高于认购申  请表印制和发放成本的费用,并不得限制认购申请表发放数量。  认购数量超过拟公开发行的总量时,承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采用按比例配售、  按比例累退配售或者抽签等方式销售股票。采用抽签方式时,承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  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并对中签者销  售股票。除承销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放、转售股票认购申请  表。  第二十七条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售结束后,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向发行人以外的社  会公众作出要的邀请、要约或者销售,应当经证监会批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用新股票换回其已经发行在外的股票,并且这种交换无直接或者间接  的费用发生的,不适用本章规定。

新基金的发行价格怎么定的?

确定发行价格的方法1、市盈率法市盈率又称本益比(P/E),是指股票市场价格与盈利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市盈率=股票市价/每股收益发行价格=每股收益×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税后利润/股份总额通过市盈率法确定股票发行价格,首先应根据注册会计师审核后的盈利预测计算出发行人的每股收益;然后可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发行人的行业情况(同类行业公司股票的市盈率)、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成长性等拟定发行市盈率;最后依发行市盈率与每股收益之乘积决定发行价。确定每股税后利润有两种方法:一种为完全摊薄法,即用发行当年预测全部税后利润除以总股本,直接得出每股税后利润;另一种是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为:股票发行价格=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权平均股本数×市盈率=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十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2一发行月份)÷12]×市盈率不同的方法得到不同的发行价格,每股税后利润确定采用加权平均法较为合理。因股票发行的时间不同,资金实际到位的先后对企业效益影响较大,同时投资者在购股后才应享受应有的权益。2、竞价确定法见本节第六目股票发行的主要方式中的上网竞价发行。由于在此种方式下,机构大户易于操纵发行价格,因此,经试验后停止使用。3、净资产倍率法净资产倍率法又称资产净值法(netvalueofassets),指通过资产评估(物业评估)和相关会计手段确定发行人拟募股资产的每股净资产值,然后根据证券市场的状况将每股净资产值乘以一定的倍率或一定折扣,以此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其公式是:发行价格=每股净资产值×溢价倍率(或折扣倍率)这种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在国内一直未曾采用。4、现金流量折现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过预测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据此计算出公司净现值,并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从而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该方法首先是用市场接受的会计手段预测公司每个项目未来若干年内每年的净现金流量,再按照市场公允的折现率,分别计算出每个项目未来的净现金流量的净现值。公司的净现值除以公司股份数,即为每股净现值。由于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价格通常要对上述每股净现值折让20%~30%。国际主要股票市场对新上市公路、港口、桥梁、电厂等基建公司的估值和发行定价一般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这类公司的特点是前期投资大,初期回报不高,上市时的利润一般偏低,如果采用市盈率法发行定价则会低估其真实价值,而对公司未来收益(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整体和长远价值。

【中金固收·转债】韵达股份转债投资价值分析

中金研究

韵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韵达转债规模24.5亿元,T日在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Abstract

摘要

发行人韵达股份是国内快递行业第一梯队领军企业,21年市场份额16.99%,行业排名第二。定价层面,公司正股机构关注度较高,弹性一般,估值中等。转债规模中等,债底保护较强。

风险

下游需求走弱;行业竞争加剧。

Text

正文

一、正股分析

发行人韵达股份是国内快递行业第一梯队领军企业,21年市场份额16.99%,行业排名第二。具体来看,公司2021年主营构成是派送服务收入:53.67%;中转费收入:39.8%;其他:5.22%;面单销售收入:0.94%;物料销售收入:0.28%;特许收入:0.08%。

公司2019-2021年的三年营收CAGR为44.41%,净利润CAGR为-18.20%,1-3Q2022实现营收为352.1亿元(YoY+23.11%),同期归母净利润为7.7亿元(YoY-2.05%)。公司最新年化净资产收益率6.3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1.0/0.99,销售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8.28%/2.19%。公司于2023-01-31披露22年业绩预告:净利润约13亿元~15亿元,变动幅度为:-11.44%~1.75%,主要受2022年以来石油价格在一段期间内上行明显叠加国内疫情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短期承压。

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快递行业已走出早期的低价扩量竞争阶段,规模效应逐渐转弱,且随着快递行业在就业、民生等方面影响逐步扩大,监管机构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障快递员权益、防止恶性价格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使快递企业采取差异化、争取品牌溢价的竞争策略。相较同行,公司差异化主要体现在:

1)高额机械设备投资提高自动化水平:公司自16年起大幅增加资本支出,扩大以机器设备为主的固定资产,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单票分拣成本。截至1H22末,按原值计算机械设备约占公司固定资产的41%。22年以来随着前期资源替代性建设基本完成,公司资本开支策略转向核心资源维持为主(1-3Q22公司资本开支23亿元,远低于21年同期的55亿元),我们认为后续随着业务量回升与公司收入结构优化、单票价值提升,前期投入的规模效应将逐步显现,带来盈利能力的修复;

2)精细化加盟商管理+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公司采取枢纽转运中心100%自营+末端网点及门店100%加盟的平台化、扁平化运营模式,截至1H22末,公司在全国设立77个自营枢纽转运中心,拥有3,850个加盟商及29,844个网点及门店(含加盟商),加盟比例为100%;国内地级以上城市除青海的玉树、果洛州和海南的三沙市外已实现100%全覆盖,县级单位覆盖率96.67%。公司旗下加盟商单个体量小、易于管理,1H22前五大客户(多为加盟商)贡献营收占比9.82%。目前公司正引导末端加盟商参与建设网格仓,我们认为这将有助于缓解末端揽派压力、提升揽派时效、降低末端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质量与时效。

图表1:公司22年主动控制低价件规模和比例,优化收入结构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中金公司研究部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正股估值在同行业中较为中等,市场热度较高,弹性一般。公司当前P/E(TTM)为23.56x,位于自身历史较低水平,P/B(MRQ)为2.09x,位于自身历史较低水平。正股总市值规模344.21亿元,流通盘占比97.0%,股权质押比例为11.35%,公司实控人为陈立英,聂腾云(个人性质),截至2022年9月30日,第一大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05%,正股机构关注度较高(公募持有15.36%),近180日波动率为43.73%,弹性一般。

与同业相比,公司当前市场热度处于75.68%分位数,个股估值处于64.86%分位数,成长能力处于28.83%分位数,现金能力处于83.78%分位数,盈利能力处于83.78%分位数,以及动量表现处于54.05%分位数。

图表2:韵达股份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注:市场热度为正股成交量26日指数移动平均与换手率在同行业股票中分位数的平均值;成长能力为正股收入增速、利润增速、净利增速在在同行业股票中分位数的平均值;个股估值、盈利能力、现金能力、动量表现则分别为正股P/E(TTM)、毛利(TTM)、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归母净利润、过去20日累计涨跌幅在同行业股票中的分位数。

二、条款及定价

转债规模中等,债底保护较强。本期转债规模24.5亿元,初始转股价为12.15元,转股期起点:2023年10月17日,最新平价约97.61元,期限6.0年,票面利率分别为:0.20%,0.40%,0.60%,1.50%,1.80%,2.00%,到期赎回价格108.0元,面值对应的YTM为2.01%,债底约为90.97元,债底保护较强,三大条款均保持主流形式。

定价层面,公司正股机构关注度较高,弹性一般,估值中等。转债规模中等,债底保护较强。

图表3:基础财务数据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Source

本文摘自:2023年4月12日已经发布的《韵达股份转债投资价值分析》

李奎霖 联系人,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2070189

杨 冰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5120002;SFCCERef:BOM868

陈健恒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1030011;SFCCERef:BBM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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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a股自05年起开始实行询价制度,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你所说的一不属于询价阶段,只是出于发行审核时的步骤需要所确立的一个大致发行价格。之后通过向机构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而后再由投标决定出真正的发行价格。有时这个真正的发行价格和招股计划书上的价格是会有一定的差距的。

简单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有哪些

股票发行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所确定的股票发售价格。此价格多由承销银团和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出。由于发行价是固定的,所以有时也称为固定价。发行价如果定得低,公司上市融资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失去上市的意义。但是,如果发行价定得过高,就没有人愿意买,也照样融不到资。因此,根据市场的接受能力,参考同类公司的市场价格,考虑各种因素之后,定一个折中的价格,既满足融资的需要,市场又能接受。  价格确定方法如下:  市盈率定价法  市盈率定价法是指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后的发行人的盈利情况计算发行人的每股收益,然后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的成长情况拟定其市盈率,是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一种。  净资产倍率法  净资产倍率法又称资产净值法,是指通过资产评估和相关会计手段,确定发行公司拟募股资产的每股净资产值,然后根据证券市场的状况将每股净资产值乘以一定的倍率,以此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  以净资产倍率法确定发行股票价格的计算公式是:发行价格=每股净资产值×溢价倍数。  竞价确定方法:  竞价是指通过市场运营机构(或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的卖方或买方参与市场投标,以竞争方式确定交易量及其价格的过程。在电力市场中,通常用bidder表示买方投标者,用offer表示卖方投标者。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有三种情况  股票的发行价格就是股票的票面价值;  股票的发行价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股票的发行价格在股票面值与市场流通价格之间,通常是对原有股东有偿配股时采用这种价格。  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考公式  股票发行价格=市盈率还原值*40%+股息还原率*20%+每股净值*20%+预计当年股息与一年期存款利率还原值*20%

机构预测目标价靠谱吗?

在股票发行流通过程中,机构预测目标价是最不靠谱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就是股托,散户只要跟进去,以后就马上套你个十年20年,与中石油为例,发行价48点六元,当时的机构给出了目标价是110元,凡是买了中石油的,得需要几个世纪才能解套

最全整理关于顺丰借壳鼎泰新材整体操作方案

原标题:最全整理关于顺丰借壳鼎泰新材整体操作方案

2016年5月22日,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明德控股、嘉强顺风、招广投资、元禾顺风、古玉秋创、顺信丰合、顺达丰润)与鼎泰新材、刘冀鲁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凌云签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意味着顺丰借壳鼎泰新材正式拉开序幕。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将上市公司原有盈利能力较弱,未来发展前景不明的业务整体置出,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快递物流相关业务,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持有顺丰控股100%的股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顺丰控股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8亿元、28亿元和34.8亿元,具体金额由交易双方根据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关的预测净利润数协商确定。因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方共赢的*面。

通过本次交易,顺丰控股将获得A股融资平台,可进一步推动顺丰控股的业务发展、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为后续发展提供推动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一)重大资产置换;(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因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鼎泰新材以截至拟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持有的顺丰控股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8.1亿元。考虑2016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进行的1,634.45万元现金分红,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出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交易各方同意,置出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置出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顺丰控股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48亿元。由于2016年5月3日顺丰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分红15亿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顺丰控股100%股权的初步作价为433亿元。交易各方同意,置入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置入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拟置入资产初步作价433亿元,两者差额为425亿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自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处购买。

1、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634.45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0.76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拟置入资产初步作价433亿元,两者差额为425亿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10.76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约为39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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