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买房需谨慎!网签备案你知多少? - 知乎
当你在进行房产交易之初,相信你如正常购房者一般,注重房子地段、环境、配套等,这些因素固然很重要,但是在交易中,这并不是唯一需要关注的。
你还需要去了解交易时,房子需要走的备案、过户等手续,因为你买的房屋最终实现合法存在,要经过网签和备案两个流程,这对准备在大亚湾买房的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有很多人却不知道要如何查询,甚至把网签和备案当成一回事,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惠州房产备案价查询方法是什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网签和备案到底是什么意思。
1、网签是指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的房产中介服务合同、开发商利用房管*的网络管理系统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交易买卖合同,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等。
2、备案是指开发商在取得了登记通知单后,在与购房者签订了买卖合同之日起的30日内,由开发商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管*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实际购房中,大家常常把网签和备案当做一回事,其实不然;虽然两者的共同作用是防止一房多卖,但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的。
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网签在签约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对于合同中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者双方之间进行协商,甚至购房者在要求得不到解决时可以协商撤销网签,不进行网签。
网签流程:选定网签时间-准备网签资料-确认网签条款-完成网签。
备案流程:合同备案-审核-取得备案号-打印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盖章-完成备案。
好了,说完两者的定义和区别后,我们来看看要怎么查询房子的备案信息吧!
这是一种最简单便捷的方式,只需在对应平台输入产权人的姓名、产权证号,但各地的商品房购房备案查询网站不是统一的,可直接到地方房管*官网去查询商品房购房备案信息。
比如,大亚湾的商品房(包括我平台的村企商品房)的一种查询方式,可到“惠民之家”公众号(也可在其网页版官网)查询网签及备案信息。
当然,如果你想对房产有更多的了解,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直接到房管*档案馆或窗口进行查询,这种方式能更广泛地了解房产备案的相关信息,如房子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日期、建筑范围以及是否被查封等。
在进行网上房产备案信息的查询时,同时需要注意相关事项,如需要看看网上所查到的信息应与房管*信息保持一致,如果您在房管*网站上已查询到网签信息,即可说明您的网签备案已经成功。
最后,我再跟大家叨叨几句注意事项啦!为了让大家在网签和备案的时候准备更加充裕,我也是费尽了心思呢!
房屋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一定要采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买卖合同标准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认真填写。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一定要确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常常会因为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因此他们会在预售合同上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模糊词语,或者只注明竣工日期,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以上就是关于房子网签和备案信息的相关事项啦,房子的备案过程是交易中大家必定会遇到的,如果没有提前了解清楚,在办理房产备案时就会不知所措,甚至还有可能严重耽误房产交易的时间。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流程
一、办理事项名称
房地产经济咨询机构备案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等8号令)
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
二、提交资料
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法人代表任职文件及身份证
6、全国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至少1名房地产经纪人、3名经纪人协理)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明
7、从业人员与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存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司鲜章
8.现场准确地址和图片
房产网签合同备案流程_三思经验网
现在很多人在外面打拼几年,为的就是能为自己买一套房子,让自己心爱的人有一个家,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很谨慎,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害怕自己受骗买到不好的房子,下面小编就要给大家说说买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网签备案。
买卖房子的当事人都需要本人在场,买方要带上自己的证明材料,如果是结婚了的就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有孩子的话还要带上孩子的资料,没有结婚的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未婚证明。
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商量制定出相关的合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当事人双方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打印出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并盖章签字,再由相关的部门备案,审核通过的时候就会产生备案号,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可以看到。
过后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在网上进行合同查询,网签的最大意义就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流程简介(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登记流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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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资料
01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简介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是指将房地产经纪机构纳入监管并取得合法运营资格的过程
02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流程参考
以下是一般性的介绍和申请流程(仅供参考):
一、了解法律法规:首先,您需要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法律法规,并确定您需要满足的资质要求和程序。
二、准备材料:根据要求,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提供详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机构证明: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工商注册证书等。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提供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经纪人资格证书:提供从业经纪人的资格证书,确保机构的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5、经营场所证明:提供机构的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6、其他附加材料:根据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特定的材料,如财务报表、担保函等。
7、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的部门或监管机构。确保您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提交,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三、审核和评估: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这可能包括对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的核实,以确保符合要求。
四、批准和备案:如果您的申请被批准,您将获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这个证书将作为您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合法凭证。
03
注意事项
以上一般流程仅供参考,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要求而有所不同,更多相关问题欢迎来电详询。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是确保经纪机构合法运营、保护客户权益和维护行业秩序的重要步骤。通过合规备案,您将获得公众对机构的信任,并确保您的业务活动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04
公司注册登记代办服务
1、新公司注册,可提供注册地址;
2、税务报到;
3、**认领,记帐咨询;
4、许可证申请;
5、公司变更;
6、税务年报异常;
7、其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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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组成员
您即将离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请注意您的账号和财产安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已经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第11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经***同意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规范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以下简称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制定以下规范。
一、明确房屋网签备案适用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标准,建立和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
直辖市、设区的市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应包含所辖全部行政区(县)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和房屋抵押等业务模块,具备交易资金监管功能。
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应使用统一的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各地应按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要求建立和完善楼盘表,并作为实行房屋网签备案的业务基础。
新建房屋楼盘表,通过预(实)测绘等获取房屋物理状态信息,经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的,标注为可销售房屋;存量房屋楼盘表,以实测绘建立的楼盘表为基础,通过各项交易业务获取并实时更新房屋相关信息。
未建立楼盘表的,可通过一次性集中补录、随同房屋网签备案等业务补录方式补建楼盘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易当事人等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应当进行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用户注册,取得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等相应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操作资格。
(一)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交易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交易主体资格。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买受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不具备购房、售房条件的。
(二)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应具备相应的交易条件。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新建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的;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政策性住房未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按政策限制转让的;租赁房屋存在禁止出租情形的;属于禁止抵押范围的。
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应通过与自然资源、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联网,通过人脸识别、信息共享等手段,自动核验交易当事人和房屋是否具备房屋网签备案条件。
(一)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应符合及时、准确、全覆盖的原则,遵循先房屋网签备案再登记的基本要求。
(二)房屋网签备案基本流程包括:
1.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用户注册;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依据上述基本流程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房屋网签备案程序。
(三)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明确可变更和注销的情形,规定相应的变更、注销程序和时限,防止利用房屋网签备案恶意占用房源。
(一)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简化房屋网签备案办理程序,优化房屋网签备案系统,配置自助办理设备,引入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实现自助终端设备办理和业务窗口办理并行,提高办理效率,逐步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延伸窗口服务,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场所设立服务点,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对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体,可提供上门服务。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大厅”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手机应用软件(APP)、电子签名等手段,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附件:1.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流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后,房东是否可以再拿此板序品套房产办理抵押贷款。
可以的。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再交易,可采用三种方式:提前还贷、资金监管、转按揭。提前还款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待银行释放抵押权后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优点: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资金监管买方将支付的首期房款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如此,仅需支付一笔垫资服务费,就可以实现融资,进而完成交易。优点: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资金障碍。缺点:如果没有第三方全程监控资金动向,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办理转按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转按揭手续。优点: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因此,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家购房抵押问题之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明确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福州房产备案网和网签有什么不同?买房网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大家在了解购房流程的时候应该都有看到过房产备案以及房产网签的相关内容,有的在了解之前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在了解之后觉得这两者好像没有什么区别,把自己也弄糊涂了,不过买房的事情怎么可以糊里糊涂呢,所以今天要来了解下福州房产备案网和网签有什么不同?买房网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福州房产备案网和网签有什么不同?一、含义不同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购房网签相当于在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而且网签后还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经网签过的商品房,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前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商品房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二、办理时间不同网签: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现在有一部分开发商会在未取得预售证或其他销售证明时,就与购房者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这样的情况是没办法进行网签的。另外,如果购房者自身的购房资格没有被核验通过,也不能进行网签。备案: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般来说,网签在前,备案在后,备案以网签为前提。三、法律效力不同购房者在签约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对于合同中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双方之间进行协商,甚至购房者在要求得不到解决时可以不进行网签。网签成功只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只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预告登记,购房者的物权才有保障。四、流程不同网签流程:选定房号准备网签资料确认合同条款完成网签打印合同文本签名盖章备案流程:提交合同文本及备案所需材料审核备案买房网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5、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6、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图(附申请表格及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
楼盘表业务流程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流程
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业务流程
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
办理材料清单
受理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常见问题
问题: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必须进行合同备案?
解答:《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常见错误示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及时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建房规〔2020〕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
为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落实经***同意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推进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向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营造稳定、透明、安全、可预期的良好市场环境,为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采集楼盘信息
(一)建立健全楼盘数据。楼盘表是房屋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实施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开展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础。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覆盖所辖行政区域的各类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楼盘表。
(二)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房屋面积管理工作,落实房屋面积测量规范标准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预(实)测绘成果审核服务。建立楼盘表所需材料,能够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能够获取电子材料的,不再收取纸质要件。
(三)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要求建立楼盘表。楼盘表具体包含房屋坐落、房屋编码、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土地用途、房屋性质、房屋所有权人、交易状况等房屋基础数据。各地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应当包含建立楼盘表必需的数据指标。
(四)动态更新楼盘表信息。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房屋征收等业务产生的,或者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交易状况和权利状况相关信息,应当及时载入楼盘表,实现楼盘表信息动态更新。
二、提供自动核验服务
(五)自动核验交易主体。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信息系统联网,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动核验交易主体的身份、婚姻状况、税收、社会保障、市场主体登记、不动产登记、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逐步实现当事人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完成交易主体核验。
(六)自动核验房源信息。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通过比对楼盘表实现房源信息真实性核验。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逐步实现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自动核验新建商品房是否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按政策未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等限制交易或者权利负担的情形。
三、优化网签备案服务
(七)推进“互联网+网签”。积极推行“互联网大厅”模式,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优化窗口服务,做好“一窗受理”,提供房屋交易、缴税和登记集中办理、一次办结服务。
(八)延伸端口就近办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房屋网签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方便房屋交易主体就近办理、当场办结。新建商品房买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签备案;金融机构提供房屋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为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
(九)实现网签即时备案。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统一标准的房屋网签备案流程和办事指南。当事人仅需录入交易合同必填字段,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即可自动比对核验楼盘表信息及交易主体资格,自动生成合同文本。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即时备案,当事人完成签约后,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实现即时备案,生成备案编码,在楼盘表中自动更新房屋交易状况信息。
(十)保障交易便捷安全。当事人申请变更、注销网签备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在变更、注销网签备案前,不得重复办理同一套房屋的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用于有关工程建设,纳入监管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在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立即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四、提高数据使用效能
(十一)强化信息对接共享。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职能过程中,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数据,不再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加快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信息与国家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及时交换数据信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拓宽数据应用范围。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送房屋网签备案数据,方便税务、金融、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公安、民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统计、法院等部门和单位及相关公共服务部门利用,为当事人办理税务、贷款、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登记、强制执行等业务和公共服务提供便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
(十三)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各地应当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以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按照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要求,统一流程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及时获取和上传交易数据,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全覆盖。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数据质量,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价格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十四)构建房屋管理平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以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为基础,整合资质许可、房屋面积管理、房屋预售、交易资金监管、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房屋征收、信用管理等系统,加快建设具有自动核验、便捷查询、统计监测等功能的房屋管理基础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创建、采集、检查、存储和传输标准,实时更新房屋信息。
(十五)强化信息安全防护。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网络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严格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把数据安全纳入房屋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使用的全周期,在业务办理、数据维护和数据共享等关键环节严把安全关。
(十六)加快市县系统联网。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市本级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向所辖区县扩展,全面覆盖所辖行政区域,按要求接入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落实监督指导责任,指导所辖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完善网签备案系统建设。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库。
附件: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
1楼盘表业务
1.1 定义
楼盘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基于房产测绘成果建立,记载各类房屋基础信息和应用信息的数据库,是实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操作、开展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础,在不同业务应用场景中可表现为表格、数据集等形式。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3 楼盘表内容
1.3.1 物理状况信息。包括丘数据、项目基本信息、幢数据、房屋基本单元、房屋编码、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建成年份、建筑结构、户型结构、房屋朝向、房屋楼层等。
1.3.2 权利状况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利人、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宗地编号等土地权利状况信息,以及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性质、房屋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信息。
1.3.3 交易状况信息。
(1)房屋买卖信息。包括买卖当事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付款类型等。
(2)房屋抵押信息。包括抵押当事人、评估价格、贷款金额、贷款方式等。
(3)房屋租赁信息。包括租赁当事人、租赁价格、租赁套间、租金支付方式、押金、租赁期限等。
(4)房屋查封限制信息。包括查封限制人、被查封限制人、查封期限等。
1.3.4 其他应记载的信息。包括物业管理、交易资金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房屋征收等。
1.4 新建商品房楼盘表
1.4.1 提交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1.4.2 提交时间。完成房屋预(实)测绘后。
1.4.3 提交材料。
(1)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2)建筑物符合规划许可、竣工验收(实测绘)相关材料。
1.4.4 建立楼盘表。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各类市场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房产测绘成果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并采集规划许可、土地审批、建设审批、测绘成果及相关电子图表信息,建立房屋楼盘表。
1.5 存量房楼盘表
存量房未建立楼盘表的,可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房产测绘成果,获得房屋物理状况、权利状况、交易状况等信息,补建楼盘表并逐步完善。
1.6 图示
楼盘表业务流程图(见图1)。
2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2.1 定义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是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建立的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在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的事项,是房屋交易的重要环节。
2.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经***同意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等相关规定。
2.3 要求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全覆盖的要求,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全面实行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制度。
2.4 办理主体
2.4.1 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
2.4.2 存量房网签备案,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
2.4.3 存量房网签备案,通过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的,由双方当事人办理。
2.4.4 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宜由金融机构办理。
2.5 办理方式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向经网签备案系统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等提供网签备案端口,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当场办结。
2.5.1 新建商品房交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宜在销售现场登录网签备案系统办理网签备案。
2.5.2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存量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宜在经营场所登录网签备案系统现场办理网签备案。
2.5.4 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宜在金融机构现场登录网签备案系统办理网签备案。
2.6 购房核验
2.6.1 核验方式。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核验所需信息,完成交易主体和房源信息自动核验。
2.6.2 提交材料。
(1)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提交买受人身份证明。
(2)存量房网签备案,提交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通过信息共享未获得房屋产权信息的,还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
2.6.3 办理时限。
即时自动核验。
2.6.4 交易主体核验。
2.6.4.1 核验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1)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是否属于限制购买房屋的保障对象;
(3)是否属于实施限购城市(县)的限购对象;
(4)是否属于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境外机构或个人;
(5)其他依法依规限制购买情形。
2.6.4.2 核验出售人是否具备售房资格。
(1)出售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权人;
(2)出售人是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6.5 房源信息核验。
(1)新建商品房是否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
(2)是否属于按政策限制转让的房屋;
(3)是否满足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条件;
(4)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
(5)其他依法依规限制转让情形。
2.7 办理流程
2.7.1 录入合同。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自动导入买卖双方当事人及房屋信息,当事人在线填写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资金监管等合同其他基本信息,自动生成网签合同文本。
2.7.2 签章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打印出的网签合同上签章确认并将合同签章页上传至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技术,在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确认。
2.7.3 备案赋码。核验通过的,完成网上签约即时备案,赋予合同备案编码。
2.7.4 网签备案信息载入楼盘表。网签备案后,将合同备案编码、购房人基本信息、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资金监管等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载入楼盘表。
2.7.5 将楼盘表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2.8 房屋买卖中抵押合同网签备案
房屋买卖需要抵押贷款的,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参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办理。
2.9 图示
2.9.1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流程图(见图2)。
2.9.2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流程图(见图3)。
3信息利用
3.1 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楼盘表、网签备案等相关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使用管理,落实便民利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
3.2 信息服务领域
3.2.1 政务服务。与税务、金融、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公安、民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统计、法院等部门共享数据,为当事人办理税务、贷款、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登记、强制执行等业务和公共服务提供便捷服务。
3.2.2 房屋交易服务。通过开放网签备案系统,为房屋买卖当事人提供房屋交易主体、房源信息自动核验服务。
3.2.3 金融服务。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金融机构等部门开放数据,为当事人办理购房贷款等业务提供便捷服务。
3.2.4 公用事业服务。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开放数据,为当事人办理水电气热等业务提供便捷服务。
3.2.5 企业服务。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开放数据,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4交易资金监管
4.1 定义
交易资金监管是房屋交易网签备案过程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等实施监管,是确保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
4.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经***同意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相关规定。
4.3 要求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在房屋完成转移登记后划转,保证交易安全,实现符合条件应即时拨付,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4.4 监管范围
4.4.1 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
4.4.2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佣金,应当纳入交易资金监管。除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存量房交易资金也应纳入资金监管。
4.4.3 存量房自行成交的,由当事人选择是否进行交易资金监管。
5附 则
5.1 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其他形式的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另行制定。
5.2 各地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统一流程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工作。
购房合同网签是怎么操作的?
首先需要欲购房屋的产权证编号到网上备案,然后可以拉取合同范本,上下家看过没问题后确认,这时可以拉取带条码的正式版本,打印出来上下家签字就可以的。您要合同网签必须有持有签约密钥的房产经纪人签署,他们都培训过如何签约的。
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产权市场处。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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